血石村坐落于浮云港西边的崇山峻岭中,这里曾经以出产血石闻名,时至今日,血石村早已因过度开采而变得贫瘠荒凉,以至于现在无人问津。
加兰德·菲尼克斯男爵的城堡就位于血石村中央高地之上,宛如这一带的领主俯览四周领土。
这时候,沈凌峰经过一晚上的磨合,已经慢慢适应了新的身份,从此以后,他便是加兰德·菲尼克斯了!
喝着女佣煮的咖啡,用刀叉吃着煎得金黄香脆的荷包蛋,加兰德撇撇嘴对着身后的大管家夏农大叔道:“夏大叔,坐下来一起吃呗。”
夏农是个管家,但更像是一位绅士,穿得笔挺的黑色西装配上金边眼镜和半白的须发,典型的大管家形象。
夏农鞠躬微笑:“多谢少爷厚爱,但在下粗野之人,断断不可和少爷同桌而食,这有失您的高贵身份。”
“哦。”
沈凌峰一想原来的加兰德性格内向,对这管家也是爱理不理的,自己表现得太尊重容易令人起疑,所以也不坚持了,转而皱眉道:“老夏,我还有多少余钱?”
原来的加兰德理财能力近乎白板,沈凌峰回忆了半天也没搞清楚自己手里到底有多少钱,他现在急需钱财,召唤师是个非常烧钱的职业,无论是购买强力的魔女还是喂养魔女的魔晶都是一笔天文数字,故而有此一问。
老夏抬了下眉毛,深深地望了加兰德一眼,印象中的少爷说好听点叫超然物外、难听点就是甩手掌柜屁事不管,应该从不会关心这种俗事才对,夏农定定神,接着说道:“少爷,最近的财政有点紧张。”
“嗯?”
叼着整只荷包蛋的加兰德扫了夏农一眼:“什么情况?我好歹是一个大村庄的领主,不至于这么大一个村连我这个男爵都养不起吧?”
“少爷,这是有原因的。”
“说说看。”
“自从去年开始,血石村的村民便不再给男爵府交税了。”
“什么?”
沈凌峰惊呆了,血石村难道不是自己的封地么?
“少爷,这件事说来话长。去年血石村发生兽潮的时候,原来血石村的贵族搜刮完民脂民膏后便丢下平民全部逃亡,以至于村民损失惨重,老猎人玛德带领剩下的村民流亡到绿芒镇,受到骑士高恩的帮助之后,这才赶跑兽潮重新夺回血石村。”
夏农大管家的声音不知不觉间压得很低:“现在,血石村的村民基本以老猎人玛德为首,那件事之后,血石村的财政税收基本被玛德掌控,并且直接上缴给绿芒镇的骑士高恩。每个月,骑士高恩会象征性地返还一部分税收给我们的男爵府。”
沈凌峰嘴角抽了一抽,加兰德被老公爵扔沙包一样分配到血石村不过是最近一个月的事情,这事原委和他无关也不甚了解,再加上原来的加兰德纵使很落魄也依然保持着所谓贵族的傲慢和偏见,从小锦衣玉食,对金钱没啥太大概念,自然不想和一群苦哈哈老百姓有过多交集,也丝毫没打算管这些破事。
“换句话说,这帮村民实际上压根没鸟过我这个新来的领主?我基本等于光杆司令对不对?”
“少爷,您至少还有最忠实的管家和两位女仆。”
老管家嘴里的两位女仆,一个是双臂充满筋肉的魁梧大妈一个是脸上长满麻子的小姑娘,实在令沈凌峰没多大兴趣。
“猎人玛德和骑士高恩?他们怎敢如此无视我?”
夏农管家张了张嘴,但还是忍住了。
“有话就说,不用吞吞吐吐的,我心理承受能力不差。”
夏农深鞠一躬,说道:“是,少爷。”
“玛德和高恩现在连为一体,动玛德必然会交恶骑士高恩,而高恩却是格里斯?菲尼克斯殿下册封的十大骑士之一。”
老管家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意思却是不言而喻。
格里斯是老公爵诸多子女中的第五子,也就是加兰德的五哥。格里斯从小天纵奇才,今年只有二十一岁却已经获得五阶召唤师称号,而且还是嫡出,可以说各方面碾压平庸的加兰德。
格里斯同样受封男爵,每一位男爵都有册封十位骑士贵族的资格,这些骑士自然会牢牢紧靠自己的直属效忠对象,高恩便是其中之一,加兰德若是找高恩麻烦,无疑是在向五哥格里斯挑衅。
如果还是原来的加兰德,估计怕是不会想着得罪受宠的格里斯的,毕竟哪怕没有当地的农奴供养,只要节俭点,靠着老公爵儿子的超然身份,每年从公爵府拿到的零花钱就够挥霍了。况且,高恩也很识相地返还了一部分税收没有完全吃独食,给了加兰德一点颜面。
沈凌峰捏了捏眉心,这年头想当个小贵族都不顺心呢。
“怕是这个高恩算准了我不敢直接和格里斯交恶,而且挺会做人,还知道孝敬我一下。”
沈凌峰下一句话没说,加兰德也许会选择忍气吞声醉生梦死一辈子,他沈凌峰可不会,在他非常缺钱的时候,有人居然敢掠夺他的钱财,是可忍孰不可忍!
沈凌峰摸着下巴,考虑着是不是先拿这两家伙开刀呢?至于格里斯,得罪就得罪了呗,沈凌峰很清楚,别看只是公爵家,但内斗依然激烈得仿佛甄嬛传现场,大哥和五哥个个都是一表人才的嫡出少爷,每人身后一票子支持者,他交恶了格里斯,大不了靠近大哥那一系就好了嘛。原本的加兰德之所以躲得远远地,更多的还是自卑心理做崇,不愿意卷进内斗漩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