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泽刚?”
李悠扬对这份名单并不奇怪,因为这正是他所设想的最初展现的结果。
在他的设想中,他要在这个世界两年内拿出100首歌曲,也就是说每个月要拿出4到5首新歌,在这个世界的优秀歌手中再通过选拔最终决定出每一首歌的最佳演唱者。
而如今,通过一个月的角逐,最初的选拔结果出来了。
像西门云、于乐天、王如海、魏东平这些人李悠扬并不陌生也不感到意外,因为他们身后各自代表着在琳音之前的这个世界华语乐坛的四大巨头,所以在每首歌的资源投入上面,都是要比其他小公司或者单打独斗的歌手要强上太多太多,甚至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也不为过。
再加上这些人都是老牌的天皇巨星,一方面真的演唱实力在那里摆着,另一方面更是有着各自庞大的歌迷群体,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全部占有,所以他们能够分别囊括其中四首歌的演唱权并不意外。
当然这里说演唱权只是为了好说和好记,要是真要严谨的说起来,他们四个人拿到的是四首歌的独家演唱权,也就是唱片发行权。也就是说,他们接下来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这几首歌冠名发唱片。而其他歌手当然也有演唱权,只是那种演唱权只限于一般的城市商演,可以在舞台上演唱,却没有唱片的发行权。
但是商演也仅限于小规模或者公益性质的演出,要是适逢大型商业演出特别是其他歌手想要在自己的演唱的时候,那么就得和拥有唱片发行权的西门云、于乐天、王如海、魏东平好好去谈了,歌曲的使用权,再去谈商演的分成等等。或者说,这些歌手觉得自己唱的也很好,也想发唱片的话,那么没问题,一样要去找西门云几个去谈,还是洽谈购买歌曲使用权的问题。
也就是说,谁要能在角逐这些歌的独家演唱权中,就如同如今西门云、于乐天他们胜出一般,他就有这首歌曲各种使用途径的决定权,而作为那些前来吊唁过白晓峰的歌迷们来说,虽然他们按照李悠扬的指示,一个整体都将是未来这一百首歌版权的集体所有人,但是他们却不会去限制获取某手怎样来唱这首歌,他们什么也不用做,只需要这样一首歌在参加各种商演,各种演唱会,乃至歌手单独发碟,网络下载、电影电视插曲等等等等的时候,所获的各种收入中获取自己的那份现金分成就可以了。
而这样的分成将不限于西门云、于乐天他们这样手的分成,就是其他歌手,你只要在商业演出上唱过这首歌了,那么不管你是手,那么你所获得的收入就得拿出一定的比例给吊唁过白晓峰的歌迷们分成。
当然,这种分成也包括该歌手自己,因为当时没有去吊唁白晓峰的歌手真的可以说几乎没有了,反正在国内,西门云他们是都去了,所以接下来如果他们要以这几首歌的名义发行唱片的话,一方面唱片的收益会拿出一部分为歌迷们分成,另一方面他们自己也能享受到这笔分成,毕竟他手,但也是李悠扬这一百首歌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