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言情总裁>妃子守则>101外出
,看着街道上玲琅满目的各种东西,没有一样是喜欢的。

这里的上京城,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没有家乡的泥土小路,也没有电视里演的庄家农地。京城街道上的小贩和行走的各类人士脸上都透露着一股精明和精气十足。没有老实巴交和结实精壮的农家大汉,有的只是带着小心翼翼的奴仆,或是生活在京城里的各类百姓,和声势显赫,不然就是有些权势的管家子弟。

欣赏着纯古代的浓朴之情,滑实而精明的古代人物,小巧而纯古的建筑物。配上炎热的天气,清新的空气,绿色的植被,在这繁闹的街市中,绯色观摩着,欣赏着。却始终觉着自己是个局外人,她终究是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地方。

精致的小楼,阐华的酒家,脱去了拐杖,绯色终于能慢慢的正常行走在天地之间,感受着这一片浑浊的自由之气。真想奔跑呀!然知道身体不允许,地方不允许,别人会把她当疯子的。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贵绯瑟终于安稳了下来,没有在来京城的大街上找事,闹事。

民众们安心了不少,也听说将军小姐受了伤,无法出门,所以绯色站在街道上,走在街市上,除了哪一张精致的面容回头率高外,还真的没人会想着这是那个名声恶臭的贵绯瑟。

因为绯色的样子,一声鲜艳的红色,虽然引人入胜,可更像是嫁衣,红的似血。而原先的贵绯瑟不喜欢这种颜色,永远都是好几种颜色往身上套,像只花母鸡一般生辱没了这个称号。而且更讨厌的就是红色和黑色,因为原身认为红色是大婚之日穿的,理因那时候惊艳一把,而黑色却像是木头一般,所以她不喜欢穿。红色倒是喜欢,却因为想大婚之日传出来给南桐看,所以一直都放弃了这种颜色。

绯色虽然不喜欢张扬,但是这么漂亮的脸蛋,不好好的张扬一把,真对不起自己呀!所以绯色就把节操丢了,毫不在意这种出风头的行为。更主要的是,那个女人不爱美,这具身体真是太适合黑色和红色这两种颜色了,好像是天生为她准备的一般。

穿上红色的衣裳,美的不可方物,妖=娆的身姿,偏配上一双清澈的眸子,简直就是个尤=物。而穿上黑衣裳的她更甚,像是黑暗里来的精灵,霸道的不可一世。

既然是美女,就要好好的享受,这是绯色琢磨出来的道理,反正现如今风光一阵,以后就都没机会了。这般想后,绯色倒是抛去了低调这种东西和精神,越发的高调起来,但是虽然穿着各方面感觉像是高调。但是她的脾性还真的不高调,低调的如同不存在一般。

只是因为容貌太出众了,想低调都低调不起来呀!

走进酒楼里,果然,诸多视线都停留在她的身上。

绯色面不改色的上了二楼,春初引路,这地方她还真的没来过,这次是她送了好几次请帖到了南甯的府邸,想谢谢他的赠药之恩,被拒绝了许多次。绯色不死心的拒绝一次就在送一次,她就不信了,这个王爷还真的能耐得住她的烦。

让暗心去,春初和秋落去堵,总之是只要南甯出现的地方,总有绯色的人。南甯烦的实在不行,才答应了这次的见面,他不止一次后悔赠药了。却已经送出去了,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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