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青春校园>娱乐封神>11.第11章 抄哪首更合适?
有多少感情,而是因为陈志刚现在以及将来一段时间,都还有许多利用价值。对于一个曾经在长久的岁月里可以俯视众生的存在而言,即使还保留着感情,即使地球是他的故乡,可眼前这些都不足以打动他。

对张皓轩而言,做事情的标准只有两点:是否有利,是否有趣。

所以,有空的话,也该去看看家明了。在无数的霓虹灯下走着的年轻人如此想道。

家明姓徐,算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另一个朋友,而且同龄,不像陈志刚那样大了两岁。他不是混血儿,他只是因为家暴而有些沉默寡言,所以在学校里也是受欺负的对象。

然后,张皓轩和陈志刚帮了他一次,也许是感激,也许是为了抱大腿,他跟他们混在了一起。大概是、同命相怜,张皓轩和陈志刚也没有将他当小弟使唤,时间久了,徐家明也多少敞开了一些心扉,三个人的感情都不错。

他学习成绩很好,毫不费力就考上了港大,张皓轩还帮忙解决了5000学费——当然,是背着母亲给的,因此被狠狠收拾了一次。

他们两个,现在用处还不算大,但培养得好的话,将来肯定能帮上忙,张皓轩的计划可是非常庞大的,要做的事情有很多。

当然,无论计划了多少东西,首先要将眼下的事情完成,证明了自己的猜想,彻底确立了目标,才能继续下一步。

只是,无论什么事情,最开始的几步总是很困难得。

从喜利大厦出来,日头已经偏西,金黄的阳光将四周的大楼堵上一层金黄,若是站在高层,还可以看到在夕阳下波光粼粼的,美不胜收的维多利亚湾。

现在的尖沙咀还没法和30年后相比,高楼并不是特别多,在里面一点的地方也可以看到这样的美景。

张皓轩看上去没有心思去欣赏这些,他走得很是匆忙,皱着眉头,似乎在为什么而苦恼。当然,内心深处远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焦急,哪怕作的曲子被高耀辉打回来了好几次。

“旋律不错,歌词也算比较契合,但是太古典了,有些……怎么说呢,给人一种宫廷乐曲或者民间小调的感觉,缺乏现代的节奏感。”高耀辉是这么说的。

还记得汪卓英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他当时只是随便翻了下曲谱,张皓轩也未在意,现在看来……好吧,吟游诗人要么在宫廷里献唱,要么在旅馆里献唱,他们的曲子差不多都是这两种调调。

张皓轩虽然看了许多书,学了不少技巧,可想要融会贯通,将其和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结合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哪怕第一世听过许多歌曲。

而且,作曲过于古典这个问题百代的汪卓英也指出过,虽然不知道他是在找借口还是真的看了那些曲谱。

“所以呢,现在只有一个办法了。”在路上慢慢走着的张皓轩用平淡的语气说道。

之前说过,第一世在地球的时候他是个音乐和电影方面的宅男,只要翻翻记忆就有大把好歌可以抄袭。

没有一开始拿出来,倒不是因为张皓轩自傲或者不屑,这样做一是试探现在的音乐制作环境,以便有个全面的认识。无论第一世听了多少歌曲多少八卦绯闻,那终究只是听说而已,听说的和实际的终究有区别。

第二嘛,就算他展现出了惊人的资质,学东西三四次就会了,可说写歌就拿出了合适的出色歌曲,依然太出风头。在合适的时候做合适的事情,才是正确的处世方式,他可以超出一点点,但太多就不行了。

也许有些过于小心谨慎,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小心谨慎一点没有坏处。

就像和陈志刚、徐家明保持着联系,还打电话给姨妈感谢介绍才叔过去,除了为将来打算外,有他们作为亲近的人在旁边,在别人眼中他就会显得很真实,一切超出普通人的行为,都可以得到合理解释——不要小看人类的脑补能力。

以后当他有了足够的自保之力,做得再过一些都没关系,可现在还是算了吧。

那么,抄袭那首歌更合适?眼见路灯已经亮起,住的那栋公寓楼也已经近在眼前了,张皓轩如此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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