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不止女孩会问,很多男的也会问,救命啊,以前保存的所有黄网都被河蟹了,还有谁有新的地址啊?
你想想,刻意去搜都搜不到的东西,你将照片发布在上面,能造出什么轰动性效果?能达到陈老师当年和阿娇的亿分之一效果么?
我以前满收藏夹全是黄网,现在打开全是404,网站无法显示。
如果说换我现在掌握了红霞的私密照片,我也只能拿出来吓唬她,如果她真鱼死网破说你去发吧,你他妈去发吧。
那就真尴尬了。
因为我还真不知道上哪儿发,哪儿能发,发完又能火。
要是发在什么人流量大的论坛,秒删之后我可能还涉及到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很可能没把人红霞搞臭,自己就先蹲进去了。
既然不是恋人间常有的私密照片,那么红霞是犯了什么罪,被长发得知了?那得是什么重罪啊。
要知道,法律有个诉讼时效性。
如果一个人十五年前犯了点小事儿,十五年内无人诉讼,这案子法庭也就不会受理了,等于那点事儿一笔勾销,法官都不会管了,你告也没啥用了。
一般这个诉论时效性是根据判刑的年数来的,一般来说,你犯的某事可能会被判五年,那么诉讼时效性就是五年,五年内没人起诉你,这事就作废,法庭不会再受理了。
如果是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一般都是重大抢劫案或杀人案,这种案子时效性最长,是二十年。
当然,诉讼时效性的前提是在公安没立案的情况下,立案了情况又有所不同。
而红霞,她如果是一般的小案子,早就过了诉讼时效性,根本不必怕长毛。
那么,这个女人是犯了能判无期或死刑的大案子么?
还是她压根就不知道诉论时效性这回事?
我立马给她科普了一下诉讼时效性这玩意,随后道:“你压根就不用怕长毛,你让他跟警察说好了,只要你不是杀人就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