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行了!”夏季一脸不耐烦,“你这一天没事闲的,就知道扯完了东家扯西家。现在大哥把人都娶回来了,你还说这些有啥用?”
“怎么没用?若是咱家谁有个三长两短的,她姓北的就得被休回去,而且特别是你大哥。所以我看这个‘大嫂’二字,我还是省省吧!待心里踏实了再叫。”说着,高氏又想到那见面礼,忙搡了夏季一把,“死鬼,娘给姓北的到底是啥?”
“我哪知道。”夏季不想搭理她,又烦她一个劲的追问,“何况那东西是用红布包着的,谁能知道是啥?”
“笨!你不会看形状吗?”高氏越说越站不住脚下了,猴子抓心一般心痒难耐,“我怎么看着那形状像以前我在娘的箱子底见到的一支金步摇呢!”越想越像,高氏顿时肉痛得很,皱着眉就说道:“娘也真是舍得,那步摇足有一两多重。那可是娘压箱底的宝贝,轻易都不会拿出来,我说借来戴两天,娘都不舍得。何况我还给你们夏家生了长孙呢,那姓北的可是什么都没有,而且还是个名声不好的。”
夏季见她越说越过分,不由添了几分恼意,“女人家真是头发长见识短。娘给大嫂金步摇怎么了?大嫂做为咱家的长媳,又是大姑娘的身份嫁给大哥一个鳏夫,娘高看人家一眼不对吗?娘还指望着大嫂日后对轩儿好呢!”
“呸!”高氏一脸不以为然,“什么大姑娘身份高看一眼,你怎么不说大哥若是不娶她,她也是嫁不出去烂在家里的货呢!”说着,又不服气地道:“我可是方方正正好人家的姑娘,嫁到你们夏家一天没享福,别说我没想要你娘那支金步摇,我只是借来戴戴都不行,现在你娘却给了她。”
“借你戴?”夏季一甩袖子。“娘借到你手里的东西还有得还吗?上次你说借娘的借银耳圈戴一戴,结果戴来戴去不就成了你的。那有那手镯子和簪子,到最后不也成了你的吗?你就知足吧,这些年娘的东西都被你拿来了。加在一起顶了多少个金步摇了。”
高氏被夏季说得哑口无言,这才闭了嘴。
私下一想自己从婆婆那里捞到的好处确实不是她一个金步摇能比的,可是一想到自己惦记了好久的步摇居然落到了北雪手里,高氏就觉得肉疼得很。
“还不快去做饭,一会儿饭都熟了。”夏季对于自己婆娘这种行为真是很无奈,凡事斤斤计较不说,自己不占便宜就不罢休的心里,早晚要吃大亏的。
“行,那我去做饭,你给孩子穿衣服。”
高氏出了门。来到厨房时,北雪正蹲在灶边烧火,锅里蒸的粗面馍已经被薛氏摆到了屉上。另一个锅里煮着玉米面糊糊也已经有七八分熟了。
本来娶了儿媳妇,婆婆就不用下厨房了。但是薛氏倒是一个勤快的,一来顾着家里人口多。怕高氏忙不过来。二来这两年高氏带着自己的孩子,薛氏带着轩儿,她自己也是当娘的,知道带孩子的不容易,所以这一家几口人的饭菜,薛氏一直是和高氏一起做的。
“哟!”高氏走了进来,“这饭都快好了!”说着一拍大腿。“我刚回屋取东西,宇儿又哭又闹,抱着我就不松手,所以我就一进没脱开身子。”
薛氏没说话,北雪抬头笑了笑。
没人搭理,自然会觉得尴尬。高氏也不说话了。到缸里掏了一个腌制的芥菜疙瘩切了起来。北雪知道这就是夏家的早饭了,玉米面糊糊,几个粗面馍,一盘切成丝的芥菜疙瘩拌上油盐和辣子就成了一盘咸菜。
在三河镇这样的饭菜是常有的,几乎家家都吃过。
大人吃绝对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小孩子就有点难度了。
夏季的孩子四岁了,牙口出得差不多,所以咀嚼能力强一些。而轩儿大牙还没长齐,他用什么来嚼那又粗又硬的粗面馍呢?北雪不由担心起来。
粗面馍蒸熟之后,北雪开始随着高氏的身后摆碗筷。
时间一到,吃饭的人也统统就位。夏季将自己四岁的儿子夏靖宇抱了出来,脖子上挂着北雪送的长命锁。夏季笑了笑,对孩子道:“宇儿,快叫大伯母。你脖子上的长命锁就是大伯母送的。”
当爹的是好心,可孩子却不买他的账。那孩子一愣,眨眼看了看北雪,却是脑袋一扭钻进了夏季的怀里。
夏季有些不好意思,“这孩子,认生。”
“不着急,小孩子嘛!”北雪一笑了之。
待大家都坐好了,孩子们都有些迫不及待地开饭了,北雪还是没有见到夏贞的身影。难不成这真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连饭都不用吃了。
北雪忍不住,就往北贞房间的方向望了望。
别人没注意,夏承恩的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扬着脖子就道:“贞姐儿,怎么还不出来吃饭!”
“爹,就来了!”一个甜滋滋的声音传了出来。
随之门帘一掀走出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白绿相间的一身衣裙,黑亮亮的一袭长发,齐眉的刘海,鬓角编了两个细辫子,其它青丝随意披在脑后。一张精致的面宠就如三月间的湖间的春水,安静得让人觉得这世间没有任何疾苦。
这不是一个从天而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又是什么?
北雪也不由看得呆了。当下就在心里想,怪不得薛氏夫妻对这个女儿特别宠爱,若是自己也有一个这般超尘脱俗气质不凡的女儿,想必自己也舍不得让她跑进庄稼地,受风吹日晒之苦。
可是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