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个城市刚进入九月,白天依然酷暑难耐,一入夜已经略有秋高气爽的态势。空气微凉,浅浅地带着白天焦躁的尘土味。
程家森穿着礼服缓缓地从老旧的居民楼里走出来,岌岌的高跟鞋她并不是很适应,所以分外小心。今天她难得花了妆,盘起了长发,颇有淑女的样子。
戎博维坐在车里,转头看到雪白的身影。她一身斜肩的长款礼服,身材高挑,高贵优雅。盘起的发衬得小脸精致,白净无瑕。她微微羞涩,袅袅婷婷地走向他。
他记起小时候姥爷逼他学唐诗宋词。姥爷总说中国的根不能丢,所以每个周末,他在姥爷的书桌前,用洋腔洋调的中文,饶有模样地诵读诗词。当时他并不能深解那些文绉绉的诗文,但现在他脑海里却想起一句:
轻盈照溪水,掩敛下瑶台。
原来写的就是这个意思。
他走下车,为她开门。她轻轻地对他说了声“谢谢”。
车里没有开冷气,凉凉的风从半开的窗口吹进来,惹人一身清爽。电台放着音乐,喃喃唱着撩人心炫的情歌。
戎博维一声不吭,专心开着车。程家森心里不安,是不是自己打扮不够得体,让他生气?
二
到了目的地,他也下车为她开了车门。今晚的他特别绅士,也似乎特别疏远。
程家森跟着他进了酒会的露天会场,看到酒会的阵仗,吓了一跳。这里的会场极大,但是衣香鬓影,人来人往,并不显得宽敞。周边布置豪华,灯光璀璨。长桌上摆盘讲究,餐点齐全。中间还有个大泳池,盘桓着一众比基尼美女,引人注目。四周男士们观赏着美女,举杯喝酒,似乎都很享受。果真酒池肉林。
程家森觉得自己来错了地方,第一次畏惧地想往后躲,不自觉地拉住了戎博维的衣角。
戎博维一怔,随即拉起她的手放在他的臂弯里,带着她穿过美女如云的会场,往远离泳池的方向走去。
走到一处餐台旁,他说:“这里比较安静,你可以随意吃点东西。”
她微微一笑,又说了“谢谢”。
戎博维不时看她心满意足吃着东西,今晚的程家森尤其招人觊觎,一进门,他就发现好多双眼睛在打量她,他有点后悔将她带来。
程家森并没有注意戎博维的担忧,反而拿着餐盘满脸欣喜地对他说:“这个真好吃,你应该尝尝。”
他又恢复鄙夷她的样子。“一吃就露出本性。你应该尝尝那边的鹅肝夹面包,应该更好吃。”
她兴奋地跑过去拿了一块,咬进嘴里,他没有骗人,果真很好吃!
她一连拿了好几块,好心地给戎博维也捎上。转身却看到他望着入口处。她走过去问:“看到认识的人了吗?”
他点点头,说“我去和齐氏的崔经理打声招呼,很快就回来,你不要乱跑,也不要喝酒。有什么事打我电话。”
她乖顺地点点头,齐氏的崔经理,不就是她公司所属“大齐”企业的总经理吗?她不能耽误他工作,所以即使不安,也愿意一人面对。
三
“你是bowie的朋友?”
程家森正喝着果汁吃着餐点,突然有个男人过来对她说话,她一紧张,立马放下餐盘,端庄地站好。
“您是不是认错人了?”她十分礼貌。
“没错,你是bowie的朋友。”他非常肯定。
bowie?难道是戎博维?
他继续说:“你身上穿的这件礼服是我设计的,名字叫天使。那天bowie打电话问我要,没想到是拿给你穿。”
原来他是戎博维口中提到的混时尚圈的朋友。她觉得不好意思,说:“对不起,我并不知道这些,所以穿了你的设计。”
他摆了摆手,说:“我要感谢他拿给你穿,我曾找了好几个模特试穿,都没有我要的感觉,她们虽然时尚,却无法表达不识人间烟火的气质。你有,而且是坠入凡间的天使,很美,非常适合你。”
程家森被人夸奖,不觉脸红。“你的设计非常棒,我很荣幸能穿上你的衣服。”
他伸出手,说:“我是in,很高兴认识你。”
程家森也伸出手。“我叫程家森,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in的穿着并不像周围的男人一样正式,衣服的细节透露特别的时尚元素,他的个子高大,天生衣架子身材,面容亲切,似乎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以前她看电视剧,总觉得时尚设计师都流里流气,看到他才觉得自己想法老旧。
“你是这个酒会的主办人吗?”她问。
“你怎么知道?”他感到好奇。
“因为今天来参加酒会的人衣着光鲜前卫,像是个服装发布会,所以我猜必定是一个有时尚眼光的人主办的。”
“你是个聪明的女孩。bowie选的女伴果然与众不同。对了,bowie呢?”
“他去和崔经理打声招呼。”
in一脸无奈。“他果然还是这么专注于工作,我原本只想邀他来放松一下,和美女打打交道,没想到他时时不忘他的事业。”
她尴尬一笑,原来戎博维坚持带她来,是为了挡掉朋友好意推荐的美女。
in喝了一口手上拿着的香槟,说:“我和戎博维是发小,一起在美国长大。小时候玩在一起,感情特别好,我们俩是典型的人憎狗嫌的调皮蛋。他姥爷曾是革命年代的司令官,所以对他特别严格,给他制定了详细的成长计划。可是他总是人前一套背后一套,搞得家里乌烟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