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要设立一个法律,也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专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比如说必须要规定每天劳动工作量不能够超过九个小时,并且一个星期工作不能够超过六天。凡是加班,必须要给予工资。延长加班时间,必须要给一点五倍的工资。如果是在放假时间之内加班,那要给予两倍的工资。如果在节假日加班,那必须要给予三倍的工资。”
“至于各种打骂劳动者的情况,坚决不能够有。如果出现了,按照各种治安条例来处罚。如果涉嫌伤害杀人的犯罪,那可以让警备部门逮捕,然后移送法院进行审判处罚。”
“并且,我们还要设立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双方的争端。比如说拖欠工资,还有什么各种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而如果事情比较严重,那我们甚至可以主动提供法律援助,让我们劳工部门的所聘请的律师专门来帮助劳动者进行法律援助,进行帮助他们到法院打官司,维护自己的利益。”
王国瑞开始说了这些条文,然后一步步的开始要说明这个新成立的劳工部门负责的职责,他们的职责也就是负责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主要也就是维护他们的各种利益不受到侵犯。尤其是要坚决的打压那些过度的剥削劳动者的行为,不然将来肯定是要面临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了。而成立这个劳工部门,其实也就是仿效后世的各国政府,成立劳工部门的事情,这样可以让他们也都能获得足够的利益维护。
而大家听到了王国瑞这些内容,也都对王国瑞感觉有些非常震惊,因为王国瑞居然能张口就来。尤其是成立一个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这样直接成立一部法律来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这个可是之前他们都没有想到过的。过去他们也都是认为王国瑞的批示也就行了,可是现在王国瑞主动对成立一部法律,这样那些资本家们也都要进行遵守。不能够违抗。而有了这部法律,那以后法院等等执法机关处罚起来也都有了合法的依据了,这样必然会能够大大的限制那些劳动者的利益被侵犯。
而那些资本家看到了这部法律,那对于劳动者的剥削也都是必需要收敛很多。不然接下来他们肯定是被政府处罚。尤其是后面那个法律援助那更是奇妙了,因为普通的工人文化程度低,并且不太认识法律,也不太相信法律。这样他们肯定是要面临无法打官司维护自己利益的情况,只能够坐视那些资本家的剥削。至于接下来。如果政府能够提供对他们的法律援助,让律师来无偿帮助他们打官司,这样他们也就不怕不熟悉法律程序,不熟悉法律条文,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了。甚至接下来他们也都会在律师的帮助之下,相信法律,相信法律能维护他们的利益。这个过程当中也都是塑造一个新的政府形象,让他们看到了政府还是关爱他们的。
而一个劳动者能够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那足以能辐射带动影响十倍以上的人,让人看到政府还是关爱劳动者。让他们知道政府是关心爱护他们的。他们不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政府必须要爱护他们,保证他们的合法利益。这样通过律师的法律援助,也都能够让百姓知道法律的作用,法律能够帮助他们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让他们的利益不会受到侵犯。
不过,马上有人问:“王大人,那如果是大规模的侵犯劳动者的利益,那我们怎么办?比如说一个东家,完全可以虐待很多个工人。而那个时候他们难道还要一个个的去打官司吗?并且。往往老板能拥有的社会人脉,还有各种的经济实力等等都是非常庞大的。如果真的要打官司,哪怕是一群劳工绑在一起,也都无法能够和一个老板相比。到时候。哪怕真的打了官司,那也都未必能绝对获胜。如果我们干涉了司法,哪也不太合适的。归根究底,还是劳工个人的实力太弱了,他们根本无法能够应对东家这个群体。并且,哪怕获得了法律援助。那最终是否决定起诉,那还是一个让劳动者自己决定事情,律师也不能够挑动他们去起诉。”
王国瑞也都开始思考,因为虽然法律条文肯定是偏向于劳动者的,可是法律制定了能不能够执行,那个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如果不能够执行的法律,那也没有什么意思。劳动者虽然能够获得法律援助,可是劳动者自身的背景实力还有各种经济实力也都太弱小了,如果面对老板这样群体那可是真的麻烦无比。而按照一般民事法律的原则,民不举官不究,如果百姓不去起诉,那最后法院也就不能够主动干涉。
这样也就给了很多老板操控的机会,因为那些老板可以通过威胁逼迫等等手段,逼迫那些劳动者不能主动起诉。而那些劳动者自己实力太弱,无法和老板对抗,这样就算是他们有了法律援助,也都不敢做出告状的决定。而律师也不能替他做决定是否起诉,因为律师有一条严格的规定,那也就是不能代替当事人做出起诉决定,如果允许律师代替当事人做出起诉决定,那必然会引发一大堆讼棍的出现,这个后果也不堪设想。
所以,很可能那些老板也就会做出威胁逼迫等等手段让劳动者不敢做出起诉的想法。这个肯定是不行的,这样也都不利于社会到正常发展。光是指望劳动者自己去起诉老板,按肯定是非常为难的。所以,劳动者对于那些资本家的威慑力实在是有些弱小了,不能够直接当回事。哪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