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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瓦蓝瓦蓝的,澄净碧透的就像刻意淘洗过,暖融融的阳光直射下来,晒化了檐下的冰棱,冰凉透明的水滴一滴滴的洒落在光洁的石阶上,汇聚蜿蜒成条条小溪。
胜兰一身缟素;身上穿着宽大的白麻布袍子、腰间扎着白布带子、头顶着长长的白布孝巾、满头乌黑的头发只简单的编了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扎着白色的头绳,就连脚上的黑棉鞋,也套上了白布套子。
那一身的白愈发衬的她素净的小脸白若凝脂,又因连日休息不好,她眼圈微微有些发青红肿,唇色也有些泛白干裂,看着憔悴不少,只有那双黑亮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深邃,于幽暗之中闪着点点星芒。
胜兰靠着廊柱坐在院子里的美人靠上,大半个身子晒在阳光下,有些茫然的目光扫过挂满白色帐幔灯笼的大院,扫过来来往往披麻戴孝的人群,扫过点着油灯放着牌位棺材的灵堂……最后落在了院墙一角高高的碉楼上,那儿此时空空,白天是没有人守卫的。
凶手已经可以肯定就是那个刘三了,回到小王庄后,胜兰特意找人去调查了一番,结果发现介绍刘三来王家的那个介绍人居然失踪了。这太不寻常了,有什么样的仇恨要费这么大的周折,还搞个卧底?
如果不是为了仇恨,那会是为了钱财么?
钱财?王家是当地数一数二的财主,都不知招了多少人的眼,招的最多的恐怕就是土匪。
如今乡下的局势一天比一天混乱,听说附近几个庄子里有好几家富户都被土匪抢劫了,损失惨重。
小王庄虽然名字叫小王庄,却是附近最大的一个村庄。村民们从去年开始,就用泥土坯绕着村子筑了一圈围墙,当地人管这叫圩子。每天晚上都有专人在圩子边巡逻,防守严密,所以土匪一直没敢来进犯。
不光村里的巡逻队有枪,王家的护院也都有枪支,土匪要是真的来抢王家,硬拼未必能拼的过,可父亲是王家和巡逻队的主心骨,父亲没了,王家乱成一团,连带着小王庄的巡逻队都一时没了领导人物,这时候土匪再来的话……
胜兰的背上立即冒出了一层冷汗,她猛然的起身,想去提醒下祖父和王家族长早做防范。
或许是坐的太久,她刚起身就觉得脑中一阵眩晕,眼前发黑,不由自主的就往前倒了下去。
“哎呀,兰妹妹小心”一个稚嫩的嗓音突然在她边上响起,同时一双白白的有点婴儿肥的小手伸过来摇晃着好不容易扶住了她。
“是你?”清醒些的胜兰看着眼前李承华胖嘟嘟的小脸,有些惊讶的问了一句。
李承华缩回自己的小手,目光有些不自在的看着胜兰;表情忧郁,粗黑的眉毛几乎拧成了一团。
父亲出事的消息传出后,梅氏第二天就赶到了王家安慰母亲,最近这几天更是天天都在,不过梅氏一直都是一个人过来的,过了年后,胜兰还是第一次见到李承华。
今日的李承华依旧穿着一身黑色的长棉袍和皮草小马褂,只是头上的皮帽子外又套了只白麻布孝帽,看来是已经去灵堂磕过头了。胜兰见他小小年纪一脸凝重悲怆的看着自己,心里头不禁觉得又伤感又好笑,便抬头问道:“李家哥哥,你什么时候来的?”
“来了一会了,我是跟爹一起来的”李承华转眼看了看灵堂的方向,又看看她,踢了踢脚下的灰尘,小手拢在袖子里有些局促不安的道:“兰妹妹,斯人已逝,你别太伤心了,那只是徒留伤悲而已。”
说话间他脸色红红的,似乎是害羞的继续道:“我,我也不知道该什么安慰你,不过我想王叔叔是很疼爱你的,他在天上肯定也不愿意看到你为他难过。”
呃——他,他在安慰我!胜兰看着李承华一脸认真的模样,心中有些吃惊,下意识的想到;这么小的年纪就知道主动安慰人了,品行果真不错,看来李承华确实是棵好苗子,将来没准是个好丈夫。只是,唉!胜兰在心里叹了口气,怕自己一时心思活跃忘了形,从脸上被李承华看出什么,便急忙的低下了头,装作伤感的摸样。
李承华见她这样,以为是自己触动了她的心绪令她伤心,神色更是不安。随后他像是鼓起了很大勇气似的,红着脸从袖子掏出一只带着金色链子的怀表,颤抖着上前塞到胜兰的手中,结结巴巴的道:“兰,兰妹妹,这是我姨妈从上海给我买来的西洋玩意,看时间特别准,是我最宝贝的东西,现在我送给你,你,你喜不喜欢?你以后不要再难过了,开开心心的好不好?”
“啊——”胜兰看着手中造型精致的怀表,心中突然觉得有些温暖,一时竟然忽略了对方还是个小孩子,顿了一会才想起来推却道:“不行,这是你姨妈送你的,我怎么能要?”
“已经是我的东西了,我愿意送给谁就给谁,别人管不着”见胜兰不肯要,李承华急忙按住她的小手:“兰妹妹,你就收下吧,我,我喜欢你,我不想看见你伤心。”
“你说什么——”胜兰大吃一惊,心想乖乖隆的冬,他家不是读古书思想很古板的么?怎么他才十一岁就会和女孩子表白了。
“我——”李承华一张小脸羞的通红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