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仙侠修真>陌上花开少年不再>第九十八章 营救行动(三)

端木玄表示高高在上了十八年的他现在很头疼,自己被那个魂淡大师兄骗。超神器没找到,还捡了一个天天和自己顶嘴的麻烦精。虽然麻烦,但是当得知这个麻烦精是一只凤凰的时候,端木玄童鞋的心里就开始平衡了。他就知道自己身受天道青睐,这不,给自己送个凤凰灵宠来。虽然他知道人界的凤凰那都是血脉不太纯的,但是,再不纯那也是上古神兽——凤凰啊!除了那位已经渡劫升入仙界的前辈,自己还从没听说过什么修士能拥有凤凰灵宠的。

但是这种狂喜仅仅持续一天就被彻底击碎了,又是那个该死的大师兄!他发现了自己私藏着的可可,看他的样子,肯定是要上报给师尊他们了。这下可不就完了,师尊他们修为高深,要是看出来可可是一只凤凰的话,那么自己的凤凰灵宠美梦肯定是要破的。

可转念一想,大师兄也未必会真的把一介小小蜀山弟子押到师尊那里去,就算师尊掌门他们真的看到了可可,也未必会发现她的身份。毕竟,自己可是这流云大陆当之无愧的首富,除了自己拥有的那个乾清镜可以由血液分析出她的种族天地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这么犀利地看破她的身份?作为一个有钱人,端木玄表示:你们修为高又怎么样?还不一定能看破小爷轻易看破的东西呢!如此一想,端木玄的心情又明媚起来。

在这样的大起大落之下,他的情绪已经变得非常不稳定。然后,一个贼出现了,那个贼肩上扛着的,就是被自己早早化为私有财产的凤可可!顿时。火山爆发了!

端木玄将自己的雷之灵力祭出,施展了雷球术向墨凡进攻,分别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夹击墨凡。墨凡同样祭起雷球术,筑基修士所会的最强法术不过如此了。一上来两人就出最大杀招,可见两人打斗的激烈。

雷修士对上雷修士,雷球术对抗雷球术,两人的打斗已经变成了雷的较量。墨凡的雷早就升级到九天玄雷。而端木玄作为这流云大陆的首富。也早就把自己的雷升级到天雷,虽然雷的等级差上一点,但是他的修为却比墨凡高上不止一点。刚刚筑基和筑基后期。那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的。

果然,在墨凡召出的雷球对上端木玄的雷球时,两种雷球同时爆发出刺眼的光,但最终还是如同漩涡一般。慢慢抵消了。天空中震耳欲聋的雷声和呼啸的火海之声就像ktv里吵闹的伴奏,两兵交战的兵刃之声。让逍遥派山门前的四人战意高亢。

徐东就站在唯一的出口处,扛着可可的清笙想要离开就必须打败他。徐东在逍遥派三个大字下,似笑非笑地看着清笙。双方谁也没有先动手,立在原地等待着一个契机。一个一击必中的契机。

而端木玄和墨凡已经陷入了一番苦战,深蓝色的雷电之力在两人的交战中如同一条条蓝色灵蛇一般穿梭其中,极致的美中带着可怕的杀机。天空中渡劫的许安突然沉寂下来。不再因为雷火之劫给他带来的巨大痛楚而吼叫。他的双目紧闭,嘴角流淌着血液。毫无知觉地漂浮在天空中。

然而许安的雷火劫仍在继续,雷火劫第一劫,他已经度过了前两波,只剩最后一波了。可是看他现在的状态,恐怕是没有命度过了。

端木玄在与墨凡多次以雷法术対击之后,便猛然发现了墨凡所用雷电的不凡。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自己的雷已经提升到天雷的级别,即使是流云大陆修为最高的掌门的雷电也不过是云雷的级别,他的雷竟然能比自己的雷更厉害,这……

端木玄作为筑基后期,所会的雷系法术比墨凡要多上几个,他最强的就是筑基后期时掌门所赐他的惊雷闪。所谓惊雷闪,这属于玄阶上品功法,是雷修士在元婴期以前所用的最强的法术之一。该法术出招快,无需蓄力时间,而且击杀速度也快,暴伤极高,由于是呈线形状如同一张罗网般将人围住,所以这一招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耗费灵力了。若是对方身手太快,一击不得中的话,使用此招数的修士就会陷入不利境地。

端木玄由于和墨凡斗法已经耗费了一半的灵力,作战中可以补充灵力的丹药极为珍惜,他倒是有,但是也不会这么浪费地用在一个筑基期修士身上。他在等,等一个机会,一个墨凡躲闪不了的机会。

墨凡同样在等,来自三界的功法都是地阶甚至天阶的,他一旦用了一定会招来这流云大陆的修真大能的觊觎。而人界筑基期雷修士所用功法他又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去学,所以他现在所能用的不过是炼气期雷修士所用的雷球术。他所能用的,只有雷球术和雷网术。而且,锁灵丹这玩意绝对不能在这个时候用,这种战斗中补充灵力的丹药只有三界才有丹方,人界的不过是残缺丹方,若是被发现,恐怕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追杀。现在的墨凡,真是憋屈得很,有着厉害的功法和极品的丹药,却不能使用。但同时,他对于这个人界的蝼蚁倒是产生了几分佩服。

他看得很清楚,这个他眼中的人界蝼蚁十八岁就达到了筑基期,却有着金丹后期的神识,天雷的阶层,还有着满星的雷灵根,而且,他的体内没有一丝丹毒!这也就意味着,眼前这人同样是完美筑基,没有经过丹药而达到完美筑基。若不是亲眼所见,他实在难以相信,人界,竟然也会有这样的天之娇子。

在这古兰星上,赢得尊敬的唯一渠道就是拥有强大的实力。显然,端木


状态提示:第九十八章 营救行动(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