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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卡莱斯的剑术都是跟着约克镇的托比大叔学的,而与他过招的的人也只有过托比大叔和蒙哈马,这导致了他自己根本就不清楚自己的水平在哪儿。他一度认为自己是个高手,可在遇上路布后就受了挫,也不再坐井观天,日日勤学苦练,还缠着路布教授他盗贼的技艺,这些日子以来,倒也进步不少。
塔卡莱斯沉稳地举着剑,他静立着,调动了全部的感官去关注法福兰的一举一动,呼吸的频率,眨眼的速度,倾斜的角度,他观察得越仔细,越能在法福兰攻击的瞬间识破他的意图。
法福兰先动了!他右腕翻转,手中的剑斜刺向塔卡莱斯,塔卡莱斯侧身避过,那剑就堪堪从他的鼻尖前划过,塔卡莱斯迅速反击,他往后退一步,抬肘去撞击法弗兰的胸,法弗兰避之不及,被撞了个正着,他踉跄一下,很快调整过来,在塔卡莱斯的剑压上他的脖子前用自己的剑格挡住了!
两个人都是没有正规训练的野路子出身,一场剑术的比试是乱七八糟的,可他们二人天赋都很好,一招一式间都极具灵气,特别是塔卡莱斯,他反应很快,思维也快,他像是能预见到别人下一招会出什么似的,总能提前接下法弗兰的招式并予以回击。
两人打了得有十分钟才分出了胜负,塔卡莱斯用剑柄砸到了法弗兰的脚,法弗兰吃痛摔倒,塔卡莱斯莱斯就将人给踩着,用剑对准了对方的咽喉,赢得非常漂亮。
塔卡拉斯说:“你输了。”
法弗兰气得五官都扭曲了,他愤恨地盯着塔卡莱斯,那眼里能喷出火来,他说:“没有哪个骑士会去砸别人的脚背!”
塔卡莱斯说:“那我就当那个开创先河的骑士好了。”
法弗兰说:“骑士才不会这么卑鄙!”
塔卡莱斯说:“骑士不会长得像你这么丑!”
法弗兰大叫道:“你……!”
两个人斗鸡般互相飞对方眼刀,谁也不让谁。
菲尔西说:“既然决斗完了,那就散了吧。”
塔卡莱斯放开了法弗兰,说:“法弗兰,我警告你,少来惹我们,我们白狮佣兵团不是好欺负的!”
法弗兰啐了一口,说:“呸!你这垃圾的佣兵团哪里配得上圣兽的名字!半年过后你们一定会解散的!”
塔卡莱斯说:“会解散的是你们!”
两个人越吵越大声,眼瞅着又要开打了,菲尔西召唤出了他的烈焰马横在二人当中。烈焰马身量很高,把法弗兰给挡完了,两人相互谁也看不到谁,但即使看不见,塔卡莱斯也能听到法弗兰那边的人的抽气声,他得意地想,我们佣兵团里可是有高手的,震住你们了吧!
菲尔西说:“团长大人,我们是很忙的,没有空和一群跳梁小丑东拉西扯的,事情解决完了,那就让我们接着做我们该做的事吧,另外,副团长他们也需要到医馆去治疗。”
塔卡莱斯很听菲尔西的话,说:“好,我们回吧。”
被烈焰马挡在另一头的法弗兰嚷道:“你们才是跳梁小丑,光凭一张脸招揽人入团算什么本事!你们的佣兵团不出两个月就会走到尽头的,你们……啊!”
在法弗兰嚷嚷时,烈焰马仿佛也嫌他吵了,对着他打了个响鼻,喷出的鼻水溅了法弗兰满头满脸,吓得法弗兰的话没说完就变成了尖叫,而他的同伴也吓得不轻,有两个自己的左脚绊住了右脚的脚后跟,摔了个屁|墩儿,与那几个断手断脚爬不起的团员作了伴。
塔卡莱斯搀扶着蒙哈马,唇角一勾,两人都哈哈大笑。
这是他们在离开约克镇后和人打的第一架,虽然略狼狈,但是很畅快!他们忽然间就有了当上佣兵的实感了,真棒!
马里恩城有两家医馆,一家在城南,一家在城西。
城南是马里恩城的穷人居住地,那边很乱,流氓地痞层出不穷;城西则是富人区,高档的洋房连成片,环境优美,来往的都是高雅的贵妇和衣着得体的绅士。
塔卡莱斯说:“城南的医馆比城西的医馆便宜了三分之一的价钱。”
蒙哈马说:“我的天,你打架还没打够吗?!”
塔卡莱斯说:“我们得为钱做考虑。”
菲尔西说:“去城西吧,城南太远了,一个来回就得到半夜了,而且城南的治安不好,去那边的话免不了又要和人纠缠,蒙哈马他们怕是撑不住。”
塔卡莱斯说:“太浪费钱了。”
菲尔西说:“钱不是问题,先把人治好了再说。”
蒙哈马高举双臂,带动别的受伤的团员大喊:“菲尔西万岁!”
在菲尔西的坚持下,一行人到了城西的医馆。
这家医馆很大,装修得富丽堂皇,有五六个小学徒在打理着草药和器具,当中则是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儿,百无聊赖地在读着一本厚厚的医书。
一个学徒迎向塔卡莱斯等人,请他们入座,并给人斟了茶。
学徒对老头儿说:“老师,有病人来了。”
老头儿慢悠悠地放下书,一步三晃地走过来,在蒙哈马对面坐了。
老头儿上下打量了一番蒙哈马的伤势,说:“一个金币。”
蒙哈马说:“什么?!你都没看我到底伤到哪儿了就要收一个金币吗?!”
老头儿说:“你没伤到骨头也没伤到内脏,就是皮外伤。”他从柜子里拿出一瓶药膏,说,“这个外伤膏,每天早晨和晚上各涂抹一次,两天后,你的伤就会全好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