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此情终归何处>我是盛翔 我给他这一个机会,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
是别人的了。

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最后还是晚了一步,等到我好不容易回到中国找到她家后,还是被告知她已经结婚,甚至还有了一个一岁大的女儿。

关键是她还是远嫁!

突然很想看看她看上的男人到底有几分能耐,是不是比我还优秀,于是然做了连我自己出乎意料的事情。

我从他爸妈那得知她结婚后生活和上班的地方,通过关系进入与她所在项目的监理单位,成为她的直接合作人。

还记得第一次在n市见到她时我心跳猛然加快的样子,那天她穿的并不美丽,一条灰色的紧身铅笔裤,一件白色的长袖t血,一条马尾,一双刷的很白的高帮帆布鞋,配上她这张圆嘟嘟就跟没张开的脸,乍一眼看上去,还以为是哪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呢!

根本看不出她已经是一个孩子他妈妈的人!

平时看惯了满脸挂着一层又一层的胭脂水粉,突然见到她这没有任何点缀的圆脸,还有她这一身轻快的妆扮,说实话,我心动了。

本来想整整她的,却没想到她那样大方的拍着我的肩膀,还跟我套近乎,心里便有了主意,这套近乎的手段,我可是比谁都玩的漂亮。

我闻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清香,像是香水可又不像,我故意站一起来,靠近她倾身闻了下,才发现,原来是宝宝花露水的味道。

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汉草型的六神花露水!

因为竺盛雪那个丫头用的也是这个东西,她说这东西不仅驱蚊还不伤皮肤,更重要的是还有股清香!

看来是真的,这不知道到的人还真以为是喷了香水呢!

我虽然知道是花露水的味道,但是我嘴巴却还是故意的说:还好啊,没闻到臭味,倒是有股清香,你用的什么香水?

当我看到她有了点点的羞涩时,我心里居然有种说不出来的愉悦,甚至更加想跟她都弄下去,于是我有事没事就爱跟她闹腾,因为我发现这真的是一种乐趣,一种我活了这么多年都不曾尝试过得乐趣。

为了这份难得的乐趣,我愿意放下豪宅不住,跑来这又偏条件又差又没有网络的项目部里住着,我还愿意放弃千万豪车不开,跑来跟她一起挤公交,我还愿意放弃高档的酒店里价格不菲的牛排红酒,跑来跟她挤在路边的大排档吃路边摊。

总之,只要能离她近一点,我就觉得无比的莫名的开心,还有舒畅,这些感觉是我在美国的这些年所体验不到的。

跟她相处的时间越久,我就发现自己越无法自拔,我开始有点后怕,我怕自己总有一天会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什么令她讨厌的事情来。

甚至忘记了我来这里的最初的目的,于是那天我让白甄调查了她的老公,王明的详细资料。

让我没先到的是,这个家庭背景极度贫乏的男人,不仅工作一般,连人品都渣到了极点,一个月不到五千块的工资,居然还在外面养了个三。

关键是他弄大了人家肚子还不想负责任,不负责任就算了,连给人家打胎的钱都没得!

说实话,当我看到这样一个男人站在她的身边时,我愤怒了,但是我忍了下来,我想也许我可以帮帮她,只要这个男人对她还有爱,于是我让财务部给他提升了职务,给他涨了工资,让他有钱财去解决掉外面的女人,然后再给她一个温暖的家。

我告诉自己,我只给他这一个机会,如果他不珍惜,那么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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