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穿越重生>穿越1879>第106章 当山东巡抚

康有为在李经述那里碰了一鼻子的灰,顿觉李经述徒有虚名,太不识货,愤而去找翁同龢。康有为觉得翁同龢是当朝的“清流派”掌门,帝师,长期出入皇宫,坏消息听得多,眼见大清国势江河日下,难免忧心如焚。按理说,自己口口声声强调变法图强,主张应该很容易打动翁同龢。

结果,事与愿违。康有为此前未能进入翁同龢的视野。翁同龢看了康有为的拜帖,只说了“狂甚”二字。在翁同龢看来,康有为现在只是一汲汲于功名失败,却想攀爬到更高的位置猎获荣华富贵的狂生,只是一个连进士都考不中的庸才,这位状元出身的帝师自然对康有为闭门不见。

康有为再一次碰了一鼻子灰,还不死心,联络一些举人,谋划再次联名给光绪皇帝上书。这已经不是康有为第一次给光绪皇帝上书。早在1888年,康有为到北京参加顺天乡试,没有考取。当年9月,他上书光绪帝,痛陈祖国的危亡,批判因循守旧,要求变法维新,提出了“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三条纲领性的主张,当时光绪皇帝还年幼,此事自然就没有下文了。

而李经述,身为朝廷的北洋水师提督、直隶提督,有直接给光绪皇帝上奏折的权力,但他作为从一品的武官,一般也不便过问如此重大的政事,维新变法,主要还是通过李鸿章来上奏。

1892年,维新变法是当时社会的一种新思想潮流。不仅身为高官二代的李经述热衷,还有一帮汉族公卿名流的官二代,也都主张维新变法。在李经述的牵头和组织下,很多大清汉族名流公卿的高官二代,都成为了维新骨干。比如谭嗣同,他的父亲谭继洵曾任户部郎中、甘肃道台、湖北巡抚等职。还有湖北布政使陈宝箴的儿子陈三立、左宗棠的儿子的左孝同、南洋大臣沈葆祯的儿子沈瑜庆等,他们都加入了中国复兴会,李经述在圈子里的影响力也日益扩大。

李经述在练兵之余,和容闳、李提摩太、严复等人商议后,给光绪皇帝上了一道全面改革的折子,交李鸿章过目,并代为上呈光绪皇帝。李经述他们认为,中国目前的危机,主要是吏治败坏,腐败的大老虎不少,腐败的苍蝇也是满天飞。李经述提出了变革吏治的主张:第一、一国犹一身也,京师为元首,各省为肢体,中央应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削弱督抚的权力,强调将关税、考试、币制、邮政、军工、铁路、电报等全国之权,收归朝廷。第二、律法为一国之主,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要设立巡视组,整饬吏治,裁汰冗员。第三、主张政令划一。严格限定官吏的权力范围,杜绝官吏欺压民众。第四、在民间设立“议事局”,如商务局、农务局等,由朝廷授予一定权力,民在不便时,上下通情,使乡绅或通律法之人,任民公举以入局,调和官民矛盾。

此外,在折子里,李经述还提出将“惠商”作为“立国”之本,鼓励民间自行设厂开矿,主张对于近代工矿各业、交通运输等,不问官民,只要有地有钱,即可随意开办。在教育上,李经述提出,育英才为第一义,建议在每一小乡镇,设初学塾;一州县及户口繁盛之大镇,设一文学塾;一府设书院,一省设高博学院,对于新式学校所开课程,除中国传统的经学知识外,还设各种新学,诸如文事、武备、天文、地理、算学、格致、化学、农学、商学、工学、万国史学、万国公法,以及各种要学,在今后科举考试中,考此等学问。

李鸿章看了这折子后,大为赞赏,在折子上加注:“大振乎主权,严限乎官权,渐长乎士权,略予乎民权,则内治日起有功矣”,然后找了两江总督刘坤一等重臣联署此折,上奏光绪皇帝。这些强国的建议,条条务实,属于稳健的改革,在朝堂之上,二十一岁的光绪皇帝看后,耳目一新,恨不得马上召见李经述。对于有何办法可以快速强国?对光绪皇帝而言,这个问题,困扰了他整整十年。

从十岁懂事时起,光绪皇帝就每天背诵“凡失寸土者不得入列祖灵位”的清国祖训,但事实上,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大片国土就被列强瓜分,仅沙俄一国,占中国的国土,就近15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现在六分之一个中国:如1858年5月《瑷珲条约》,割占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1860年《北京条约》,割占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的领土约40万平方公里;1864年,割占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4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英国占领缅甸,图谋西藏;法国虽然在越南战败,但图谋之心不死……中国版图大大的“海棠叶”被列强贪婪地啃得体无完肤,屈辱感始终伴着光绪皇帝长大。而且在国内,新疆、云南、湖北、两广等封疆大吏各自为政。在1892年,没有一个人像二十一岁的光绪皇帝那样,迫切想要知道强国之策。

这时的光绪皇帝,正在学习如何正式亲政,迫切需要政绩来让慈禧太后彻底不管政务,所以对维新变法很热衷,和一些主张维新的大臣走得很近,比如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太子少保、军机大臣廖寿恒,内阁中书杨锐等,这些人被朝廷内的“清流党”称为“新党”。听说李经述是李鸿章的儿子,光绪皇帝准备召见李经述,但他又怕慈禧太后会反对维新变法,那天上朝后,光绪皇帝将李鸿章单独留下来,说出了自己内心的顾虑。

“皇上放心,老臣去说服太后。”李鸿章


状态提示:第106章 当山东巡抚--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