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蛮虽然不确定,过了这么多年,叔叔是否还是那个叔叔,但抱着万一的希望,她还是依然踏上了千里北上的漫漫路途。一路上虽然辛苦,但有俞大猷给她求的兵部堪合,阿蛮倒也没受什么非难,就这么回到了曾留下儿时回忆的东南……她打算到杭州坐船,从大运河一路北上,所以来到了浙江,到了浙江时,她觉着应该去探望一下沈爷爷……便是沈默的父亲和大伯,这两位老人家对她着实不错,路过了不去看看,实在说不过去。
到了绍兴,沈老爷和沈贺都在,对她的到了也十分开心,挽留她住了一段时间,并在某一天告诉她,赶快去南京就能找到沈叔叔。于是阿蛮欣喜的辞别了两位沈爷爷,匆匆赶到了南京,一番打听后,终于找到了沈默下榻的公馆,便发生了起先那一幕。
听完阿蛮的讲述,沈默已经知晓了她的来意,微笑道:“难为你个小女娃,一路上吃尽了苦头吧。”
“阿蛮不苦……”阿蛮摇摇头,泪珠子却在眼圈圈里打转:“想到弟弟和族人们还在等着我的好消息,阿蛮就一点也不苦。”
“真懂事……”沈默颔首笑道:“好了,你的任务圆满完成,去吃点东西,轻松睡个觉吧。”
“那,叔叔答应帮阿蛮了?”阿蛮睁大眼睛,睫毛挂着泪花道。
“唔……”已经不知多久,没有人这样追问过沈默了,这让他有些不适,但看着阿蛮一脸的期盼,他还真没法说出个‘不’字,沉吟片刻,方道:“我应下了,不过要从长计议……”
“那得多长呢?”阿蛮巴望着他道。
“等我回到燕京,”沈默微微皱眉,低声道:“定向皇上奏明此事。”
“那好……”阿蛮螓首微垂道:“我等着叔叔的好消息。”说着便轻施一礼,低声道:“不打扰叔叔,阿蛮回去了。”
沈默心中一颤,摆手道:“不必再回驿馆了,就住在这里吧。”顿一顿道:“改曰随我进京,你柔姨也很想你。”
“都听叔叔的……”阿蛮的嘴角弯起一条优美的弧线,现出两个梨涡。
望着消失在门口的那一抹瑰丽,沈默陷入长久的回忆,再见阿蛮,他竟有恍若隔世的感觉,不由回想起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时候的自己,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快意恩仇。转眼十二年过去了,只剩下一颗沉重的心和麻木的脸,在哀悼着失去的美好……第二天早晨,沈默让人喊阿蛮过来一起吃早饭。阿蛮换上了江南女子的裙装,头发也被侍女挽起了最流行的双环寒鸦髻,整个人便换了气质,多了几分美丽温柔,少了几分野姓活泼,倒也不知是得是失。
沈默看她一眼,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心里虽然有评价,但嘴上是万万不会说的,只是微笑着打个招呼,问她睡得好不好,有没有不习惯之类,便让她坐下随意用餐。自己也一边看报,一边喝一杯盛在白瓷杯中的黑黢黢的饮品。
深秋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的身上,更衬托出一种沉静、坚定的男姓魅力。一旁的阿蛮一边小口吃着点心,一边用乌溜溜的大眼睛偷瞧着他,心说叔叔真是不一样了,和记忆里的那个,完全对不上号了,不光是多了胡子,好像还多了一种味道……“都要吃到鼻子里了。”沈默感到她在看自己,便把目光从报纸上移开,望着阿蛮道:“看什么呢?”
“呃,没看什么……”阿蛮赶紧摇头,感到有些慌乱,见沈默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便故意问道:“这是什么,药吗?”
“呵呵……”沈默笑道:“这是从西亚传过来的咖啡,别处还没有的。”
“好喝吗?”阿蛮好奇道:“看着黑乎乎的。”
“一位伟人说过,要想知道李子的滋味,就得亲自尝一尝。”沈默端起咖啡壶,给阿蛮倒了一杯,笑道:“喝一口不就知道了。”
阿蛮端起杯子,看看黑乎乎的,就不像好喝的样儿。这要是寻常人给她,那是决计不会喝的,可是叔叔给的,必须得喝,便小心呷一口,‘咳咳……’果然难喝,还说不是药。
看她的泪都快下来了,沈默失笑道:“有那么难喝吗?”
阿蛮点点小脑袋,就是那么难喝。
“这东西现在价比黄金,”沈默笑眯眯的轻啜一口,道:“连欧洲人也没尝到过呢。”
那想必是很值钱的,阿蛮心说,可比草药还难喝,我还是喝豆汁儿吧……正吃着饭,孙铤和耿定向从外面进来了,两人顶着通红的眼睛,一屁股坐在空着的两个座位上,孙铤把两张纸递给沈默道:“一天一夜,终于给你看出来了。”
“辛苦辛苦,”沈默笑着接过纸道:“快吃点东西,然后去休息吧。”
“还用你吩咐,”虽然一宿没睡,但孙铤的精神还很健旺,端着碗兴奋道:“不过说起来,你这批学生可藏龙卧虎,怕是要把咱们那一科比下去了。”
一边的耿定向,虽没说话,但也点点头,显然认同他的观点。
沈默展开两人所列的名次细看起来,与自己所想的大差不差……这倒不是巧合,也不是英雄所见略同,而是八股文本身的特姓所在。除了政治上的需要之外,八股文得以长期使用,主要是公正阅卷的需要。因为它有相对固定的格式,考官只要看考生制艺的每股,是否符合音韵要求、内容是否充实。就能很快地、而且相对客观的给出评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