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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步惊云的光环】

旷野,深山,药庐!

是神医炼药之所,平素不喜接待任何人,今日却例外。

因为来求医的人中,有一位美人。

想要求神医治病,有一个条件,神医不喜金银,独爱美人。

治病的诊金,就是有美人陪他睡觉。有一个美人陪他,他就救一人之命。有两个美人陪他,他就救两人之命。

守剑奴温弩冷胭见步惊云已气绝,唯有心脉还有丝丝跳动,所能想到的,就是寻神医救治。

冷胭年二十余岁,正值青春年华,她穿着红色劲装,容貌妖艳,乍一看,面上冷若冰水,却不带一丝表情。然观其身段窈窕,粉臂裸露间酥凶隐见,极是姓敢妖饶。

神医见二人带了一独臂男子来求医,先就打量着冷胭连咽口水。

“神医,我主人受伤极重,你若把他救活,什么条件我二人都可答应你……”冷胭如此说话,温弩亦没有制止。

他们温冷两家,自小就被灌输思想,必须终身为绝世好剑之守剑奴。谁得绝世好剑,谁就是他们的主人。

主人有难,还有什么不能付出。对比原著中这二人为了帮助步惊云从无名的手中夺剑不顾江湖道义挟持人质,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样的事情,绝对办得到。

神医铯迷迷又盯了冷胭几眼,这才把目光转在步惊云的身上。

经过行路的颠簸,步惊云此时的伤势更重,然而他的左手,依然紧紧握着绝世好剑,似乎他的整个人,已和绝世好剑融为一体。

他的右手已经只剩下骨头,未知神医能有何力可以活死人肉白骨。

“此人虽然已死了一半,但老夫花费十数年之功,曾研制出一药‘逆乾坤’,或可救他。若他真是命中不死,定可活过来。一旦复活,非但能长出右臂血肉,更可功力大进。”

神医忽然目光一转,盯住了冷胭:“不过,这位小娘子,治病期间,可要陪着老夫松松筋骨……”

冷胭只是目色微微湿润,立即答应下来。

血洗了拜剑山庄,并未急着离开,既然绝世好剑已经认主步惊云,云乘风便再不会拿走。不过除了绝世好剑,拜剑山庄还有一剑,败亡之剑。

拜剑山庄的先祖傲日,曾联同十名铸剑师,想用一块千年寒铁铸炼一柄举世惊叹的剑以用来歼灭炙热的火麒麟,他们所铸的第一柄剑,正是败亡之剑,亦是绝世好剑的雏形。

但在剑将成之际,参与铸剑的十名铸剑师中竟有九名先后被败亡之剑中的凶败杀亡之气刑克至死。

故傲日与仅剩的一名铸剑师放弃铸成这柄至凶至恶之剑,并用余下的半块寒铁,依败亡之剑的剑型,铸成另一柄绝世寒剑,即绝世好剑。

未铸造完的败亡之剑,被埋藏于拜剑山庄剑冢内的古铜灵柩中。

云乘风知晓这些细节,即刻令亲卫云集剑冢,开挖抢夺。

挖过半日,掘出一口古铜灵柩,开之,果得败亡之剑。此剑尚未成型,远远瞧了一眼,就觉得似有一股凶败之气弥漫。剑身上刻字,似是“工乙”的佛教密宗咒文。

此剑乃不详之物,云乘风不愿去碰,有意改之,遂命人传信,从工马旗调铁狂屠前来。赐拜剑山庄给他,令他在此练剑成型。

拜剑山庄诺大的庄子,尚还有田产矿山,自然全部归在云乘风名下。犯我者,杀家灭族,夺产霸业,这一点,云乘风沿用雄霸的作风。虽知王者之路,自然少不了杀劫,他可不会如聂风一般菩萨心肠泛滥。

一切暂定,遣去护送步惊云求医的亲卫传来信鸽。

言说守剑奴冷胭为救主侍身神医,云乘风当即大怒,骂道:“好个神医,赢荡无耻。断浪,着你即刻带人前去,守住药庐,只待步惊云伤势一复,便屠劫神医,销毁药庐。药庐的医书灵药,全都运回天荫城,交由明月收管。”

本不想杀此人,既然无耻如斯,云乘风不建议把他灭门。

明月本就通晓医道,若能得了神医的医书灵药,日后成就必不比神医差多少。

断浪快马而去,云乘风又息两日,留部分亲卫守在拜剑山庄,等着铁狂屠过来接手,这才领百名亲卫返回天荫城。

剑晨夺剑失败,再一次受打击,返回中华阁的途中,心绪低落,往往混混霍霍而不知所想。

龙王看在心里,深深为主人感到悲哀。主人一世英雄,却不想收了这么个窝囊的徒弟。但他身为仆人,亦不好出面叱责,只好把心思埋在心底,一面遣人看好剑晨。

这日落足在灵隐镇暂息,龙王自在客栈中疗伤。他与剑魔对战,着实被对方断脉剑气伤了几处。真气在筋脉间走过数转,面色慢慢平和。

突这时,一名帮众撞门进来,“帮主,剑晨少爷又喝酒去了,在酒楼中与他人打起来了。对方一个赖头僧,一个恶嘴汉,武功着实厉害,你快去看看……”

龙王怒呼一声,赶紧纵步起身。

然而此时,正有一名白发苍须的汉子候在客栈厅内。飞眉隆鼻,阔嘴凶牙,他只着一件单衣,紫中色暗,背后插一刀一剑。却赫然正是破军,无名的师兄破军。

绝无神命破军返中原,更赐给血绝毒药,便是要让他夺得《万剑归宗》秘籍。要夺《万剑归宗》秘籍,便需先败无名,因为想要开启藏着《万剑归宗》的铁匣子,便需集齐无名身上的钥匙与自己身上的钥匙。

想起无名,十多年的恨意爬上心头。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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