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青春校园>女生宿舍>住宿规定第五十七条

上课的时候,我拿出今天早上,在开车送四位大小姐到学校,周昕在下车前拿给我的一叠纸。 那是她们昨天晚上所制定好,新的住宿规定以及员工条款。

住宿规定部分从原本的十条,被她们删改的只剩下九条,她们将第二条与第四条给拿掉,其他的规定也被改的人道的多了。

只不过,这次却多增了一条,那条规定,除了有其他要事或者是不可抗拒的原因之外,晚上不可超过十二点才回宿舍,或者是不回宿舍过夜。看到这条规定,我还真有点搞不太懂,这有什麽意义吗……然而,另一份员工条款上面所注明的条例,上面写明的条款也相当奇怪。

上面的条文大概是说明,我这个给她们所雇用的员工,除了平常上学上课与晚上睡眠的时间之外,基本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归属她们,但是如果她们临时有要事,就算上课时间也必须随传随到。

此外,我这个员工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等候她们‘交’代工作下来,也就是说除非是事先有‘交’代,或者是临时有事情之外,在平常时间基本上是无所事事的,而且只要有适当的解释便可以休假,休假的期限更是没限制多少日。

这真的是哪‘门’子的员工……至於工作的项目,则是能力所及的范围。也就是说‘交’代下来了,必须什麽都得做。看到这里我真的觉得,在员工两个字前面冠上特务两个字,应该是当之无愧。

虽然,周昕上面有特别标明,但是我很怀疑她所指的,不是以我的能力为基准,而是以丑角的能力为基准……最後还有一项,更是让我哭笑不得,不知道是那位天才大小姐加上去的。上面规定员工在任期里不准结婚订婚,甚至连‘女’朋友也不可以‘交’,否则视同违约。

这真是有够无聊的……加这一条不知道是什麽意思@@当我在头痛的时候,座位身旁的同学传递了一张小纸条给我,那是维亚传给我的。打开看了一下内容,上面写著那件事情小葳好像找到了一些头绪。社团见。

我知道他指的是那天鬼屋里的生物。想不到小葳整理资料的速度,倒是非常的快,没两天的时间,就从那堆资料当中找到了许些头绪。

而维亚他人也不知道何时,已经偷偷跑出教室外,贼笑著对我招著手。我没好气的跟他点点头。我知道他们只能趁著小雯没有跟在身边的时候,才能著手调查这件事情。

也因为小雯非常的清楚,维亚的作息时间,所以他只能利用课堂的时间,翘课去校外寻找调查资料。答应参加此事的我,也只能义无反顾的跟随了。跟他一起翘课……找了一个藉口离开教室之後,我跟上维亚的脚步,他这麽跟我说道∶刚刚小葳传简讯给我,她说她看了我们搜集的简报後,似乎找到一些头绪了。我们赶快过去看看。

我点点头。我也‘挺’好奇她找到什麽。虽然那些资料当中我也有找到不少,不过我并未整理过,所以也不清楚哪些线索是可以用的。

到达社团的时候,小葳她人已经坐在社办里的大圆桌前,圆桌上还摆著许多堆著的资料本。此时的小葳正神情专注的翻看著整理出来的资料,完全没有发觉到我们的到来。

小葳!有找到什麽吗?维亚走近她身旁也凑过去,看她在认真看著什麽东西。

死维亚!吓死我了!像个贼一样。小葳臭骂了维亚一句。维亚面对她这句话,只是很随意的笑了几声,并没有很在意。

哈哈哈!他本来就是个贼,‘奶’现在才发现。我也顺著小葳的话笑骂著维亚,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顿一顿说道∶对了!‘奶’找到些什麽东西,赶快拿出来给我们看吧!

嗯!你们看这几张。小葳点点头之後,在一堆纸张资料中翻找了一下从之中‘抽’出了四张影印纸。

看了一眼,在当中便有一张是我之前在图书馆中,所找到影印下来的简报,而另外三张是他们在网路上找到的资料。

我所找到的那张简报,上面的报导大概是在报导,一栋在垦丁附近相当著名的饭店,在七、八年前曾因为某一层楼传出闹鬼事件,在当地闹的相当轰动,也因此那栋营业的饭店不得不歇业。

而另外三张的资料,是他们在各个网路论坛上找到的,上面的内容里虽然并没有指明正确的地点在哪里,但是从资料上面却都有隐隐约约描述到,那些人是到垦丁旅游住在饭店的时候遇到闹鬼事件。

最重要的,是上面所描述闹鬼的情况,大致上与我们那次在‘女’子宿舍所遇到的,有很多相似的情况。最关键的地方,便是曾有人在白天的时候,目击到有一种淡绿‘色’的透明气团,在闹鬼的地方飘浮著。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惊喜出声∶就是这个地方了!

你怎麽那麽确定?维亚也凑过来看,质疑的问著。

确定。你还记得那天我们是怎麽打退那只猴子的吗?我反问维亚。

我记得,就是你利用手电筒照出┅对啊!那上面指的淡绿‘色’气团,该不会就是我们那天所见到的景象。维亚猛然想起那件事情。

对!我想,我们可以找个机会到那个地方去看看,虽然时间已经过了七年,但是也说不定可以找到其他线索。

那好!我们就约下个星期五。在那之前我会调查出,那间饭店的详细位置。维亚想了一下。

喂!不可以。那天我有事情耶!小葳马上反对。

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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