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恐怖悬疑>我在泰国卖佛牌的那几年>第45章 :火葬场的灵骨塔

这话可把我吓着了,连忙问怎么办。方刚说:“你一直在帮孙喜财把那个骨灰盒送回去,所以这个末阳男的鬼魂对你很不满。后来你又把它渡进佛牌,想送回泰国让阿赞师父镇灵,它就更恨你恨到骨头里。现在它附在孙喜财身上,就可以操纵他和你作对,暗中捣乱,设圈套让你钻。”

我连忙问:“它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把我折磨得越惨,它就越高兴?”

方刚嘿嘿笑了:“鬼可不像人那么变态,喜欢没完没了地折磨人,鬼和人打交道很简单,只有两种,一是帮你,二是弄死你,你明显是后者。”

“啊?那、那我怎么办?”听了这话,我吓得脸都白了。

方刚想了想:“按你说的情况来分析,孙喜财目前刚刚被阴灵附身,还在初级阶段,还有自己的主意。你可以让你表妹和他分手,让他离佛牌店越远越好,这样的话,你所受的阴气也许能慢慢消退,但不保证。”

我苦笑:“我又不是表妹的亲哥,没这个权力啊。”方刚说那就和这两人断开合作,另雇人来佛牌店打工。

我叹了口气:“大哥,你可能是在泰国呆得太久,不了解中国人的习惯。中国是人情社会,我和王娇毕竟有老姨夫这层关系,要是赶走他俩,我家和老姨夫家肯定会有矛盾。我明知道孙喜财被鬼上身而不管,到时候王娇早晚也会埋怨我,关系还得搞僵。最主要的还有一点,在中国开佛牌店性质特殊,很多内情也不方便让外人知道,所以让亲戚看店是最佳选择。”最\\快\\更\\新\\就\\在

方刚唉了声:“那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你最好趁这个机会带孙喜财来趟泰国,看能不能把他体内的阴灵想办法驱出去。”我要的就是这句话,连忙答应下来,心里打算着,要找个什么样的借口,把孙喜财约到泰国去走一趟。

我的脑海里又开始回放那个穷村的情景,那些连衣服都穿不上的孩子们,脸上全是泥土,双眼却黑漆漆的,眼神仍然那么天真善良。可我不敢想的是,等他们长大成人,是否也会变成洪大爷、王宏和白老二这样的人。

在床上躺了半天,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我却完全睡不着,心里一阵阵发慌。开始以为是饿了,就泡了一袋方便面,可怎么也吃不下去。在客厅里来回踱步,心情极度烦躁,总觉得坐立不安,像是被困在什么地方,死活也出不去的感觉。

我在卫生间用冷水反复洗脸、冲头发,但那种不适感越来越强烈,已经抑制不住了。

我打开房门,冲出家,下楼来到路边,街上路灯很亮,照得就跟白天似的,一辆辆汽车来回行驶。我看到在马路正中央坐着一个中年男人,抱着脑袋似乎在哭,那些汽车像没看到似的,在那中年男人身边飞驰而过,看起来很危险。

我招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坐进去呼呼喘气,不但心慌,还有点儿胸闷,肩膀发沉。司机发动引擎慢慢驶了几十米,看我没有说话的意思,就忍不住问:“老弟,去哪儿啊?”

我心慌得不行,说不出的难受,用手抓着车门上方的活动把手,说不知道。司机当时就傻了:“不知道?你不知道要去哪儿?”我点了点头。

司机笑了:“那也总得有个地方吧,你是心情不好吗?去洗浴中心玩玩,还是我帮你找个足疗店?”

我突然特别去个荒凉的地方,就脱口而出:“去殡仪馆。”司机愣了,以为没听清,就又问了一次。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要说去殡仪馆,好像嘴已经不受控制。我又说:“文官屯火葬场。”

司机回头看了看我,没说什么,加大油门朝沈阳市殡仪馆驶去。

二十分钟后到了地方,我付钱下车,熟悉沈阳的人都知道,文官屯火葬场是个荒凉地方,周围连路灯也没有,都是土坡和荒地,根本没有人家,只有几家专卖丧葬用品的店铺亮着灯。殡仪馆二十四小时营业,他家大门常打开。我走进院子,院里停着几辆汽车,不少人在院中走来走去,像在漫无目的地散步。远处哀悼厅方向传出隐约的亮光和哀乐,有人正在设灵堂。

正在我迷茫的时候,阴影中看到有个人影在朝我挥手,然后慢慢转身走向灵骨塔方向。我下意识跟着走过去,到了灵骨塔入口处,顺楼梯来到二楼,办事大厅中灯光亮着,看塔的工作人员坐在门内的办公桌前,头靠在椅子上睡得正香,办公桌上的收音机里还播放着单田芳的评书。

我隐约看到有个人影办身进了塔内,就轻手轻脚地走进办事大厅,进到灵骨塔中。这家殡仪馆的灵骨塔并不是塔状建筑,而是两层的水泥房,里面都是一排排的木架,分成无数个小格,每个格大概有十五寸电脑屏幕那么大,能放进骨灰盒,外面是带锁的小玻璃门。有很多空着,那是还没被占用的位置。站在黑黝黝的大厅中,我不知道应该干什么,黑暗中看到一个人影慢慢拐进某排木架,我就跟了过去。

来到这两排木架中间,空无一人,我掏出手机调出闪光灯照亮,一排一排地照过去。每个小格的玻璃门上都贴着写有姓名的贴纸,我忽然看到有个玻璃门上的贴纸写着“郑永贵”三个字,名字上面有编号,下面标着死亡日期,这个我记得很清楚,是05年11月19日。

这居然是那个九十一岁的末阳男郑永贵的灵骨塔,小格里面并没放有骨灰盒,看来当初孙喜财确实把它给彻底扔掉了。但我却发现里面


状态提示:第45章 :火葬场的灵骨塔--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