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得意洋洋,将脚抬起来搭在榻上,背靠着宇文初剥松子,宇文初以为她怎么都该剥了松子用作赔礼讨好他的,谁知等了许久也不见一粒松子,便道:“就知道自己吃啊!”
明珠笑眯眯地把手伸到他面前,雪白的手掌里满满都是吹了细皮的松子仁,她很是大方地道:“都是给殿下的。也就是我爹娘和太皇太后吃过我剥的松子仁了,你是第四个。”
“算你识相。”宇文初就着她的手吃干净了松子仁,顺便舔了她的掌心一下。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里看到了情意,明珠贼兮兮地四处张望一番,见郑嬷嬷她们都在外间说话收拾家什,便噘起嘴来点了点唇瓣。
宇文初一笑,迅速亲了她一口。
“王妃,酒席准备好了,您要过去了吗?”素锦掀了门帘进来,正好瞧见这一幕,立即把眼睛垂下去,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神态自若地道:“还有件事,昨夜您让送过去的新皮袄和新靴子,林先生没有穿,还穿着他自己的衣裳鞋袜。”
真倒霉啊,偷亲一下也要给人撞破了,明珠厚着脸皮假装没这回事,坦然自若站起来整理衣饰:“殿下,我要过去了。”
宇文初更镇定:“去吧,还是带着冬蕙去。”
明珠拖长声音回答他:“知道了,我走到哪儿就带着冬蕙到哪儿。”
宇文初瞪她,她就朝他笑,宇文初拿她没辙,转过身去不理她了。
明珠到了待客的饭厅里,检查过吃食摆设,林先生也就来了。她迎上去行礼表示歉意:“我们殿下在养病,不能招待先生,望先生见谅。”
林先生倒也没表现出生气和失望之类的,客气地表达了关心和感谢就和明珠说起其他事来,说的都是早年的事和他这些年的所见所识,谈吐风趣,悠然自得,明珠听得很是愉快。
宴席过半,林先生喝得微醺,笑道:“说起来,我和乌孙郡主也算是半个师徒,我教过她奏笛,她想学琵琶,但我的手废了,她也不是这块料。”
明珠微微吃惊:“先生还去过乌孙?”
“我在乌孙住过些日子。你师母不是想去草原么?那我就带她去……”林先生双目微红,“然而又有什么意思?不过是我一个人瞎唠叨而已,她也听不见,看不见。所以啊,王妃要记得,怜取眼前人啊。”
明珠有些感慨,当年她和宇文佑的那段孽缘林先生也是知道的,当时家里所有人都反对,她曾问过林先生对此事的看法,林先生和她说了一句话:“若只是一个人反对,那他可能是瞎了眼;若是所有人都反对,那可能就是你瞎了眼。”
当时她很生气,现在回想起这话来真的是忠言逆耳啊!明珠以茶为酒,郑重地敬了林先生一杯:“先生请满饮此杯,当年先生曾经告诫过我,我却茫然不知,如今醒悟,才晓得是真知灼见。”
林先生哈哈一笑,喝了杯中美酒,起身和她告辞:“多谢王妃盛情款待,阿牛的命也捡回来了,我也该告辞了。”
这就要走?明珠十分诧异,挽留不住,反倒有些过意不去——她虽然热情接待林先生,却是一直防备着他的,现实却是林先生并没有想趁机留下来的意思,言谈间也没有刺探之意,倒显得她小气多疑。内疚着,十分不好意思地让素锦端出一早就准备好的年礼:“原本每年都该给先生拜年拜节的,先生不在京中,我也找不到您,十分怠慢。这是孝敬先生的,希望先生不要嫌弃。”
林先生扫一眼托盘,见上头有送给他的新衣新靴,狐裘一袭,另外还有几样珍贵药材和金元宝,就笑了起来:“王妃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良善热心。”伸手拿了新衣新靴,别的坚决不受:“衣物就当是你孝敬先生的,其他的就免了。”
说完果真告辞离去,明珠留不住,只好送他到门前。因见林先生和小童只是骑了一头毛驴,便又叫人套车送他二人回京。眼看着林先生走得看不见了,才折身回去。
宇文初已经用过了午饭,正歪在榻上听唐春来禀告有关王阿牛被狼咬的事情,见明珠来了就示意她坐下来听。
明珠挨着他坐下,见他盖在腿上的薄毯滑下去了,顺手捡起来仔细帮他盖好,侧着耳朵听唐春来说话:“……也说是从前村子里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所以都很放心。那狼被打死了,是头带崽的母狼,很瘦,似乎是被狼群赶出来了,饿的。他们家刚好住在村口,狼要进村必然要经过他家,当时孩子独自在门口喂鸡,狼是要叼鸡的,估计孩子不懂得是狼,只以为是狗,上前去赶了,结果就遭了殃。
多亏那位林先生听到响动,发现不对劲,赶紧大声吆喝、拿着门闩撵上去,这才算及时救了孩子的命,为此林先生还受了点轻伤。他们不是猎户,进山捡拾山珍和砍柴什么的也没有遭遇过狼,谈不上结仇。打死的母狼现在还丢在他们家的柴房里锁着,准备剥了狼皮给孩子养伤用。”
听上去好像只是一个意外,合情合理,没有任何蹊跷之处。明珠松了一口气,防备归防备,她可不愿意身边随便冒出一个熟人来都是有问题的,那也太可怕了。
却见宇文初修长的手指轻轻敲击了凭几两下,缓缓道:“既然是带崽的母狼,狼崽子呢?到哪里去了?是被他们捉了,打死了,还是没找到?”
唐春来不是专业做这个的,想得不周到,不由有些赧然:“这个属下没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