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刘瑾也出于生活的无奈,这几年一直在外奔波,要不是偶然的在京城跟着那些个同乡去了丞相府,从凤彩天哪里得到了梯田图纸,恐怕他还会在外漂泊好些年。
所以,对于北疆之地,刘瑾除了对自己出生的甘泉村和临近的几个村子有些熟悉外,可以说对北疆之地一无所知。而他之所以知道遗忘之角,还知道醉仙楼一年一度的除夕拍卖会,则是多亏了他的那位送信的朋友,否则,以消息闭塞得几乎无知的刘瑾,根本不会知道这些。
更不可能遇上凤彩天!
所以,这一切都是缘分,有时候来了,挡都挡不住。
不过,现在刘瑾已经成为自己的人了,凤彩天有好东西也自然不会再犹犹豫豫,毕竟自己以后还会走得更远,也会离开遗忘之角这弹丸之地,刘瑾作为他的下属,那自然实力不能太弱。
尤其是他那灵士的修为,在这高手如云的遗忘之角,可以说比一只蚂蚁还微不足道。
如此想着,凤彩天手中便多了一个黑色的小瓶。
没错,这就是凤彩天之前给秋叶的洗髓灵液!
虽然她不知道刘瑾用了什么法子使得自己可以修灵了,但又了这洗髓灵液的脱胎换骨,以后修炼灵力也会事半功倍,对他以后的修灵一途也会有莫大的帮助。
“这个你拿着,里面装的是洗髓灵液,每天一滴,不可贪多。”
“谢小姐恩赐!”刘瑾一见,连忙站起身走上前,微微弯腰,双手接过凤彩天手中拿袖珍的小黑瓶,样子比当初跟在凤彩天身边的样子更为恭敬。
虽然不明白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处,不过听那名字,想必是洗筋伐髓一类的药物,他相信,小姐绝对不会害他就是了!
凤彩天看在刘瑾那拘谨、恭敬,甚至恨不得焚香膜拜的神情有些好笑起来,“我看着像要吃人吗?”
刘瑾毕恭毕敬地将药瓶收进胸膛的衣襟内侧,正准备退下,又听自家小姐问出这样一句无厘头的话,顿时愣了一下,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
凤彩天见此,笑意更浓,道,“我看着像要吃人吗?”
刘瑾有些不明所以,不用面上还是恭敬的道,“小姐宅心仁厚,怎会是那喜吃人肉的恶徒,只是不知,为何小姐会有如此一问?”
凤彩天勾唇一笑,突然佯装温怒起来,“宅心仁厚吗?那你为何对我一改往常的态度,变得拘谨恭敬起来?”
“这…这…”刘瑾面色一变,犹豫道,“实不相瞒,之前我虽跟着小姐,在醉仙楼给小姐当侍从差事,可小姐并未正式收编我,我对小姐是像人们对待偶像一样带着崇拜仰慕之情;可现在不一样了,我既然是小姐的随从,那必然要将小姐当作主子一般对待,这崇拜仰慕之情自然也就多了一分崇敬,所以行为才会有此变化。”
“你倒是能言善道!”凤彩天看着更加拘谨不安的刘瑾,眯起眼睛,嘴角的笑意更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