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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节、噬魂戒指

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上帝为他所宠爱地子民大开金手指。w

有人含着金汤勺出世享尽荣华富贵,有人天赋奇才凭轻松成就一番事业,还有人好运连连随便选两个数字便能中百万巨奖。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方式的金手指。比如,有人身体能产生巨大的电流,有人触碰到的东西都会瞬间燃为灰烬,有人能赶尸,有人能种蛊,有人能驱魔,还有人能与神灵通话。

这些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无疑是骇人听闻,属于生活中的[***]ug。虽然鲜为人知,却实实在在的存在着。而叶凡的噬魂戒指也属于上帝为他开的金手指,虽然平时他并不信奉那个西方老头儿。

这枚白金持质地的古怪戒指能够帮主人窥视别人的记忆海,但却需要消耗极大的能量。而这能量来源于一种非生物物质----缚灵。用民间的土话来说就是‘鬼火’。人死后产生的一种非物质姓物体。这也是叶凡和老头子反复试验并出外游走拜访了不少隐居的奇人异士而探索出来的。

说起来像是神话,颇具传奇色彩。民间有无数的神鬼故事,大家听过也就一笑了之并不当真。可世界各国却都有这方面的专门研究机构,就像是飞碟研究机构一样,非常神秘,普通人根本无法知晓。

金戒指能够窥视人的记忆,却也有其弊端。它只能在被窥视的一方心志软弱身体虚弱的情况下才能成功。比如火车上遇到的猥琐男,满脑子的男盗女娼,而且身体轻浮,心志不坚,叶凡轻而易举的就借助噬魂戒的能量窃取成功。

同样,叶凡在路上想窥视汪伯的记忆时,就碰了一个大钉子。一方面汪伯心志坚毅体格强硬,另外一方面叶凡刚刚才在火车上消耗过能量,所能量不竭也导致窥视失败。虽然没有成功,叶凡也从这一情况上知道汪伯是个高手。所以,唐心让叶凡和汪伯比试的时候,他才出其不意地一脚将他干倒。

当然,你也可以说他是在偷袭。

金大利的身手远远不如汪伯,但是叶凡知道,他的心志之坚毅不逊于汪伯,甚至是远远过之。对于这样的人,想窥视他的记忆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就非常地难办了。

所以,叶凡只能一步步的制定计划诱其入局。

第一、叶凡进屋后没有立即攻击他,而是费事地先将他的保镖一一击倒,这是第一步使其心理产生恐惧感的方法。

第二、告诉他自己的身份是收钱买命的杀手,受主人委托来断其四肢,让他对逃跑和自己主动放过他不再抱有幻想。心志再次受到极大冲击。

第三、直接开枪射击他的双腿,给他自己要完成任务的假象,在内心恐惧和肢体受残的双重打击下,致使其心理崩溃,大脑防线出现缝隙,这才让叶凡艰难得手。

从见到金大利的资料后叶凡便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从走进这间屋子后,叶凡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几乎都是针对金大利的性格设的局。

如果叶凡不说出来,没有人能够想像今天发生的一切。单是一枚看起来普通的戒指能窥视别人记忆的事就不会有人相信。

*****************************************真的不是他干的?

叶凡搜索了金大利的记忆海后,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没想到费了这么大劲儿布的局完全浪费,而且为了使用窥视金大利记忆的能力连续向他的大腿开两枪,想想也着实委屈了他。

本来叶凡在心里认准了金大利是绑架唐心的凶手,一方面他有作案动机,另外一方面他有从事这种事的前科。叶凡在他的记忆里翻来倒去,除了窥探到大量的秘闻之外,还真没有找到他绑架唐心的信息。

不是他,又是谁呢?

难道是唐布衣没有明说的那个怀疑对象?叶凡心里有些迷茫。本想速战速决地搞定这件事,看来并不如人愿,还是要打持久战了。

现在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叶凡看着趴在地上眼神焕散衣服凌乱地金大利,倒是有些为难了。应该怎么处置他?

按照叶凡从他大脑里窥探到的信息,他平时的所作所为拖出去枪毙五分钟也不冤枉。可是想起他辛酸地奋斗史从一个小人物爬到今天这样的地位,所遭遇到的屈辱和痛苦又让多少人有些同情。

他不是个好人。好人要么趴在田地里劳作要么坐在办公室满腹牢搔。好人是爬不到这种高度的,而爬到这个高度的成功人士又有几人没做一两件违心的事?

想起他内心深处对自己的恐惧,叶凡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他在心里骂的自己狗血淋头,把自己称呼为‘魔鬼’,且把自己定义为最危险的人物之一。叶凡倒是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和他追究,毕竟,如果谁无缘无故地跑过来对自己小腿开两枪,自己嘴上不敢说什么,心里也会像他一样骂娘。

叶凡决定放过他。虽然这个决定有些违背自己平时怠

叶凡一脚将金大利踢倒在地,然后鞋子踩上他放在地板上的手指,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微笑着说道:“既然这事确实不是你做的,我决定放过你。”

“谢谢。谢谢。真的不是我做的------”十指连心,金大利的手指被叶凡的脚踩的锥心般疼痛,却一脸喜悦地道歉。他根本不知道叶凡已经窥视过他的记忆海,所以还是一脸诚肯地解释。

“你和刘恒生的女人是什么关系?”叶凡笑眯眯地抛出一枚重镑炸弹。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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