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咬死这只兔子吧?”

“对啊!”颜子乐很大方地点头承认,随即又说道,“不咬死它,我怎么能填饱肚子呢?”

他就是打算把兔子颈处的动脉咬断,然后把它的血喝光。这种野兔平常在山里跑来跑去,吃的喝的也都是最天然的东西,所以它的血味道并不比人类差多少。

“小乐,别杀它好不好?”颜笑笑跟儿子打着商量,甚至还把自己的胳膊伸到了儿子的面前,“如果你肚子实在太饿的话,那就先喝点我的血。”


状态提示:第3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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