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纨第一次见崔一眼,自然要多打量几眼,见他生得高高瘦瘦,像竹竿一样,但一双手却显得很大,而且筋骨嶙峋,指节弯曲下来,竟然给人一种鹰爪的凌厉感。
“崔马师,我想送舅父一匹良驹,还请你给掌掌眼。”
崔一眼这才看向沐重恩,道:“不知国公爷喜欢什么样的马?”
沐重恩痛快道:“只要是良驹,我都喜欢。”他对马的卖相和品种并没有特别的要求,驽马里也能出千里驹,不是腿长就一定跑得快,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
正好西域商人此时又牵出一匹马来叫价,崔一眼便指着那匹大宛马道:“此马在这批大宛马中,可排第三。”
沐重恩看过去,只见这匹马腿长臀圆,双耳竖直有力,双眼精透明亮,那商人正好掰开马嘴,可以看到它的牙齿生得整齐洁白,全身的毛色也是油亮洁白,像匹绸子似的。商人又拉着它走了几步,可以看到马身的肌肉十分结实,形状也如流水般起伏优美。
已经有人在叫价,直接就一百贯起步,转眼就翻过了三百贯,后面的叫价还在继续,照这趋势,这匹大宛马最后的成交价,不会低于八百贯。
“依我看来,这匹马的品相在这批马中,足堪为最,何以在崔马师眼中,只排第三?”沐重恩也懂相马,自认为眼力还算不错,对崔一眼的判断,自然有了几分疑惑。
崔一眼自信的一笑,道:“此马从牙口看,应是八岁之龄,正是壮年,潜力尽矣。”
一般而言,马的寿命在三十年左右,从三岁成年开始,可以役使一直到二十岁,再往后就是老年期,无论是体力还是负重都开始减退,虽然还可以役使,但到底不堪大用了,所以八岁的马,确实是正值壮年,如无意外,它至少可以再役使十年。
对于普通人来说,一匹马能役使十年足够了,但崔一眼是相马师,也是驯马师,他挑马,更注重马的发展潜力,没有潜力的马都不值一顾,这匹马他能给个第三的评价,已经算是它天生骨骼清奇了。所以他就老实不客气的推荐给了沐重恩。
沐重恩听到“潜力尽矣”四字,顿时目光一闪,兴趣大起,笑道:“若以潜力而论,那岂不是只能从小马中挑了。”
壮年的马,大多都没什么潜力了,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就跟人一样,有人少年早慧,有人大器晚成,只是这个比例太过稀少,所以略过不论而已。
崔一眼点点头,道:“若沐公耐得下性子等小马长大,可以选栏中那匹额间生了一簇黑毛的棕毛小马。”
沐重恩目光在马棚里寻了一圈,才终于看到了崔一眼所说的那匹小马,棕毛并不十分显眼,但它额间那簇黑毛形如火焰,倒是让人眼前一亮。
“它莫非便是这批大宛马中潜力最大的?”
沐重恩有些心动,他挺喜欢这簇黑毛,虽然因为混在一群小马里面,暂时还不能清楚的观察它的全身,但这匹小马的眼神瞧着也特别灵性,隐隐约约还有股子傲气,很投他的脾胃。
崔一眼又笑了,不答,只是伸出了两根手指。
沐重恩微惊,道:“那第一又是哪匹?”
就他的眼光来看,这匹黑焰小棕马不提别的,光是那股子灵性就已经在这批小马中拔了头筹,哪里还有比它更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