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观察了一下那几个核污染者的位置,“他们”正在小区的花坛周围踟躇,放下心来,翻出七楼的阳台,沿着下水管道,小心翼翼地向下爬,尤其注意不要割伤了手,万一出血,他可不敢冒着被核污染者吃掉的风险赶路,可能真要在这小区呆个一两天了,让伤口愈合才敢离开。
下到地面,他避开“他们”的视线,慢慢地从一个出口退出去。终于出了小区,他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却不敢掉以轻心,猫着身子,向开始的那个藏身之处小跑过去。
到了垃圾筒的后面,他在路边的枯草丛中翻找起来,自行车呢?他记得把自行车扔在这里的,还特意在上面盖了一些杂草。
他又看了一下四周,确认自己没记错位置,他的额头冒出冷汗,核污染者对这些机械是不感兴趣的,看来附近不是只有他一个掘荒者,他的自行车被偷走了!
他看了一下手表,距离天黑还有不到一个小时,他必须要在这段时间内赶回自己的家,否则,就可能成了巨鼠的大餐。
他当机立断,撒开腿就向自己早上来的方向跑去,玩命地跑,因为不跑的话,小命就可能没了。
虽然掘荒者的生涯锻炼了他的体质,但他的特长是灵巧和爆发力,而耐力一向是弱项,尤其像这样负重长跑,才跑了十几分钟,他就感到吃不消了,停了一下,弯下腰,在口罩下张开大嘴,喘着气。
知道这样不行,他脱下背包,将最压重量的那几瓶水扔掉了,虽然很可惜,但他还是知道取舍之道的。
重新背上背包,他看着脚下的几瓶水,又觉得可惜,拣起一瓶来喝了几口,才心理平衡,心里诅咒那个偷车贼:“敢偷老子的车,让你一出门就碰到核尸。”
他正这样想着,忽然前面一阵风似地出现一个长长的人影,飞快地向他接近,竟是个骑自行车的人,他再仔细一看,嘿,那不是自己的自行车吗?这个贼!他立刻张开双臂拦在路中,大喝一声:“给我站住!”
那个贼看到路中挡着个人,竟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照旧拼命地蹬着脚踏板,边蹬边喊:“闪开!快闪开!”
他听到这个贼的声音又尖又细,心中一愣,是个女的?再看她已到跟前,正对着自己冲过来,简直是要谋财害命了,他吓得赶紧往边上一跳,看着她绝尘而去,破口大骂:“你这个贼!该死的女贼!”
他只骂了两句,就感觉不对,回头一看,十几条踟躇的黑影如飞般地冒出来,我的妈呀,难怪女贼逃得飞快,真被他说中了,她被一群核污染者穷追不舍呢。
他吓得魂飞魄散,跟着女贼的方向玩命狂奔,这下是真的玩命了,他边跑边回头看,只见“他们”居然越追越近,最快的一个都迫近他二、三十米了,都能看清“他”通红的眼珠。
不对劲,往常,这些核污染者是绝对跑不过他的,他通常是把“他们”越甩越远,即便自己刚才跑了一阵,消耗了不少体力,也不至于如此不济,他对自己的爆发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问题不是出在自己的身上,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核污染者受到了刺激,血的刺激!一定是女贼受伤了。他一想到这,心中顿觉不妙,没想到自己一向小心驶得万年船,今天竟被一个女贼害得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他这一想,心中憋着的那口气顿时松了,脚下一顿,速度慢了下来,再回头,那个最快的家伙已经在十米开外了。
完了!他有些绝望地将手放在了自己的腰间的匕首上,并非拼死一搏,而是打算给自己一个痛快的了断。
被核污染者咬到并不可怕,没有类似僵尸的传染,不会变成跟“他们”中的一分子,被吃掉才是可怕的。因为“他们”只吃正常人的血肉,不吃内脏,他曾经见过被吃过的人,全身只剩下骨头,骨头里包着完整的内脏,那跳动的心脏证明这个人还活着,他不知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比起古代的酷刑千刀万剐,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滋”长长的一声,自行车突然刹在了自己的面前,女贼在红色口罩的上方闪出一道明亮的目光,不由分说:“快上车!”
他来不及多想,一屁股坐上了后座,毫不客气地抱紧她的腰,大叫:“快骑!”
当自行车飞奔起来,将那些核污染者越甩越远,他才松了口气,这才感觉手中抱着的腰又细又软,看不出女贼这么纤细,居然把载着两个人的自行车骑得这么快,接着,他鼻子里同时嗅到一股带着淡淡汗味的女子气息,很好闻。
“臭小子,可以把手放下了!”女贼的语气带着命令,没有了刚才逃命时的尖细,柔柔脆脆的,带着一种特别动听的磁性。
他听她的声音,年纪也不大,心里不服气地嘀咕:臭丫头,敢叫我臭小子,难道你很香吗?不过,他还是乖乖地把手放下,没好气道:“这是我的自行车!”
女贼“啊”了一声,显然没想到撞到正主了,有些难为情地解释:“我刚才采矿回来,路过这里,发现了这辆车,以为没人要,就……对不起,谢谢你。”
他知道她为什么谢自己,要不是有他的自行车,她也未必能逃过那些核污染者。不过,听到她是个采矿者,又有几分钦佩。
采矿者和掘荒者是幸存者们可以自食其力的仅有的两个选择,掘荒者是比较安全的选择,而采矿者的危险系数就大多了。
这个城市依山靠海,资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