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言甩开向城的手,素日里波澜不惊的眸子暗涌着焦急。】
阿芙悄悄地撩开了黑纱,仔细瞧看那小娃娃的脸,又迅速将黑纱放下,捏了捏他的脸笑道:“你这小东西倒是会识人呀?”
九念蹲下来,摸了摸他细软的头发,手掌将他脸上的雨水都揩去,露出饱满的额头,看着他,柔声说:“不怕,你叫什么名字?”
小娃娃摇了摇头。
小孩子的记忆是模糊的,他还这么小,话都说不全,怕是经过一阵子的颠沛流离,就已把本就记不清的许多事都忘记了。
华言走过来,单手将那小孩抱了起来,站在雨中眉目清澈的望着她,他还从未见过她穿女装的样子,若不是先认出奇装异服的阿芙,他可能会认不出。她素雅的青色襦裙,明亮的锐利双眸,相貌倒不是多么出众,可在场的这些洛阳女子,在他眼中,谁也不及她那般独特。
九念也站起来,两人对视着,短短一个月,好像分隔了许多年一样。
若是没有他赠簪时的那句话,今日一见九念定会潇洒豪爽的唤出他的名字,可那句“全部身家”的诺言犹在耳畔,倒将他们的关系染上了几分暧昧,加之她又独自守着两人已定亲的心事,再见他时,若是温柔便显得她不矜持,若是潇洒又好像辜负他那眉眼中若有似无的深情。
所以温柔也不是,潇洒也不是,聪慧如她,也犯难了。
最终倒是华言先开的口,他抱着孩子,站在她面前,将伞举到她的头顶去,那伞下仿佛就成了一个世界。
只有三个人的世界。
“阿九,你来取马,还是来看我?”
他的这句话明明是个缓解尴尬的玩笑,却莫名的让九念心尖发烫。
九念掩饰住自己心里那股难以言状的悸动,故作大方的道:
“我也是赶巧路过,竟没想到真的是你府上,见到你自然是高兴,阿言,你还好吗?”
华言点点头,上下睥了睥她的青色襦裙。
除了婢女丫鬟必着青色衣裳外,什么样的女子会给自己穿一身青?除非她正寄住在别人家,图一个安分避嫌。
他忽然握住了她的手,淡淡的答:“我很好,我们进去说。”
华言说完,也不顾旁人注目,一手抱着孩子一手牵起她的手,进了药王府。
药王府门口有管事的对外界喊道:“今日使君有贵客,明日坐诊,请大家先回去吧!”
“吱嘎——”王府大门缓缓关闭。
华言已放开了她的手,九念与阿芙随他进了这偌大的药王府。
这药王府虽说和侯思止的府邸一样,同属罪臣舒王所建,却并没有像侯思止装扮的那般华丽奢靡,他带她进了厢房,一股淡淡的药香隐隐入鼻,厢房左侧墙边摆着药柜,中间是几幅字画几只花瓶,右侧是一张待客的坐塌,坐塌上放着一张木头桌几,阿言就是把那小娃娃放在了桌几上让他站着。
九念自打离家独自赶路,后来又躲难于侯府,无论是睡觉还是吃饭,她总是心慌慌的,一刻也不得安神,仿佛下一刻就会有人将她抓走,可不知为什么,被他这样牵着,进了他的家,就好像这药王府的墙有千尺高万丈厚,只要在这里,才会有安全感。
可能令她有安全感的,是在他身边吧...
小娃娃见华言严肃的样子,胆怯而又讨好的叫了声“爹爹”,又求助一般看向了九念。
九念戳了戳他的小鼻子:“你这个小机灵,是不是见了谁都叫爹爹娘亲啊?”
小娃娃背着手,站在桌子上,像是罚站一般。
阿芙见九念可是真的喜欢这孩子,怕她冲动想□□,连忙对华言道说:“这孩子真聪明,这么小就会识人!郎君将他收了吧,你那么大的药王府也不差这么一小口。”
华言看向九念:“你觉得如何?”
九念被他问得一愣:“我?那要看你喜不喜欢?你若尚未婚配,就收他做弟弟,你若娶了妻子,就认他做儿子好了。我倒是挺喜欢这小东西的,身子这么小,脑袋却那么大,像个青团子,还会看人脸色...”
那小孩像是听懂了她的话一般,又望着九念叫了一声“娘亲”,瘪瘪的肚子里发出一串咕噜声。
华言眉心一舒,逗了逗小娃娃的下颌,慈爱的说:“你娘亲说你像个青团子,那你以后就叫团儿可好?”
两人再次相逢,按礼数华言自然要以丰盛的餐宴款待,可九念怕侯思止担心她,便没准备多留,也就让他免去了这些待客之礼。
华言知她惦记着自己的奔宵,便命人将团儿带下去吃东西,他带着九念来到马厩,药王府的马厩很大,养了十几匹骏马,九念还是老远就把正在吃草的奔宵认了出来,它看起来比之前肥壮了一些。
九念思马心切,一边靠近一边喊着奔宵的名字,那奔宵也格外通人性,看到了九念之后低头喷了几个鼻响,接着便兴奋的仰头长鸣!
“奔宵!奔宵我就知道还能见到你!”她不停地抚摸着它的脖子,奔宵也用脸亲昵的蹭着她。
人对动物的怜惜大概就是:它依赖你,需要你,只认你,这个时候它便不再是动物,而是朋友了。
华言见她高兴,便淡淡的笑了,摸了摸奔宵的背:“我父亲逃过了追杀,来到洛阳后,圣上便封了他为花都药王,我父亲一直视奔宵为祥瑞之骑,视你为救命恩人,可惜他今日去了相国府,没在家,不然一定要见上你一面。”
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