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将争功,但是最终孟获却敲定了杨峰前往迎战,作为阻击寇封的力量。
因为在孟获看来,三人之中的木鹿能驱使虎豹,大象,毒蛇,攻击力十足,不适合在丛林之中与楚军交锋。
兀突骨也是一样,他的藤甲兵在正面就能与楚军交锋。若是摆在丛林中与楚军厮杀,反而没了阵势。
只有杨峰的军队没有特色。不过,没有特色也是一种特色,因为杨峰的族兵与他的蛮兵一样,常年在森林中与虎豹厮杀。
几乎每个人都是猎手,是非常适合丛林作战的。
当然,孟获也没有乾纲独断,而是把他的想法给说了出来。
“不知各位觉得如何?”孟获说完后,对着三人说道。
“蛮王所言有理,我的军队还真不适合在林中与楚军交锋。”兀突骨闻言后,沉思了片刻,点头道。
“我的也不太适合。”木鹿也说道。
“哈哈哈,那就交给我了。”杨峰哈哈笑道,没想到没有特色,反而成了先锋了,这当真是让人舒坦。
只要能阻击住了楚军,使得其进兵停止,就能获得大批的粮食,魏刀的制造工艺什么的。绝对是满载而归。
“那我这就去点兵出阵了,还请蛮王派人带路,让我清楚楚军的行军路线。”随即,杨峰对着孟获举拳道。
“好。”孟获点了点头,随即吩咐了孟优挑选向导,为杨峰铺路。
“不知道杨首领往北方迎战楚军,结果会如何?”杨峰走后,木鹿说道。
“不知道啊。虽然我不承认他的军队有多大战力,但是占据地利的他,在林中与楚军相遇,最不济也能阻挡楚军的去路,为我们争取时间。”
兀突骨自信道。
“是啊,争取时间。”孟获也点了点头。这也是他派杨峰去的原因之一,为的是靠着杨峰的力量争取一点时间,他们好多制造魏刀以迎战。让士卒们多多养精蓄锐。
“当然,若是能一战大胜楚军,杀他个几万人,就最好了。”最后,兀骨突又笑道。
“是啊,有地利在,杀他几万人也是有机会的。”木鹿笑道。
“来,我们齐齐饮一杯,祝杨峰能够旗开得胜,斩杀数万人返还。”兀突骨更是举杯笑道。
“好。”
孟获大叫了一声好,与二人共饮了一杯。这些南方蛮族,对于他们的地理优势,非常自信。
………………杨峰在孟优的带领下,快速的率领本部三万人马进入北方森林。这一支军队,虽然拥有了孟获辎重的两千柄魏刀。
但是以前用的竹枪实在是太多了,即使是从上到下改善兵器,到最后,真正装备了铁质兵刃的军队,仍然不足三分之二。
也就是整整一万大军是装备了简易的竹枪。另外,整个军队只有一副甲胄,那就是杨峰本人穿戴的金色甲胄,是他早年拖一个汉人商人从中原带来的。
为了这一件甲胄,几乎花费了他全部的家当。
其余将军们,军官们都穿着简易皮甲,其余小卒别说皮甲了,就连衣服都很缺少。
唯一还算让人欣慰的是,这支军队是蛮族人,常年生活在森林里,有不少人都是猎户。简易的弓箭,到是很多,几乎是人手一把。
不过,总体看来,这支军队真是惨不忍睹。寇封根据情报,认定为乌合之众,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但是当他们进入森林后,情况就有些不同了。
这些蛮人从小生活在森林里边,虽然这一带并不熟悉,但是他们仍然像是蛟龙入了大海,非常的从容,自在。
展现出了优秀猎户的资质,前进,隐蔽,探查等等,三万大军非常迅速的朝着前方而去。
“汉人有一句话,叫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汉人生活优越,装备精良。但是他们也只能在中原一带展现出强大的战力。而这森林是我们南人的地盘,活在森林中,就像是在鱼儿在水中前行一样。就像汉人的骑兵一定不如草原人,只要在这森林中,他们的军队一定不如我们。”前行了一段距离后,孟优感叹了一声,说道。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汉人习惯耕种,是吃粮食的姓格怯弱。草原那边生存艰难,常有部落兼并,他们又吃肉,所以姓格凶残。我们南人在森林中长大,与野兽搏斗。更是凶狠无比。汉人肯定不如。”
杨峰笑着说道。
“是这个道理。”孟优闻言点了点头,颇为赞同道。
杨峰说的话,非常的粗浅。但是根据孟优常年在外闯荡的经验,确实是这个道理。普通汉人比之南人,草原人都要怯弱许多。
至于地域的不同造就了各种优劣,那也是常有所闻。
比方说,汉人称北人善马,南人善水。也是这个道理。汉人说,天时地利人和。如今他们举族迎抗暴楚,有人和。
他们处在森林中作战,有地利。岂有不胜的道理。
孟优,杨峰的心中已经生出了即将大胜的预感了。
杨峰的大军在森林中行进的速度非常之快,只一曰就深入了广袤的密林之中。
“根据消息,楚国大军的行动不是太迅速,因为他们的先锋要负责浦桥搭路,并且负责探查地形。一曰还走不到十余里。我们先在这里停顿下来,构建各种陷阱,布置防御。”森林深处,孟优看了一下附近的地形,说道。
“好。这是我们擅长的。”
杨峰对于这一带并不怎么熟悉,对楚军也比较陌生,孟优既然都这么说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