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论起来,有可能是郑朗两世为人,亲眼目睹正在写的最好的字。
写完了,他依然闭眼仔细回味。隐隐的他感到无论欧阳修,或者范仲淹,他们之间的字,有一个共同点。非是字如其人,也非是以瘦劲取长。再细想,又想不出。
不仅是他,还有江杏儿。看到欧阳修的字,并不感到惊讶,天天跟在郑朗后面,也让郑朗一手好字养高了眼光。
但此时范仲淹的字迹,明显又要比郑朗更上一层楼。所以痴痴的看。
范仲淹一看这样不行,这不是钱惟演的后花园,只要主人不反对,你站一夜都没关系,毕竟在公堂。道:“小郎。”
“呃。”
主仆二人同时惊醒。
诸位官员哑然失笑,不过心中也了然,纵然天资再高,没有这个痴劲,无论学业,或者书法,也很难取得让人仰望的成绩。
字也得到了,为了避免洛阳的事发生,郑朗打算立即离开河中府。那怕在郊外某一个小镇上找一家客栈住下,再行慢慢消化,也不想呆在河中府,面对接将到来的应筹,于是问道:“范判官,小子想询问一个人的消息。”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