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车子,停错了……”
“我是xxxx特约记者”,那个头盔说着递来了一个红皮儿的小本子。
我赶紧双手接了过来,上面已经磨暗的《特约记者证》几个金字儿,我捧在手里只是看了看外面的字儿,却没有敢翻开就递了回去:
“真是对不起,光顾到吃饭了,停错了车子,请您原谅……”
“我不是路政的”,那个头盔终于拿下来了,露出一张大约五十岁的面孔,“我是xxxx特约记者,采访途中见到了你车子上牌子和旗子上的字,特想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低能说说你遇到了什么事情,需要找什么样的援助吗?”
“噢,可以,”我这才缓过神来,“当然可以”。我停了一下,把嘴里吃的剩余清了清,然后又叹了一下嗓子说:“我是辽宁省丹东人,因为我起诉的案子涉及到了粮食补贴款,被中级法院的法官篡改了证据,又与当地府编造了假事实坑害我权利,又把我的再审递状压了两年,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才举着额头上的刺青出来寻找援助的……”
“刺青?是什么样的刺青,能让我看看吗?”
“法官凌弱”,我这才摘下了头上的帽子,是刚才进小吃铺的时候,故意戴上了帽子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说着拿出来了事先随时准备的判决书,还有各种证据等递了过去又补充说,“刺青是‘法官凌弱’,原来我想骑摩托车走的,可是车的牌照款和手续什么的,被当地红旗镇派出所民警给扣了,我实在不愿意放弃到外地找寻援助的打算,于是我就改用了自行车行走了……”
他又问了好几个问题之后,重新拍了照片,还作了一个特写镜头,就是让我扯着‘寻找好律师,打败,……’的旗子,故意把刺青和旗子拍到一起,最后,他因采访时间紧,给我留下了联系方式表示继续关注,还有一个律师所的电话号码,要我一定去广元找那位律师,他说律师会帮我讨权的。
于是我就骑着车子奔了广元,准备按照他的电话去找那个律师所,路上我见到有去成都方向的路标牌子,我看了地图后以为,去成都方向的路一定是经过广元的,于是我便沿路过了嘉陵江桥,可是没想到的,就在我走过那座嘉陵江桥时,竟然是我走错了路的开始。我本来是按照那块路标牌子指示方向,顺着靠右边的路一直往前,走过了那座与铁道并行的嘉陵江大桥,因为走了有半拉多个小时也不见广元的影子,觉得与那记者的说法有些出入,这才觉察出来有些不对。
赶紧找人打听吧,正巧赶上前方有人修路,道给封上了,结果一打听,是把路给走错了,原来这路是牙根就不经广元的,现在是没有其它的路线可以近道了,只能回头返回从广元再去成都了。
我想这就是天意吧,不去广元的路给封上了,还是得走广元,那就去看看特约记者说的那家律师所吧,找了好几条街道,已经12点多了,才找到了那家律师所,门面不是很大里面却有四五张桌子,分部在两个办公区,一个四十左右的高个子先接待了我,看到是个小案子,便交给了另外年轻一位,让他来接待我,这位听了是那位记者介绍来的,他就拨通了电话问明了情况,看上去觉得眼前的年轻人很是和顺的,没有看出他却是一个暴脾气,或许是跟那位记者的介绍有关吧,看完了判决书与证据等材料,并问了一些细节后竟然很生气:“案子很简单么,没有生效合同的土地证就是错误的,东拉西扯的狗屁连篇,没一句人话,下面的院真是越弄越没谱了……”。
“不过,你的案子太小,根本没有出来找律师的必要性,我想还是会得到纠正的,因为行政案件是被诉方举证,法院得审查被诉的具体行为是否合法,就象发粮补的案子,不管你是主张要求多少,是否支持是另一回事,只要你记住一点,你的那块大片地,一轮承包的时候是3.15亩,二轮承包时的面积,经过了仲裁,仍旧是3.15亩没有异意,那按3亩发放粮食补款那就是错的,我已经看过了材料,被诉方的证据,没有证实其行为合法的……”
“当时也没有想案子大小,找律师是否划算,就是骗了,觉得外地的律师可能会公证些……也就出来了,没有想那么多。”
起先那位高个子律师插了话说:“出都出来了,那就接着走呗,牌子可以再亮点儿,或许能得到关注……”
最后在他的帮助下,我得到免费的换了一个牌子,正中有六个大字写着:“找援助,讨人权”,然后是由行程多少天、多少公里等信息,我觉得这样是不是有些过激了,可他却说我刺青和游行的本身,就已经是过激的行为了,当真有不让的,就说在这咨询的,那我哪敢那么做呀,就是死也不能出卖帮助自己的人呀……
于是我走的时候就把那新牌子挂着,同时还把贴着“**判决”条子的判决书,同我的袜子鞋垫裤衩等挂在车子的两边,这下可好,看的人更多了。我走出了那家律师所,离开了广元以后,沿着g108国道奔向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