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青春校园>巅峰之王>第五十四章 追彩蝶的男孩

金贵游手好闲,整天是东游西逛。见不得村里有点新鲜事,像一个老娘们。喜欢打听点事,哪里都有他的身影。金贵跑来砸夏助理的大门,村里一定是又出大事了。

金贵自从在胡苍海的牛棚里吃了羊肉,回家被老娘臭骂了一顿。金贵也算一个大孝子,为了不惹老娘生气,表面上老实了很多。可还是偷偷摸摸的去牛圈,去找胡大海玩,物以类聚人与群分吗!两个人就是臭气相投,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王婆托媒人给金贵说了一个媳妇,就是河对面的吴家堡子人。 很久以前, 两个村子是一体。是两派势力闹矛盾。分家分成两个村了,一小河为界。

凤凰村位于小河西面,地盘是西边的山坡。吴家堡在小河东面,占据了东面的山坡。也是一年四季风景秀丽,繁花似锦。民风淳朴,邻里和暮。

生活在这里,恍如置身于世外桃源一般。因为村里的男人常年在外打工,所以村里也是女人的比例占优势,也是大于男丁。阴阳失衡,新鲜事层出不穷哦你个。不新鲜。

金贵的媳妇叫吴凤萍,人长得不算漂亮,但配金贵很富裕。金贵老娘虽然给了姑娘家五千多元的彩礼,但是吴凤萍不是很情愿。风传她与一墙之隔的邻居有一腿,与一个叫吴凤林小伙子有私通。

小道消息也传到了金贵家里,金贵的老娘王婆可不是善茬。虽然不是很相信一家子会闹丑闻,可还是不放心。一墙之隔,方便着呢!山村里的墙头埃,爬过去不费劲。

王婆给金贵出了一个好主意,让金贵没事就去帮吴凤萍家帮忙干活。女婿在老丈人家,谁也不会说什么。那是下了定金的正牌,那就是吃她的住她的看住她。

吴风萍家也是真的缺少男劳力,金贵就整天泡在了丈母娘家了。吴凤萍不那金贵当碟菜,刺刺达达不给好脸子看。

可丈母娘是很看好这个女婿,家里富裕有钱。三天两头的买东西,大包小包的提进门。有丈母娘的力挺,金贵也有恃无恐。

金贵常住在吴凤萍家里,还真发现了问题。吴凤萍却实是不老实,真是迷恋墙头那边的吴凤林。

安普排辈,两个人是本家同辈。可早就出了五福,没有一点血缘关系。村里也有同性的男女结合,也不妨碍下一代优良。

吴凤萍是上赶着贴糊,可人家吴凤林压根就不搭理她。吴凤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没戏。墙那边住的,是吴凤林和年轻美貌的嫂子。

即使是人家没有那心思,金贵的心里也不好受。自己花了钱的女人,心里老想着别的男人。金贵也见过,吴凤萍见了吴凤林的下贱样子。骄里娇气喊人家,都不拿金贵当回事。金贵还不敢明说,防备都没地方下手。

金贵扒着墙头偷看过,吴凤林虽然看上去流里流气。在村里名声却不错,小伙子又长得很帅。那小媳妇嫂子更是水灵。这嫂子小叔子出出进进,那是形影不离。

大门挨大门的住着,金贵也想与吴凤林搭腔。可吴凤林因为讨厌吴凤萍,见面的时候很多,可也只是礼貌性的打给哈哈而过。

正值七八月大热天,外面骄阳似火,山坡上的高粱穗子,红彤彤明晃晃的随风摇晃,红绿相间非常绚丽。

吴家堡的人,都说吴凤林是个小流氓。但他还真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无非就是偷偷大姑娘的裤衩。摸摸小媳妇的屁股。说是好人,又不太算是,有事儿没事儿总会装神弄鬼,吓吓村里的女人小孩。

吴凤林今年十八岁,父母和大哥吴风森都跟着去城市里打工了。他是奉命留下来陪伴如花似玉的小嫂子李淑珍,村里人都说,吴凤林是看护嫂子的一条小狗。这条忠实的狗,早晚会把嫂子给吃了。

李淑珍两年前,嫁给了吴凤林的大哥吴风森,比吴凤林大两岁。人长的很俊,皮肤很白。不管日头怎么晒,都是那么的白白净净。

当然吴凤林能够看到的,只是嫂子的脸和胳膊,至于她的身子到底有多白,吴凤林非常想看,但是却不敢看,也不是没有机会看。

就两个人在家里,李淑珍洗澡的时候。也不太背着小叔子,吴凤林是有机会偷看的。可他却坐在大门外,真像一只看家小狗看大门。

吴凤林从心理面喜爱自己这个小嫂子,有的时候不喊她嫂子。喊她李淑珍,小嫂子也不生气。

有一天,李淑珍去河边洗衣服。吴凤林拿着一根树枝,在河岸上抽打着蜻蜓。

手在抽打着蜻蜓,可是眼睛却盯着嫂子的身子。看着嫂子双手在石板上搓洗着衣服,腰和臀随着手的动作。来回的向前向后不断的摆动着,那个迷人就别提多诱人了。

李淑珍后腰间雪白的肌肤如隐若现,包裹着她丰腴屁股的红色内裤,也露出了一小段。隐约之间,那白白柔嫩的小沟沟也一闪一闪的。

吴凤林看的是口干舌燥,他想,如果自己把手中的树枝,插到小嫂子那雪白的臀瓣之间,把她的内裤向外拉一拉,是否可以看到小嫂子身上的,那红红的豁儿?

李淑珍猛地一回头,看到自己的小叔子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屁股看,脸一红,耳根一热。

“凤林,小心你的眼珠子。没掉小河里去啊?”李淑珍停下手里的揉搓,回头问道。

李淑珍这一句话问的,吴凤林脸红的发紫,赶紧移开自己的目光,装模做样的用树枝,指着头顶翩翩起舞的蝴蝶说道。“嫂子,你看这只蝴蝶漂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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