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尘世恋>第七十四章 我不喜欢他,我爱他
定是要自己一个睡了。

阮梦晗的房间离冷逸轩的房间也不远,她进屋后,正好看到冷逸轩闷闷不乐的关上了房门,让她垂眸轻轻地笑了。

白梅已经给她准备好了热水,她正要脱衣服去洗澡,却听到了敲门声,让她一阵怒意,转身开了门,“不是不......哥哥。”

原来是陆安齐,让她还以为是冷逸轩呢。

陆安齐进门后,轻声问道:“芊芊,我可以和你谈谈吗?”

阮梦晗不解,但还是点了点头,“哥,你以后就不要再叫我芊芊了,我是阮梦晗。”而她也真的是。

陆安齐点头,表示无所谓,她能换个身份活着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进门后,关上了房门,这才轻声问道:“你真的很喜欢冷逸轩吗?”

阮梦晗手拿着茶壶,给他倒茶水,听到他的问话,微微停顿了一下,才又继续了动作,“为何这么问我?”

陆安齐坐到凳子上,慢慢的开口,“我和冷逸轩认识十几年,他身边从来没有一个女人,也从来没有动心过;可是你不同,你都嫁了两次人了,你确定他不会建议吗?”

阮梦晗放下茶壶,眼眸微沉,其实她也想知道他会不会介意。“哥,如果是你,你会介意吗?”

“我,不会。”陆安齐没想到他会这么问,可是自己不介意,也不能代表其他人的想法。他其实也是不想让她受伤,冷逸轩喜欢她或许只是一时的新奇罢了。

“哥,既然你都不介意,我相信他也不会介意的。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他的行动证明了一切,所以我相信他。”阮梦晗看着陆安齐对他肯定的说道。

他点头,许是自己多想了吧!“哥哥是祝福你的。”他起身,拍了拍阮梦晗的肩膀。

阮梦晗微笑着点头,坚定的回他道:“哥,我不喜欢他,我爱他。”

陆安齐摇头轻笑,转身离开了她的房间。

翌日一早,他们都早早的起来,本是想要之间离开的,可是冷逸轩怕阮梦晗太过劳累,就多逗留了几日。

先吩咐明月和碧月前去下一个都城,在哪里找好地方,等他们去了也不用那么麻烦了。

等过了几日他们才出发,前往安阳城。安阳城处在东宸国的中心,来来往往的很多商人都在这里聚集。

所以安阳城才是东宸最为繁华的地方,这里一切的娱乐场所就整整占了一条大街,还有一条小吃街,所以安阳也被誉为美食最多的地方,美景最多的地方。

这里也有很多文人墨客前来观赏,吟诗作赋的人在任意一条街都看得到。

经过三天的时间,他们抵达了安阳城,之前阮梦晗只是路过安阳,她并没有真正的在安阳城玩过。

这是来了这里,她却没有了玩的心思,“我累了,去睡觉了,别打扰我。”

阮梦晗在路上奔波了几天觉得太累了,还是先睡一觉这才是最为主要的。之前她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可是那时她不愿和别人说,现在身边有了可以依靠的人,所以才想着要撒娇的。

冷逸轩摇头淡笑,摸了摸她的头,轻声道“好,我不让人打扰你,去吧。”

他们住的地方,是明月和碧月前几日就找好的,这里坐落在安阳城的东部,一处很干静的院落。

这里离繁华地不远不近,很是个好位置。

倾城雪一直昏睡着,没有一丝丝要醒来的迹象。红衣按照师父的吩咐,每天都会去给他检查一番的。

这时明华和明月把他抬到了屋子里,红衣再次替他把了把脉,叹息的摇头,可惜还是原来的样子,并没有任何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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