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那些致死原因直接、伤口简单的整具尸体,经莫子棽尸检的时间可能也就不过一两小时。而那一颗内脏,竟然让他在法医室中呆了六个小时还没有出来。
慕森站在外面几次想要进去看看,但是他又怕自己进去会影响莫子棽,所以他就只好在法医室外不停的抽烟,忍受着漫长的等待。
直到天快黑了的时候,法医室的大门终于打开了。莫子棽和其他法医一起走了出来。看见慕森始终等候在门外,莫子棽没有说太多,只神情严肃的告诉慕森,现在必须召集这个案子的办案小组开会。情况比他们想象的还要糟糕,现在已经不是某一处只死了个人那么简单了。得马上通知吴队长,甚至是更高一层的领导。
慕森沉默了片刻,然后就让莫子棽准备准备,自己去联系吴队长准备开会。
虽然莫子棽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向慕森解释太多,但是从莫子棽的话里不难听出那颗内脏所意味着的严重性。
当吴队长知道眼前出了个“内脏凶案”的时候,一拍脑门儿咬牙恨道:“我说慕森啊,为什么你和凶杀案总是并存的呢?你们就不能休息几天?这样下去,咱们市可就要成为凶杀案一线城市了!你们有线索了没有?又是个什么样的神经病?或者是什么样的恩怨情仇啊?”
“这一次,恐怕不是恩怨情仇或者神经病那么简单了。咱还是抓紧时间选定专案组,赶紧开会吧。会上,子棽会向你介绍案子的情况。”慕森回道。
吴队长看到慕森这样严肃,也意识到了情况可能会不太好。首先,这颗肝脏是l送来的,这就已经是个天大的坏消息了。而且也只有l,才能让慕森的精神高度紧张,时刻提起一百二十分的警惕性。听说这案子要通知上级,吴队长就明白了这不是一桩普通的杀人案。
会议上,所有警员都严阵以待的等着莫子棽讲述法医检验结果。
不多时,莫子棽拿着各种资料、表格、照片等物走进了会议室。他看了慕森和吴队长一眼,就将那一叠资料递给了慕森,然后对所有人说道:“法医室里的那颗肝脏,确实是人体器官。肝脏的主人是一个16岁到18岁之间年轻女性,身体状况良好、无不/良嗜好,不吸烟饮酒,生活规律。直到她的肝脏送到我们手里的时候,她的死亡时间还不满5个小时。”
慕森仔细的听着,发现所有的推测时间都缩短了,年龄的范围也大大缩小了。这样一来,排查尸源会更简单。
接着,莫子棽拿出了几张照片发给了在座警员,然后指着他手里的一张照片说道:“这个肝脏少了一小块儿,而且盒子里还有一丁点儿的碎屑。我和慕森在刚打开盒子的时候,由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没有来得及看清楚。那个碎屑,也是肝脏的一部分。我们很疑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直到今天经过六个多小时的鉴定,我可以肯定,整体肝脏上的缺失部位,是被某种东西切下来的。这种工具类似刀具,但是又没有那么锋利,就像……西餐使用的餐刀。”
说完,莫子棽看了慕森一眼。然后他继续说道:“关键在于那块儿被切下来的肝脏,法医们在那上面发现了一些齿痕,我们再三鉴定,反复检验,最终确定是人齿。”
“什、什么意思?!”吴队长失控一般的站起了身,大声的问着。
莫子棽很冷静的回道:“就是这个意思,肝脏是人的,上面的齿痕也是人的,这说明在某个地方,也许就在这座城市里,有人在食想肉。”
“想肉……?”吴队长吃惊的看着莫子棽,警员们也开始交头接耳的议论着,他们似乎不是很理解莫子棽所说的想肉究竟是什么肉。虽然,事实已经让他们的心底有了答案。
慕森这时坐在下面悠悠的开口了:“人肉又称想肉,指的是肉味鲜美,使人回味无穷的意思。人肉还有另外一个称呼,叫做两脚羊。中国作为最后、也是唯一一个还存在的文明古国,五千年的历史中从来就不缺少食人的记载。不同年龄性别的人肉,也有特殊的名字。
比如中老年男子的肉,叫做饶把火。是说这种肉,老而柴,加把火都不一定炖得烂。年轻女子的肉,叫做不羡羊,指其味道鲜嫩肥美,胜过羊肉。还有小孩子的肉,叫做和骨烂,是说只要一把火,连肉带骨就全炖烂了,强调其肉嫩的特点。
五胡十六国时期,当时入主北方的胡人中,羯、白匈奴、丁零、铁弗、卢水胡、鲜卑、等九大石胡部落主体,都还有着原始的残暴的食人兽性。他们以女人为食,对人吃人的事情不但能接受,还有着特殊的癖好。
打仗向来讲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但是在那五华乱华的年代,胡人们都是不带粮草的,专以汉人为食,以至于汉族几乎到了灭族的地步。
后来,北宋靖康元年,战乱四起,军民皆无粮可食,于是就把人肉腌制,做成肉干,以充饥果腹。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人肉再次充当起了军粮的作用。他们将人肉分三等,一等为稚儿肉、二等为女人肉、三等为男子肉。
至于距离我们年代最近的一次食人事件,我想应该是无人不知,我就不必再多说了。历史上所有大规模的食人事件都伴随着战乱或者自然灾害,饿死的人多了,还活着的人就不得不为活下去而餐食同类了。
不过这一次我们遇到的这位,他没有生在战乱年代,也没有遇到自然灾荒。他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