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一直都没有离开,主要还是在等“完美噪音”的演出,他虽然对昨天晚上那个叫做瓶子的女孩一无所知,但是现在陈默觉得自己越发对这个女孩,以及这个女孩的团伙感兴趣了。
“薯片,这些人演奏的乐器都很奇怪,虽然吵了些,但是让人听了会有些想要运动的感觉。”娇娇扭了扭屁股,她没有办法准确地表达出自己的感受,总而言之,就是那种十分律动的节奏让人有一种想要跟着一起打节拍的感觉。
这就是摇滚。
就在娇娇和陈默说话的时候,之前站在陈默他们身边的一个小姑娘突然高兴地和自己的同伴说:“快看!完美噪音来了!”
听到这个小姑娘这么一喊,之前和陈默一样守在这个舞台的其他小青年都显得十分高兴,他们都簇拥着朝着一个方向去,似乎想要去迎接即将登台表演的“完美噪音”乐队。
陈默心想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似乎还是这五个打起来的小舞台中,人气最高的一个。而那些之前就守候在这个舞台的人们,热情似乎也很高。
陈默和娇娇就这样站在人群中,虽然人并不是太多,但是打扮平常的陈默和娇娇等人,混在人群中并不是特别的显眼,这样陈默就不会被瓶子发现。
他想要看看这个“完美噪音”乐队究竟是由什么样的一些人组成的。当然,他最主要的还是想要证实一下,这个海报上的女主唱究竟是不是自己昨天晚上遇到的那个女孩。
第一个从海报后面走出来的是一个胖子,这个胖子的头发剃成了鸡冠头,并且染成了红色,看起来十分非主流,他穿着黑色的比夹克,那皮衣上各种链子错综,稍微晃动一下,就会产生一种哗啦哗啦的金属碰撞的声音。
“包爷!包爷!”台下的那些小青年对这那个鸡冠胖子呼喊着,那个胖子的手里拿着一对架子鼓的棒子,很显然,这个被台下小青年唤作包爷的胖子,是“完美噪音”乐队的鼓手。
在包胖子在架子鼓前坐定的时候,从那张海报后面,同时走出来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身形瘦长,带着一副窄边眼镜,手里拿着一把吉他。身上穿着也是一件黑色的皮衣,只不过想比于胖子身上的各种挂件,这个戴眼镜的瘦子的衣服,要简洁的多,他的装束很普通,眼镜的款式也十分普通,同时他的发型也是普通的短碎发,但是当这种普通的发型被“强行”染成火红色之后,之前这个瘦子身上的一切普通的特征,都变得不普通,虽然给人一种十分别扭的混搭感觉,但若是将这样一个人放在这个乐队中,看起来就没有那么扎眼了。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不顺眼,都是相对的。
和那个瘦子并肩的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她穿一件黑色的皮马甲,裸露在空气中的右胳膊上,有一条玫瑰藤的刺青,顺着手臂蔓延,一直从手指延伸到衣服里面,虽然这条玫瑰藤上有几朵小玫瑰。
陈默可以猜测到,在人们眼睛所看不到的尽头,这条玫瑰藤应该是由一大朵玫瑰终结的。这个女人的手里拿着一把贝斯,她踩着一双高到没谱的高跟鞋,这个原本就十分高挑的女人,踏上这么一双公分的高跟鞋。俨然成了这个小舞台上的最高点。
这个女人留着长发,长发被变成一个个小辫子,和胖鼓手以及瘦吉他手一样,这个女贝斯手的头发也是红色的。她的表情冷峻,虽然长得一张十分精致的面孔,但是因为脸上十分夸张的装扮,而有些看起来十分的冷艳。
女贝斯手冷艳看着台下那些雀跃的人,给人一种压迫的感觉。但是那些台下的人似乎很吃这一套,她越是冷酷,他们便越发热情。
“龙八!七薇!”“龙八!七薇!”
台下的人们在喊着他们的名字,而陈默可以大概猜到,那个男吉他手应该叫做龙八,而这个冷艳的女贝斯手应该就是七薇了。
三个之前出来的乐队成员亮相之后,便开始把自己的乐器插影响设备上。这个时候主场最后一个登场,而这个女人,正是昨天夜里和陈默“周旋”了一夜的瓶子。
“瓶子!瓶子!瓶子!”如果说之前那些守候在台下的人,是处在一种热情的状态,而现在,他们的状态就是近乎于疯狂了。
陈默简直没有办法理解,这些在台下十分兴奋的人们,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喜爱。当然,归根究底还是陈默的不理解。如果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相互了解,那么这个斑斓的世界就失去了色彩。人们正是因为不了解,才会觉得这个世界是有趣的。
现在瓶子省身上的装扮,和昨天晚上已经不一样了。她穿了一件和七薇一样的黑色皮马甲,她的双臂也同样裸露在空气中,而她左臂的纹身,更是让陈默打了一个激灵!
陈默揉了揉眼睛,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和七薇不同,瓶子的右臂上,只有一个小小的纹身,而这个小小的刺青图案,陈默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狐尾铜戒的图案!
这个发现让陈默顿时间精神百倍,他之前只是怀疑,这个女孩是不是和狐尾铜戒有什么关系。而现在有了这个发现之后,陈默已经可以毫不犹豫地肯定自己之前的想法了。
瓶子齐耳的短发,整理的十分柔顺,火红的头发和乐队其他的四位成员一样,张扬的很。瓶子的脸上没有太多高兴的表情,同时也没有太多严峻的神色。总而言之,她很平静,这种平静让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