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蜀给事中王允光性情严厉苛刻,有犯法的吏民,没有宽恕的。
等到了判刑院,本院的杖直官张进和宅内的奴仆的儿子诵读火井县令蒋贻恭《咏王给事绝句》说:“厥父元非道郡奴,允光何事太诛儒;可中与个皮裩著,擎得天王左脚无。”
奴仆的儿子只记得两句,时常念诵。
允光问他是谁教你的,回答说:“是杖直官张进。”
允光很生气,不久就上秦说张进接受了罪人的钱物,于是张进被处极刑。
后来允光得病忽冷忽热,只见张进拿着火把烧他的四肢,高声喊着要命。
允光接连呵叱他也不走。允光受尽了痛苦,几天就死了。
【原文】伪蜀给事中王允光性严刻,吏民有犯,无贷者。及判刑院,本院杖直官张进,因与宅内小奴子诵火井县令蒋贻恭《咏王给事绝句》云:“厥父元非道郡奴,允光何事太侏儒。可中与个皮裩著,擎得天王左脚无。”奴子记得两句,时念诵之。允光问谁人教汝,对云:“杖直官张进。”允光大怒,寻奏进受罪人钱物,遂置极法。后允光病寒热,但见张进执火炬烧四体,高声唱“索命”。允光连叱不去,痛楚备极,数日而终。(出《儆诫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