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起见自家媳妇突然之间变得这么温婉高贵起来,这副知书达理,温婉贤惠的样子实在是让熊起很不喜欢,听了常掌柜的话之后赶紧说道,“前几天猎到了一头两百多斤的野猪,还有几只鹿,还有两头白狼,狼皮我已经剥下来硝制好了。”
熊起拿出白色的没有杂色的狼皮,递到常掌柜的面前,“以前就听席兄说想要好些的皮毛,两幅狼皮可否?”
常掌柜看到狼皮之后顿时双眼冒光,“满意满意,这狼皮很适合我们东家,真是谢谢你了熊家小子。”
“应该的,各取所需罢了。狼皮卖给您,相信您不会让小子我吃亏就是了。”熊起不在意的说道,显然他也很清楚席之墨很适合穿狼皮裘。
“呵呵,你小子还是这个样子,好吧,这两幅狼皮我们出价一百两,对了鹿皮呢?”常掌柜很显然知道熊起这个人的性格,笑呵呵的不在意道。
“我留了一副,剩下的都在这里了。”
“嘿嘿,跟你小子做生意真是爽快,好了,这次的价格比之前的多了几文钱,这可是我们东家吩咐我的。还有,你这小子成亲了也不说,我们东家肯定会补给你一份大礼的。”
“大礼就不用了,你们帮我把这几张狐狸皮做成狐裘,让我媳妇能在入冬前床上就好了。还有,这张鹿皮给我媳妇做成鹿皮靴,这是我媳妇鞋子的尺寸。”熊起面无表情的说道,显然是没有兴趣跟常掌柜开玩笑。
“诶诶熊小子,你这小子实在是太不可爱了啊,老夫可是很诚意地恭喜你娶媳妇了啊。”
“谢谢,我们会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熊起不要脸地自夸道。
常掌柜:“……”真是不要脸的,面无表情的这么说话真的好吗?
夏叶:“……”长见识了,原来熊起还有这么一面。
“哈哈哈哈,熊起你这小子还是这么的不好玩,都成亲了你还是这副不解风情的样子,让弟妹如何幸福啊你?”就在常掌柜和夏叶纷纷因为熊起的“厚颜无耻”而无语的时候,酒楼大门处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夏叶的目光循声望去,看见的就是一个身穿白色锦袍,面如冠玉,发色如墨,浑身上下气质都非常出众的一个人,这个人身上的气质非常的矛盾。有着如玉般的君子之风,又有着邪肆不急的痞子之气,还有着铁血的军人之魂,让夏叶感觉这个男人很矛盾,但是很显然这样的男人是很吸引女人的注意力的。
夏叶想了想,觉得这个男人可能就是熊起昔日的同袍,也就是云丰楼的东家席之墨了。这么俊美的男人,夏叶不是没有见过,但是席之墨身上很显然还有那种曾经的她所没有见过的非常古典的君子的气质,非常古典的美男子。
即使在美男如云的21世纪,夏叶也没有见过席之墨这样的男人。但是,即使席之墨再怎么的优秀,夏叶也不喜欢席之墨这样的男人,很危险,不适合她。而夏叶这个人非常的有自知之明,不适合她的,她从来都不会抱着任何的希望。更何况,她现在有了最好的选择,对席之墨也就是出于只用对美色的欣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