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创意然后就找上电视台谈判合作,这不叫有胆量,这叫没脑子!
电视台又不是救世主,怎么可能会放弃一个不花钱就能获得一个好的电视节目的机会?周兴盛就算在没有阅历,也能够想象到这一点。只怕他这边刚和电视台说了这个电视节目如何如何,另一边电视台就会一脚踢开他,直接将这个电视节目给做下去。
想要去告电视台侵权?拿什么告?有什么证据?
没有,通通没有,除了创意本身之外,什么都没有,连一纸证明都没有。
只怕他这边要告电视台侵权,电视台立马就要反告他污蔑了。到时候,死的可不是电视台,死的反而是他这个孑然一身的穷**·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