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日报》灵动九州。
本报讯。今天下午召开的沧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表决方式免去梅掩城沧海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同时任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展担任公安局长一职。
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副市长林云枫代表市长庄无鱼作了人事任免说明,市公安局局长梅掩城本人日前向沧海市委递交辞职报告后,市委经研究同意辞呈,提请人大免去其局长职务。根据履历表记录,梅掩城自一九六六年参加工作后一直在公安机关工作,并于一九九四起任沧海市公安局局长。
《沧海日报》是市委机关报,各单位必须订阅,也是农技站仅有的一份报纸。
报道并未对梅掩城辞职的原因作出说明。不过,三天后,《沧海日报》全文刊发了沧海市纪委和监察局制定的《关于对发生“黄、赌、毒”行为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规定》强调,对参与、组织、策划、经营、放纵、包庇“黄、赌、毒”活动的党员、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于根顺看了一眼也就放下了。这个《规定》大概就是梅掩城完蛋的注脚了。呃,梅掩城倒台是因为“黄、赌、毒”。政治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无论如何,梅掩城还是完蛋了。其他人是否皆大欢喜,于根顺并没心情关注下去。离藏马山好远的。
半月后,《大公报》的报道则更为详尽。
本报讯。今年初,*经“私下调查”,发现沧海市“黄、赌、毒”问题严重,*专门从首都派出治安行动队,赶赴沧海扫荡,不料该市公安局内部有人向目标通风报信,令首都来的队伍扑空,行动以失败而告终。
事件被传媒曝光后,全国轰动,中央政法委亦感震惊。在中央政法委、*的严厉追究下,桑田省公安厅和沧海公安局经调查后,称是该市临海区公安分局局长黄炳坤向有关夜总会泄密,于是将黄炳坤“革职”及开除党籍。梅掩城也因此“引咎辞职”*播出了梅掩城辞职后接受访问的镜头,梅掩城频称“愧对党和人民”。
看着报道,苏烟眼圈发红,双臂颤抖。这是首个披露黄炳坤下场及其原因的媒体。虽然黄炳坤被革职的罪名看上去很荒唐。
无论如何,枪杀耀东的元凶终于伏法了。
事出偶然,过程曲折。也许,如果顺子没有凑巧就下小朵,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冥冥中自有定数吧!
唉,顺子始终都没有时间来为小朵庆祝生日。可是,我已经不知道怎么阻止小朵找“顺子爸”了……
一个月后,《法制日报》刊文《从梅掩城引咎辞职说起》。
据报载,沧海市公安局局长梅掩城引咎辞职。原因是其下属临海区公安分局局长黄炳坤在统一扫黄行动中故意泄密,导致清查行动受挫。对于这件事及黄炳坤的错误暂且不论,却说梅掩城“引咎辞职”,值得称道。因为像梅掩城这样辞职的官员,时下颇为鲜见。
所谓“咎”,即过失、错误。引咎辞职,就是由自己主动承担过失或错误的责任,并因此感到内疚而辞职。由此可见,要做到“引咎辞职”,从主观上说,起码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对于“咎”要“引”而不是推,敢于承认自己有过失有错误该负责任;二是对于“咎”要有“疚意”,即对过失错误感到内心愧疚痛心。如此看来,梅掩城的“举措”可以“达标”。
引咎辞职之例,外国颇多。世界上许多国家常有引咎辞职的报道,可谓“家常便饭”。
在我国古代,引咎辞职的也不乏其例。众所周知的是三国时,诸葛亮用人不当,致马谡失守街亭。因此,“挥泪斩马谡”之后,诸葛亮自贬sān_jí。古今中外,诸如此类的事例举不胜举。
多年来,我国发生的重大失职或渎职事件,真是屡见不鲜。诸如:有的豆腐渣工程致死数十人,有的造成经济损失千万甚至上亿元,有的贪污受贿上百万上千万元受刑事处理的等等,至多查处当事人,而没有任何一级组织受到追究或处理,更不用说有关领导人引咎辞职了。
引咎辞职,早有明文。1995年中央5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辞职制度”。令人遗憾的是执行得并不尽如人意,目前各地出现的有咎不辞、有咎难辞的现象十分普遍。反而常见官员带病提拔、异地重生。现在看到梅掩城“引咎辞职”,可喜可贺。但愿此举在神州大地发扬光大!因为这对加强民主法治,维护人民和国家利益,善莫大焉!
楚楠字正腔圆地念完了这篇文章,暗自撇嘴。也不知道陈展局长是怎么想的,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学习这么一篇东西。莫非梅掩城还是正面典型?大家学习的榜样?
你说梅掩城好好的一市局局长,干嘛要招惹我家顺子呢?三个月前,县局局长熊长喜也招惹了顺子……市局一把手,县局一把手,呃,顺子跟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八字不合啊!
市局,县局。上面是省厅,下面是派出所。派出所一把手可不就是我吗?嘻嘻,幸亏我一直怀柔来着……本所长还真是英明哦!不过,可得把这大混蛋看好了,为了省厅一把手着想……
楚楠的嘴角不由得往上一弯。这个表情却让指导员魏逐风看见了。
魏逐风心里纳闷。“花霸”这是人逢喜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