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青春校园>凰涅天下>354新法推行
相公自己清扫“后院”,户部经界局的行动就顺畅了许多。

而且,李纲推行经界法也是有策略的——经界局下发措令,凡是自清自报的,可以不追究以前隐瞒漏交的税收,但若由经界局查出来,则连同以前年度漏交的一并补上,并要处罚金。

在软硬兼施的策略下,至四月底,经界局便完成政事堂所有宰执及其直系亲属名下田产的经界定税,并建立砧基簿,取代原来的地簿和税册。

接着,是对枢密院执政及其直系亲属的田产进行经界量税。

枢密院共五位执政,枢密使一人卫希颜,副枢密使两人——种瑜、李邴,签枢院事两人——吴阶、韩世忠。

卫希颜名下的田产约有三百顷,其中一半已转院田产。至于直系亲属,两个叔叔都没有田产,一个姊姊两个妹妹,嫁出去两个——按大宋律法嫁妆田才属于直系亲属田产,至于夫家名下的田产,则属姻亲产业,不在此次清查范围内;三妹希嬛名下的几十顷田产都是经得起清查的。论起来,名可秀的田产最多,但两人的关系并未公开,何况律法上也没有同性婚姻之法,即使两人关系公开,名可秀的产业依然是自己的,与卫希颜没有相干。

枢府另外四位执政中,田产最多的是韩世忠。这个史上有名的抗金将领很喜欢当“田舍翁”,所得银钱赏赐多半拿去置了地。而李邴、吴阶和种瑜名下的田产也不少。但卫希颜对这些心腹的约束很严,她可不希望出现个拖后腿的,所以就算比较贪财的,也不敢做强取豪夺的事,名下田产都是正经买来的,经得起清查,有个别隐产漏税的也都赶在清查之前申报当地官府补上了。

经界局有了前面推行的经验,进度更快,至六月中,便建起枢府执政及其全部直系亲属的砧基簿。

七月,朝廷下诏,经界三品(及)以上官员田地,如有官员破坏、阻挠经界法,处以徒刑。

至年底十二月,经界定税完毕。

次年正月,朝廷下诏,在荆湖南路设立经界所,归属户部经界局,任命转运使刘一止兼任提举官,在荆湖南路推行经界法,并令从官户清查起,若有破坏、阻挠经界法的,没收其隐瞒田产,并处以徒刑。

四月,朝廷再次下诏,在其他诸路均设经界所,由各路转运使兼任提举官,在本路推行经界法,并令从官户清查起,若有破坏、阻挠经界法的,没收其隐瞒田产,并处以徒刑幕后总裁,太残忍。

即使有这些严厉的诏令举措,便在推行过程中,仍然遇到有不少阻力。不过,有两府宰执和三品以上的高官经界在前,即使地方上的官户、豪强手眼通天,也断绝了通往最高层的路子。而一项政令能否推行到底,取决于上面决心有多大。只要皇帝和政事堂不动摇,不管地方上的阻挠多大,政令也会坚持推行下去,如果执行者不得人,那就换人换官,有了杀鸡儆猴的前例,那些有心拖拉或敷衍的地方官员也就不敢不尽力了。

至建炎十年六月,荆湖南路的经界均税完成。

至建炎十一年六月,各路经界均税先后完成。

经统计,全国诸路州县共清出隐田一百二十七万七千五百余顷,每年可给国库增加两税收入约四成。

当经界法正在各路推行时,户部进行两税改制。

建炎十年九月,朝廷下诏各地执行新的《两税法》。

其中规定:凡有田者,包括官户、民户,家有田产千亩以下的,维持十五税一不变,家有千亩以上的,其超出部分按十税三纳税。

也就是说,田产越多,纳税比例越高,多田者多税,少田者少税,以此遏制富室兼并土地。

又规定:两税纳税者不分主、客户,而以直接耕种者为纳税对象。

也就是说,农户租种田地的,官府向租种者收税,而不是向土地所有者收税。这条法令的好处是减轻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如果佃户是向地主交税,而不向国家交税,就会造成无地农户对地主的依附加深,而失去对国家的依附。

又规定:凡客户租种土地,主户向客户收租不得超过十五税一。

这是为了遏制富田者向佃户收取高额地租,减轻土地豪户对租地农户的盘剥。

“即使推行了经界均税,即使改革了两税法,也不能实现贫富公平,”名可秀对此评价道,“只能说,暂时遏制了土地兼并,暂时减轻了乡村下户负担,暂时减缓了贫富拉大。”

她对丁起、赵鼎道:“变革不易,维持更难。要想将经界法、两税法长期维系下去,要靠吏治和吏制。地方官员清明了,强取豪夺、压榨农户的事就少。选拔任用官员首要重德,但吏治又不能完全倚赖官员的道德,毕竟人的私心难以消除,必须有吏制作为约束。要将道德和制度并行,不可偏废。”

儒家讲道德治国,法家**律治国,道家讲无为治国,墨家讲兼爱治国——名可秀认为,“治国不应该是单腿而行,要想身子走得平衡,两只胳膊、两条腿,都少不了。”

譬如名可秀主张相权,对于皇帝,那就应该“无为,垂拱而治”。

譬如墨家的兼爱,是要求人们除了爱自己的亲人外,还要爱别人,这就是善心。名可秀成立共济会,就是推行墨家的兼爱思想。

“大道之途,非独一家。治世之法,百家合流。”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上章论大道公平,在孔子、老子、墨子……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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