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原始(早期)工业经济
宋代,正处在汉唐和明清之间。汉唐的立国基础是小农经济,自然经济气息浓厚;宋代虽然仍以农业立国,但在高度发达的农业经济之基础上,已经生长出城市、货币、商业、信用、海外贸易等诸多工商业文明因子,雇佣劳动、包买商惯例、商业信用、集资合伙等新生事物均有踪迹可觅,已然处在迈向近代社会的前夜。
与汉唐相比,宋代经济最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商品经济成分在传统社会母胎中的急速成长。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剩余率的提高,煤铁革命的出现,手工业生产的扩大,以及运输工具(如漕船、海船)的进步和交通条件(如汴河和沿海海运)的改善,原始(早期)工业化进程得以启动我和郑和下西洋。
就欧洲而言,早在18世纪欧洲工业革命之前的几个世纪中,分布在城市和乡村地区的小型手工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起过巨大的推动作用,这种作用集中表现为从资金、企业主、工人、技术乃至市场等方面,为其后的工业革命准备了条件。
美国学者门德尔斯为此提出了“原始工业化”理论。
在他看来,工业化进程可以分为原始工业化和工厂(机器)工业化这样两个阶段,所谓原始工业化进程就是“传统组织的、为市场的、主要分布在农村的工业的迅速发展”。
为了与早就存在的家庭手工业相区别,原始工业化进程由区域经济内同时并存的三种要素构成,即乡村工业、外部市场和商品性农业的发展。
由于城市是批发商人的基地,技术、资本密集,城市甚至通过商业资本参与、支配乡村地区的某些手工业生产,这样城市就构成了原始工业化进程的第四个要素。
国内很多学者认为,构成原始工业化进程的五个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一个要素就是“为市场而生产”。
宋代商品经济空前繁盛的一个主要标志也是市场的扩大,包括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都在急速扩大。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煤铁革命的发生和民营需冶作坊中雇佣劳动的出现。
二是川蜀地区民营卓筒井的兴起和雇佣工人的经济斗争。
三是陶瓷业的商品生产性质及其日趋扩大的海内外市场。
四是数万纺织机户的涌现和包买商惯例的形成。
宋代“机户”一般系由家庭成员充作劳动人手,专以纺织为生的家庭作坊,其性质是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也有少数机户实行雇工生产。据漆侠先生估计,北宋各路约有10万机户,数量可观。
但问题是这些机户除少数在城市外,多数分布在乡村,他们的产品需要中间人将之集中起来,运到市场上去,才能真正成为商品,于是包买商就出现了。
《永乐大典》所载“陈泰冤梦”就是反映江西包买商的一个典型事例,时在南宋孝宗淳熙年间(12世纪70年代):冤主陈泰原是抚州布商,每年年初向崇安、乐安、金溪等地的机户发放生产性贷款(“贷出本钱”),到夏秋之际再去这些地方讨索麻布,之后向外运销。由于生意越做越大,各地有曾小陆等“驵主”、“甲首”作为放钱收布的代理人。
从“如是久矣”看,这种做法早在淳熙之前就已持续相当时日了,并非偶发事件。这种做法在其本质特征上已与明清“账房”无异,均属包买商惯例。
郭正忠先生指出,在两浙丝织业、丝绫锦业中,也有“收丝放贷”、“机户赊账”以及“预俵丝花钱物”等惯例,这说明宋代包买商分布地域广泛,江西、两浙、四川等地都可以见到他们活动的身影。
综上,我们看到宋代原始工业化进程的启动是全方位的。在煤铁革命的推动之下,包括冶金、陶瓷、井盐、纺织等业在内的手工业各部门一度呈现出全面繁荣态势:民营手工业全面崛起,除铸钱、军工等少数行业外,其主导地位已确立无疑,并程度不同地拥有区域市场、区间市场,甚至海外市场;其间带有近代色彩的雇佣关系、包买商惯例亦在顽强生长。
这一切使我们相信,宋代手工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个为近代工业的发生准备条件的时期,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降临提供历史前提的时期,我们称之为前近代化时期。如果这个势头能够保持两三个世纪不被打断的话,必将为其后的工厂(机器)工业化奠定坚实基础。
那么,现在我们要问,原始工业化进程赖以启动的诸般条件,宋代社会是否具备呢?
学者们认为是“三缺一”,即四个条件中具备三个,还缺一个沧海别。
一是在人口增长(北宋徽宗时人口达到一亿,较汉唐增加一倍?)的压力下,耕制革命的发生,粮食剩余率的提高和商品性农业的成长,为原始工业化进程提供了经济基础。
由于人口增长速率超过耕地面积的扩大速率,产生了大批无地或少地农民,他们被迫另谋生计,大量进入城市和工商业领域。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则为这些非农人口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粮食供应。
根据计算,宋代一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粮食大致在4000斤上下。比汉代提高一倍,比唐代提高30%,与1984年每个劳动力生产4379斤大致相当。这个成就的取得,与宋代耕作制度的变革有关。大约在两宋之交,即12世纪上半叶,在长江三角洲、成都平原、苏皖平原和福建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