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蕾她现在还和你在一起吗?”
慕尊和张豪两人走在大街上,没有被刚才的琐碎小事扰了心情倾城第一懒妃。
张豪原本有些涣散的神经,听到慕尊的问话突然怔了一下,微微苦笑摇摇头道:“已经分开很久了。”
“他的父亲知道了我们的关系,也知道我现在走的是条什么道儿。他不同意,而我同样不想往后连累了她。”张豪不禁伸手摸了摸左肩,上面有着一个牙齿印记,是在他们分手那天萧蕾狠下心咬下的。她要他记住她一辈子,这个曾拼命训练自己想要打败她赢得追求她资格的大男孩儿。而如今他已经是一个男人了。
慕尊摇头轻叹,他太了解张豪的性子,以前虽然他表现得的大大咧咧的,但是骨子里却隐藏着一种倔强。很少有他会在意的事情,可是一旦认定就一定不会辜负。沉思片刻道:“耗子....我从不跟你拐弯抹角,也从不曾轻易夸过谁,但是今天我却不得不说一句,你小子绝对是个爷们儿。”转而继续道:“但是,我还是觉得以前一起和我聊天打屁的耗子亲切。你变成这样,我这个当老大的心里觉得很愧疚。”
“老大,我没有怪你的意思,你不用说什么,我都明白。”张豪咧嘴一笑,他一直都很懒都喜欢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大道理兴许都懒得理会。在慕尊平淡无奇的时候不在意他的背景家世和他结交,倒不是什么自己有什么未卜先知的大智慧,只是单纯的这个人心够实诚。
欲言又止的慕尊没刨根问底。
两人走了大约十分钟,张豪静静的看着渐渐消失于暗夜中的慕尊,眼中闪现犀利光彩,抬头凝望着天空上高挂的月亮呢喃:“尊子...我希望你可以放心的利用身边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源,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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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山市郊区外,一片荒凉的地界上坐落着一座非常有些古老的寺庙,木质大门的红漆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已经褪去最初鲜红的颜色,显然这座寺庙已经有些年头了。寺庙中只有几位与现实世界格格不入的僧人,说成鸟不拉屎的也丝毫不为过。如今繁华奢靡的社会,很少有人会来这种犄角旮旯的地方参观什么景观。
而就在人烟稀少的寺庙后的一个小山坡上,驻足着两个人。
一个女人,站在小山坡上的一个微微拱起的土堆前,而她的身后两步远站着一个中年男子,弓驮着的背,老朽卑微。
女人很美,是那种美的让人心颤的感觉。身上的穿着虽然不是什么动辄几万十几万昂贵服饰,只是一身再普通不过的黑色的装。女人静静地站着,纤细指甲修着整齐的手里端着一杯茶,不是酒,一双秋眸微微有些红肿,而脸上却没有一丝软弱。
临山市英雄社大小姐唐淑颖,今天是她父亲的祭日。而身前的这座不起眼的土堆就是她父亲唐朝的安葬之处。没有奢华的装修,简单的有些太过简单,甚至连一块墓碑都没有,土堆上荒草丛生,糟粕不堪。
唐朝,白手起家,凭借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魄力,在临山市硬是打下了一片基业,他所创建的英雄社在巅峰时期几乎统一了整个临山市的地下势力,而且对周边的几座城市也伸手触之。但是就这么一个完全可以说得上是一方枭雄的人物,他死后却葬在这种地方。也许许多人会疑惑不解,可是原因时因为,这个地方却是唐朝亲自为自己选的。
一生铁血,他能站在一座几百万人口的城市酒言欢的他,地位全都是累累白骨堆砌起来的。
五年前,英年早逝的他将一分巨大的产业交给自己还处在温室中的女儿,可能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造的孽杀的人太多,手上沾满了鲜血。这样的经历让他没有勇气将骨灰盒放进寺庙中,所以只能选寺庙后的一个角落来埋葬自己的野心和罪孽,希望能逃脱所谓的因果报应,留得一分善心为儿女。所以他想要用自己的最后的一份努力,保佑自己的女儿能平安的活下去。
唐淑颖将手中茶杯里的茶散在父亲的坟前,虽然她不信佛,但是在这寺庙旁用酒显得有些不敬了,只好以茶代酒。自她二十岁起执掌英雄社事物,在经过无数次坎坷磨难之后,终于明白了父亲之所以选这里的深意。
父爱如山,世上有多少做子女的能真正明白?
唐淑颖有些心酸的看着长在土堆之上的杂草,几次想要亲自动手清理掉仍旧没有下定决心。双眼通红,没有流一滴眼泪,她早已学会坚强,否则懦弱给谁看。
这时,一个从远处小跑过来一个精干的男子,见到她似乎有些出神地回忆着什么,小心翼翼的往后站到后面,不敢出声打扰。
“东西送去了?”唐淑颖注意到身后的动静,没有回头,只是淡淡问道。原本昏沉的视线出现些许亮光。
“回大小姐,已经送到了。”精干男子恭敬回复道。
“他有说些什么吗?”唐淑颖心里有些莫名期待,毕竟那个男人是她看来自己这辈子中,除父亲外第二个对她而言至关重要的人。
精干男子突然变得有些犹豫,他心里隐约大小姐和灵鹫宫尊主慕尊的男人有着些暧昧情节,不过很快便将自己的胡思乱想打散,道:“没有。”
“哦?”唐淑颖疑问哦了一声,秀眉轻皱,再次追问道:“难道连句谢谢也没有吗?”
“额…没有…”男子小心翼翼道,心里疑惑不解她怎么会这么在意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