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絮一时有些微怔,看着林子夏,他的模样那么平静,眼神里的眸光却像潭水般深沉无波,他站在车外,半弯着腰身透过车窗看她。
苏絮偏了偏头,扫了眼近处热热闹闹的胡同,在空气的湿润下,长长一条的调,墙面两排刷着颇为艳俗的红漆,偶有斑驳破落的漆面掉落,露出里面白灰的内壁,地面上虽不十分干净,但幸而路面平坦。
苏絮又转头看林子夏,他一脸的认真表情,只考虑了片刻,苏絮便跨脚出了车门,“走吧。”
苏絮和林子夏这样的穿着打扮,又开着不菲的车子,一下子就引来了路边口的老伯阿婆的回头注视,苏絮向老人家点头露了个善意的笑。
和林子夏并排走着,进了胡同,苏絮立马被熙攘的气氛所震住,过了起先的不适应,她便被周围感染了,在推推搡搡间人群中选择各种小吃无敌宝宝:霸宠小妈咪。
“你刚刚说你之前见过我和雪尘吃路边摊?”苏絮不忘问清楚。
林子夏点了下头,便在一处炸麻团的地方停了下来,准备掏钱包。
苏絮皱眉想着,她和叶雪尘一同吃路边摊只有过一次,还是在和元昭刚刚合作的时候,去年的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关键是,那个时候,她还并未和林子夏见过面。
她当时还没有和林子夏相识,对于林子夏的认知,还停留在报刊杂志上的介绍。
可是林子夏现在却说,他在那时就看见了她和叶雪尘疯吃路边摊。
这样的话……“你早在那时就认识了我?”
林子夏看着店家双手灵活的炸着麻团,伸手递给苏絮一个,才简短回道:“你我经历相似,杂志提及你时,我自然留意点,所以那回在小路上堵车我不经意看到你们俩个,便一眼认出了你。”
苏絮听完,看了看掌中烫手的芝麻圆团,低头小小咬上一口。
烫热的金黄外皮酥脆油多,内里的熟面软而不黏,包裹着融化了的糖水和红豆,连她不甚喜欢甜腻的人,也觉得味道还算不错,有印象中的麻球感觉,苏絮轻轻吹着团子,想等温凉后再接着入口。
店家将新鲜出锅的麻团装进袋子,林子夏付钱拿着袋子,提在手上,却不像苏絮一样吃起来。
“我以前的家里面,有过生日吃麻团的习惯。”林子夏一边走着,手上的袋子随着他走路的速度而前后微晃荡,他说道,“到那一天,老辈人总要亲手下厨揉面炸团子,寿星过几十岁生日,就要吃上几个。”
苏絮听出林子夏话里的不妥来,他以前的家里……他说的应该不是林家,而是他没被召回林氏前的那些生活吧。
觑了眼林子夏,他面容沉静。
苏絮拢了下头发道:“若过三十岁呢,总不能吃三十个团子?”
“是按照十位数来吃,不足十岁的吃一个,二十岁吃两个,三十岁吃三个,五十七岁五十九岁都是吃五个,以此类推……只能多吃不能少。”林子夏讲起以前的事情来,颇有谈性。
苏絮低声说了句:“**十岁的老人家很可怜,要吃那么多,会撑着的吧。”
林子夏停下脚步笑道:“哪有那么笨的下厨人,年龄越大的,给他们炸的麻团肯定就会越小,若是一百岁的老人,那他们的团子可能只有拇指盖大小,吃上十个不会有任何问题。”
还有这样的风俗,她倒是第一次听说。
看了看手中的麻团,苏絮又是低头咬上一口。
林子夏扬起袋子:“这一袋的麻团都是给你的,苏絮,权当是给你补过上周的生日。”他微眯了下眼,又问,“你上周是星期几过的生日?”
苏絮脸不红眼不跳:“周二。”
林子夏抿嘴又是那样想笑的样子!
苏絮接过麻团纸袋很是冷静的道了声:“谢谢你的礼物。”
在胡同里慢慢逛着,遇到还算不错的小吃,他们便会停下步子尝上几口,当然都是林子夏付的钱,逛了半圈下来,手上的小吃袋子越来越多,都是他们买下来尝过两口后让带走的。
看着林子夏熟门熟路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对周围糟糕的环境有所异议,苏絮还是觉得难能可贵的超级流氓战神。
林子夏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她见过的少爷公子们,都是极其爱面子的,以生活享受为追求,他们是断不会屈尊来到这种露天的,连平民化都不如的地方吃东西。
林子夏确实像个异类,穿着高档贴身的西服,浑身上下,一眼看过去都是价值不菲的行头。
走在这样的胡同里,他这身穿着装扮煞是引人注目,颇有那么鹤立的感觉,可他却不觉丝毫不适,领着苏絮到处乱走。
“你小时候经常来这里?”
苏絮侧身给几个莽撞的小孩让路后问道。
“不是这里,是这个区域。”
林子夏指了一个地方,“最开始的小吃街是距离一站路的东面,在我小时候离开这座城市后,它便被拆迁扒掉了。几年前我重归这里,才知道那地方拆掉后,原先的那些摊贩几经转折换了不少地方,近两年才被允许停留在这条胡同里,其实这胡同原本是提供行人骑车的窄路。”
苏絮点了点头,是没有能够坚持二十多年的旧址了,城市发展太快,老地方都被扒了重建。
可转念一想,唐氏和林氏都有做建筑的生意,城市发展是必须,破旧城区重建是好事,只要不涉及违规操作,重新规划旧区是对众人有益的。
苏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