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小伙眼尖,在几个小妞中注意到其中的一个手里拿着的粉红色手机。
还记得,一个礼拜前,自己跟四哥刚从一场厮杀中出来。自己的衣服被撕扯破破烂烂,还带着一股子血腥味儿。四哥功夫好,一把马刀以一敌十,却还能应对自如。仅仅是额头被人偷袭砸中,那血跟不要钱似的,哗啦啦往下淌。
四哥面不改色,剥下晕在地上的兄弟的衣服就往头上的伤口一盖。两人寻了一处地儿,扔了沾满血迹的马刀,便大摇大摆在街上走,沿途吓跑了很多人,光头觉得自己这种形象很帅,越加挺胸阔步。
两人走了一会儿,身旁的四哥忽然停了下来。
光头长这么大,还第一次被一个男人用那么幽深的眼神死死盯住。
“四哥?”光头怪别扭的,不自然的叫了一声。
厉肆停下脚步,看了看光头身后的手机店,忽然就想起自己好像把某个女人的手机给砸烂了。想了一会儿,他就越过光头走进店里。
店员看到满身戾气的两个男人,其中还有一个脸上都是干涸的血迹,吓得差点报警。还好,走在前头的高个男人只是低着头再看手机,店员害怕的走上前,还是敬业的抖着嗓子问:“先生,喜欢什么款式的手机?”
厉肆不回答,视线扫了一排手机,看中一款粉红色。于是,他的手指一指,冷冷地说:“就这个打包。”
三分钟就买好了?
店员非常高兴,立马报出价格,一边手脚利索的打包起来。
厉肆接过袋子,心想:五千多的价格,kao,这个月还得砍多少人补回来?
光头暗想,原来当天的那只手机是送给她的啊!
再看看那个小妞,胸小,脸涂得跟个唱戏似的,唯一勉强称的上好的也只有那小蛮腰。又不禁隐隐自豪一番,果然是四哥,眼光都是不同非凡!!
回过神,厉肆又走了。光头赶忙跟上,心里头却有了另一番打算。
许初语一连几天没有接到生意,但她一点儿也不着急,反而非常庆幸。
这一晚,外头下着大雨,姐妹们没便窝在家里没有出去接活。许初语懒懒地倚在窗口,有些无聊,晚上大家没有煮吃的,有些饿。于是,她撑起黑伞,跟橙子交代一声,准备出门去便利店买泡面吃。
选了自己喜欢吃的口味,顺带还有橙子喜欢的老坛酸菜味,再买两瓶饮料,许初语结完账撑着伞往回走。
突然,有人挡住了她的路。
三个男人,其中一个个子矮小,顶着个光头,抖着腿,打量着许初语。
许初语心里害怕,但还是装作无所谓,绕道而行。可那帮人哎了几声又挡住她。
那光头眯着眼一直在看许初语,嘴里念叨:“是这个女的吗?那天长得跟花猴子一样儿,没这么纯妹子啊?”
许初语倒退几步,准备随时撞开他们逃开。
光头又仔细看了看:“胸这么小,kao,就是她了!”
于是,他吼着嗓子问:“我们四哥要见你!”
许初语冷冷说:“不好意思,你们认错人了,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四哥。”
许初语说着跨步要走。
光头向后眼神一个示意,后头的两个男人立马上前一把抓住许初语。许初语挣扎了几下,嘴巴被人用毛巾一蒙,一股刺鼻的味道,眼前一黑,便软软倒了下来。
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地上躺着一把黑伞还有一堆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