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探虚陵>117甜蜜
衣残破不堪,又满是血迹,已经不能再穿了,幸而雨霖婞从客栈里将我们落在那里的包袱带了回来,我在她的包袱里翻了翻,将她另一套白色衫子取了出来。

只是取出那衣衫的同时,另外一个小物件从里面掉了出来,我连忙蹲□去,捡起了那个小物件,却是一个绣银线的锦囊,外面过了一层透明的油蜡,是比较罕见的防水材质。

而那锦囊锁口的白色绳子被拉开,现出半截东西来,居然是一叠折叠得十分妥当的白纸,纸张泛了黄,看样子稍微有些年头了。

我认得这是一般练字用的表纸,上面用朱砂做了线,一般书塾的先生们便是叫学生用这种纸练字,纸并不贵,吸水性也很好,适合初学字的学生。

当初昆仑教我写字的时候,用的也是这种表纸。

奇怪,洛神怎么会有这种东西,还这般妥善地保存着。

我轻轻抽出其中一张,随意一瞥,不觉更是奇怪。这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许多字,许多写得有些大,都超过了束缚的朱砂框线外,又有些写得略略小了些,毫无规矩可言。

这些字体非常丑,丑得天怒人怨,完全没有构架这种东西可言,而且这些字都有一个毛病,写竖钩的时候,该挑钩的地方竟不挑钩,一笔竖下,倒和我的风格有几分类似。

可是比起我写的字来,当真丑太多了。

我看得皱了皱眉,这些字怎么看怎么像是从来没写过字的小孩写的。

我先前见过洛神的字,字体娟秀漂亮,又很有力道,和这上面的字相较,根本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打死我都不信,这是她写的字。

若不是洛神写的,该是谁写的?

再抽出一张,还是丑得一塌糊涂,不过稍微有些写得像样的,被人用朱砂细心地圈了个红圈。

我不由得一愣。

小时候练字的时候,写得好看的,昆仑也会似这般,将我写得好的地方圈起来,以作鼓励。我得了这些红圈,心里自然高兴,练字也练得越发起劲,一点也不觉得累,恨不得能早些写出漂亮的字来,好得到昆仑的赞赏。

只是现在不知为何,看着这些红圈,我居然觉得眼睛有些发酸。这些纸张,这些朱砂批注的红圈,给我一种格外亲切熟悉的感觉。

“清漪,没找到我的衣衫么?”洛神的声音远远地从我身后传过来,我急忙应道:“找到了……找到了。”

我说完,急忙将纸张叠好收在锦囊里,再将锦囊埋在洛神的其它衣衫里,妥帖藏好。

回头一看,洛神正走进房里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药瓶,另带一卷绑伤口的崭新绷带。她对我扬了扬手里的药瓶,问道:“是这个药么?药房右边架子上的第三个格子里拿的。”

我点点头,把她的衣衫放在一旁的竹凳上,随口道:“就是这瓶药。你先脱衣服,洗完澡后我帮你换新药。”

她眸子里光芒微闪,唇角微勾:“你说什么?你要我脱衣服?”

我面红耳赤,绞着衣摆道:“我……我又不看你脱衣服,你……你怕什么。”转而我又咕哝一句:“再说了,又不是没看过。”

她这下扑哧一声,低低地笑出声来,好歹才一本正经道:“嗯,看是看过,可是时间过得有些久了,你肯定记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我昨天开始下试验基地实习了,我这次考试这么早,就是因为我要苦逼地去实习,血泪。

不过没大关系,白天我写在本子上,晚上再回来码字。

一般隔日更,大家不要介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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