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农女养夫记>第106章
彩凤只劝杨氏道:“彩蝶身上都没有几件像样的衣服,她是小姑娘,自然要穿的齐整一些,虽说隔壁余奶奶给了几件小淼的衣服给她,可如今穿着还嫌大,这会儿改了又不划算,不如留着明年穿,今年做几件新的吧。”

杨氏觉得赵彩凤说的很有道理,也不再推辞了,又听赵彩凤继续道:“还有小武,如今在私塾里头念书,要是穿的太寒酸,也会被同学欺负,少不得得让他穿的好一些。”

杨氏便感叹道:“别老想着你弟弟妹妹,还有你自己呢,也做一件新衣服吧?”

“我要什么新衣服呢,上回你改的那几件,就够我穿的了,还是存着银子做冬衣吧,别到时候天气凉了,没钱做夹袄可就冻死了。”赵彩凤还没在古代过过冬天,也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光景,在现代她是一入冬就躲在暖气房里不肯出门的,也不知道要怎么过这没有暖气的冬天了,想到这里,赵彩凤只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两人从广济路回到讨饭街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快午时了,杨氏只急急忙忙的赶回去要做午饭呢,就听见门里头有哈哈大笑的声音,原来萧一鸣从八宝楼带了好酒好菜过来,特意来谢宋明轩来了。

两人见赵彩凤和杨氏回来了,只喊了两人一起上桌吃东西。杨氏是恪守妇道的人,家里有客人是绝对不会上桌吃饭的,所以只喊了赵彩凤两人一起又回灶房里头吃去了。

宋明轩只送了一些菜进去,出来的时候就看见萧一鸣在那边抿酒,两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的交情,如今接触下来,倒是觉得萧一鸣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没有那些纨跨子弟的不良习性,还保留着一个为国为民的赤子之心。

“宋兄,你是不知道,那于老三被我唬的,上了公堂话都说不清楚了,后来我告诉他说,这尸体屁股上本来就没有那胎记,你为什么要认呢?他自己也傻眼了,只糊里糊涂道:‘这不都跟人说好了吗?有啥认啥!咋又不对了?’没把我给笑岔气了。”

宋明轩这时候也跟着笑了起来,再看看萧一鸣那张脸,似乎也没有以前那样严肃了,宋明轩只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开口道:“萧公子,听说宫里头的贵人们有一些东西,用过之后可以去腐生肌,让皮肤光洁如新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原来有一回赵彩凤不在家,宋明轩遇上了在宝育堂打工的余大嫂,便向她打听打听有没有去腐生肌的膏药,那余大嫂就暗中透露出来,说是听她们在宝育堂的人说,宫里头有这么一种东西,可以祛疤的。宋明轩再不清楚这些豪门关系,也从刘八顺的口中知道这萧家有一位在宫里头当贵妃的姑奶奶。

萧一鸣见宋明轩脸上带着几分羞涩,又是这种吞吞吐吐的样子,顿时也想起了赵彩凤手背上的疤痕,其实……说来也是巧合,前几日萧贵妃托人给萧夫人送玉肤膏的时候,他还真是鬼使神差一样的,就要了两盒下来,萧夫人只当是他想去了背上的那些鞭痕,还笑话了他几句,也就给他了。原本他今天已经带在了身上,可是被宋明轩这么一提起来,他倒是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萧一鸣只尴尬的笑了笑道:“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东西,我可不知道,改日我去问问我姑姑,若是真的有,就要两盒过来,送给宋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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