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了。
秋天的阳光是温和地,照射在两个的脸上,俊男美女的画面十分养眼。
碧丝呆呆地望着眼前的男人,这是她16岁开始喜欢着的男人,藏在了心里整整的11年。真的好久好久,久得她快忘记了身边任何一个男人的相貌,眼里,心里,念的,想的,满满地都是他。
很多人说她傻,骂她犯贱,明明人家都拒绝了你,还要死缠烂打,可是他们不明白的是,要是一个女人,将一个男人放在了心上整整11年,对他的感情都刻在了骨肉里,那样深刻的感情岂能说死心就死心地。
所以,她就是不放弃。
但是现在,她想她确实可以放弃了,颜承朗都说得那样明白了,他说男人的心比女人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再怎么死缠烂打都没有。这一刻,她觉得她的脑子是无比地清醒,耳朵是那样的灵敏,听得地是那么的清清楚楚,连对方的停顿了几次她都知道。
碧丝突然伸手搂住了颜承朗的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红唇贴到他清凉的嘴唇上,蜻蜓点水般地点了点他的唇上,像一阵清风吹拂着水面上,波澜不惊,像云彩浮动般,那样地轻柔。
这是她的初吻,亦是颜承朗的初吻。
虽然这个吻一点都不惊心动魄,而是像溪水那样缓缓细流,但两人脸上的表情都很有趣,瞪大了双眼相互看着对方。
“承朗,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我不后悔爱上你,最后我很卑鄙地吻了你,我只想将我的初吻献给我的初恋,再见了。” 碧丝站起了身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公寓。她身上还穿着昨天那件挂脖开叉红色连衣裙,很单薄,同样很清凉。
颜承朗本想叫住她,让她披上自已的长风衣,但他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望着碧丝消失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地呆。
随后他走到窗户边,修长的手指拉开了窗帘的一角,看到碧丝站在秋风中等车,一直到她坐上了一辆黑色的宝马车后,他才动了动薄唇,对着远去的那辆宝马车说:“谢谢你的喜欢,谢谢!”
然而当天下午快5点的时候,夏承铭就到了他的公寓中。
他将手上的一份合同和房产证给了颜承朗,语气颇为兴奋,“大哥,你知道吗,当初那个四合院的屋主说什么都不肯卖,今天居然一早就和我的公关部长联系了,也不要最高价格,直接按照现在的房价卖给了我们,你说奇怪不奇怪?”
颜承朗扫了一下房屋转卖合同,看到最后双方的一栏甲方,签着陈碧丝三个大名后,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不奇怪,因为这个卖主是我的一个朋友。” 他揉了揉眉头,边说边打开了房产证,一张叠地整整齐齐的方块纸张夹在了里面。
颜承朗直接打开了纸张,仔细地看了下来:
承朗:
展信安好!
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亲切地叫你了。
你想不到吧,为什么我不打你电话,也不发你短信,甚至不上微信,上□□,而是偏偏要写信。
因为我把你的电话,微信,以及一切的通讯工具都删掉了。就在今天,对,就在今天,然后扔到了属于你的一切东西。
我甚至新买了手机,因为我的旧手机中都是你,你的信息,你的号码,你的照片,你的···
因为我想把你忘记,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我太喜欢你了,我怕一看到有关你的任何东西,我就会想起你,所以我选择了销毁所有关于到你的一切东西。
有人说当不成恋人,可以当朋友。但对我来说,当不成恋人,我就不想做朋友。朋友可以天天看到你,可以给你发信息,可以给你打电话,甚至有时候可以和你一起吃饭。我不想,这样对我来说太痛苦了,所以我们做陌生人吧。要是有一天,我们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了,请你装作不认识我。
因为我从一开始接近你,我就想着要当你的女朋友。
没有一天没有一刻没有一分没有一秒是不想。
我就是那样变态地喜欢着你,满脑子里想到最多的就是做了你的女朋友。
所以,我对你好是有理由地。
不然,谁犯贱要对一个男人掏心掏肺挖空心思地好。可惜地是,你那时就在潜意识地拒绝我了,从不让我在你家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甚至我来了,你就动手做饭给我吃,还不让我洗碗,每次我买生日礼物给你,你就相对还我更丰厚的礼物。
你对我就像对一个朋友一样。
可惜当时我吹眠自已不想懂。
其实仔细想想,承朗,你真的没欠我什么,是我一直被感情迷糊住了眼睛,视线不好,一直没发现,这不都是我在一厢情愿吗。
你从来没有给我过什么暧昧,没有给我什么一丝希望,但是我却傻傻地以为只要你没有女朋友,我就可以一直喜欢着你。
你的眼里心里除写故事和家人外,就再也没有任何人的存在了,这给予了我很大的希望,以及一颗心始终是蠢蠢欲动地。
我喜欢你,从16岁那年在苏黎世湖见到你的时候,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可惜的是,你不喜欢我。现在我终于承认了,说出来后,也不怎么难受,是我给自已编织了一个美梦,告诉自已你其实对我感觉不一样地。
直到了昨天,我才明白了。
原来,即使没有你喜欢的女人,我还是一样地输了。
我没有输给任何人,我只是输给你了,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