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的确是一件好事,但回来的时间并不好,并非是贪得无厌,这是余烬的实话,毕竟如果可以选择,余烬当然希望自己能回到的时间比如今更前一点,可惜没有如果,他也没得选择。

记忆虽有模糊,但余烬可还记得自己到底是为何会落魄如此。

余烬甚至还记得那个人细细地玩弄着他自己的手指,看也不看手腕被割开,放了一夜血,血流了一地的他。

那人的手指不似男人一般粗糙,细长且纤细,狰狞的面具之下那双细长的眼带着漠视,“将他随便找个地方丢了吧。”那人的声线也不似男人一般粗狂,带着一股阴邪味,他说:“活得下来自然是他的运气,活不下来,也怨不得人。”

那人叫骨四爷。

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里。

余烬经历过很多,什么都触碰过,十四岁的时候机缘巧合便被骨四爷身边的女侍看中,女侍盯着他的脸直瞧,语气迷靡:“你这小子,跟了姐姐,姐姐保证让你吃得好,睡得香。”这女侍的名字他早就忘记了,但他还记得初见骨四爷的时候那种排场,让他看到了一个机会,他自认不比谁差,只是缺少一个机会!飞黄腾达的机会!

出其不意的讨好,他自然做的顺风顺水,可惜这段露水并不长久,甚至还来不及发生什么,毕竟那女侍想要享受的是那种成熟只为她绽放的恋情,可没过多久余烬就被骨四爷收为了徒弟,到他离开都未曾见到那个女侍。

是的,那个女侍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余烬曾想过很多,但实际上,他又觉得是他多想了,对于骨四爷来说,他只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消遣玩意儿,高兴便随意指点他一两句,不高兴的话,吃鞭子是最小的事,严重的话,活命都成问题。

唯一让人庆幸的便是骨四爷并没有那种爱好,这个时代,民风开化,权贵之人私养娈童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事,而骨四爷却反其大道,极度厌恶别人靠近。

余烬恍然还记得那日那侍女不小心触碰到他衣角一分,便被他当场割去手指的惨状,也记得那童子不小心撞倒他怀里,直接被他一掌轰出十米之外的情景。

“记住,下次,便不是这么简单了那。”而也只有在这种时候,看着满地的血,骨四爷那一直毫无起伏的声线才会透露出一些愉悦。

余烬有时候会想,他是不是多多少少也被骨四爷影响了?可惜自从骨四爷这一将他拋之野外,他是活下来了,却再也未曾见过这个骨四爷了。

是的,他再也没有见过骨四爷,就像那个女侍一样。

如果你问余烬会不会有遗憾?是人都有遗憾,余烬自然不是神,他当然会有遗憾,而这个遗憾自然来自骨四爷,这的确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遗憾,他竟然未曾亲手杀了骨四爷。

如果早一些,如果早一些——

可惜没有如果,余烬收回发散的思维,当务之急便是解决自身武力问题。

体中内力参差不齐,青黄交接,如若他还是当初的余烬,自是无法处理,可如今的他不再是如今的他,已经可以自由行动的余烬推开门,轻闭上眼,感受到阳光落在自己身上的温度,这种温度……

他一瞬间便想到那常年白袍着身的男人,那张笑起来便会露出笑涡,瞬间显得稚气了的脸。

寒冬已过,春雨纷纷,团团嫩绿在枝桠上萌芽,随风摇曳。

余烬身着一袭荼白,立于春雨中。

粉衣女子站在他身后,为他执伞,她的身高并不高,甚至不到余烬肩膀,这本是一件违和景象,可两人都未有不适。女子的美目倒影着眼前的景,他们站在桥上,桥下是河,细细的银针,落在水面,泛起一圈圈醉人的波纹,空气湿润却清新,仿佛新出窑的杯中物。

这三月的江南,这雨中的人。

烟雨江南,写意fēng_liú。

许久,余烬才开口:“霏意,这采芝斋以后就交由你了。”

不知是真的醉倒在这将景,还是醉倒在这人,这嗓中,霏意仅出奇的走神,半响才一怔,颌首道:“霏意定不负公子爷所托。”

在未曾见到余烬之前,霏意生活得并不好,她经历过很多事,她有一个善妒、且反复无常的母亲,也是亲手拿着刀子在她脸上划下痕子,要将她卖进窑子里面的母亲,因她出生之日就是她父亲横死之日,因她长得比她母亲貌美,母亲的第二春竟是为了她娶她,更因那男子骗走了她家钱财,她被迫卖入青楼。

那男子原本就是喜她母女之色,更爱她家的财。

她的手摸上自己的左眼下,这里原本有一处刀疤,而如今,霏意看着泛着涟漪的湖面,尽管模糊,可那处刀疤早已不再,一只栩栩如生的蝴蝶停立在此。可惜这赐予了她一张不再自卑的脸的男人不问她可怜的身世,只是给予了她一句话:“你以后就叫霏意。”

这一句话注定她与以往再无一丝一毫瓜葛,可她的心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却是无比轻松的。

“走吧。”

霏意连忙执伞跟上。

步伐欢快。

五月夏半半夏生。

余烬并没有像从前一般直是有原因的,那时的他经历得还不够多,即便懂得其中变故,也自恃才高,待身体养好,便也不部署一赶去。

叶景行或许不会在意他的着装打扮,他的出身,他的一切,可其余人不会在意他的着装打扮,他的出身,他的一切。

那时的余烬甚至比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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