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黛看着韩傲写满欣喜的脸庞,微微笑了:“随便去哪里都行,只要有你陪我就好。”
韩傲凝视着她,片刻后给了她一个绵密粗重的亲吻。
“……你去上班吧,别迟到了。”最后沈黛推开了他。
韩傲还有些未尽兴,搂住她乱闹腾,被沈黛推开好几次后只得不满地退开,但不知是想到了什么,眼中忽然冒过一道精光,抓住她肩膀激动地说:“晚上等我回来,你把婚纱换上,然后我们……好不好?”
沈黛皱眉瞪着他。
韩傲着急地说:“试试嘛,我还从来没试过呢!”
那就去找别的女人试吧。沈黛就这么冷冷看着他,直到韩傲脸上的兴奋之情慢慢冷淡下来。
但很快他又自己想开了,笑着抱了她一下:“算了算了,唉,你们这些女人啊,都把婚纱看得太重了,其实也不过就是件衣服,总是要脱的——啊好了,我不说了,我去公司了。”
见沈黛脸色越来越难看,韩傲赶忙脚步轻快地跑走了。
他自以为他在和未婚妻浪漫地调情,怎么能想到沈黛看他的眼神,是真的恨。
韩傲不珍惜婚纱,不尊重婚姻,归根结底,不过是因为他不尊重沈黛罢了。沈黛想着他刚刚那句“当然漂亮,不然我娶你干嘛”,只觉得心口像被石头压住,根本喘不过气。
韩傲是因为她的容貌才留她在身边,那冉昭是为什么呢?
答案其实她早就清楚,只不过一直不肯相信罢了。
沈黛闭了闭眼,发现今天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没办法把冉昭从自己的脑海中赶出去。最后她妥协了。罢了,既然赶不出去,不如就反其道而行之,把冉昭的背叛更深刻地刻在脑海中吧,这样以后,她才不会动摇。
于是她出了门去开车,司机看见了便问:“太太要去哪儿,我送您出去。”
“今天不用。我自己出去转转。”
沈黛将车一路开到了她和小风曾经居住的那间十平米出租屋附近。周围的环境依旧是那么差,沈黛的劳斯莱斯停在脏乱的路边,有种很扎眼的感觉。
周围的行人会先看看这车,然后向沈黛投来探究的眼神。
于是她戴上墨镜,沿着那条再熟悉不过的小路朝前走,拐了个弯又穿过马路,最后停在了一家看上去又油又脏的路边饭店门口。
没错,这就是她曾经打工过的那家小饭店,没想到它的生命力那般顽强,过了这么多年依然存活。
沈黛站在一棵大树后掩住自己身形,不远不近地观察这家饭店。门口露天的桌椅旁,坐着三三两两吃东西的客人。沈黛清楚地记得那些桌椅她曾经擦洗过多少遍,连桌脚上锈斑的位置她都记得。
她就这么看了一会儿,终于见到了自己想见的人。
只见一个中年妇人从饭店里走出来,身上的宽大短袖上沾满油渍,手里端着一盆油乎乎的洗碗水,随意地朝路边一倒,然后抬起袖子擦了把脸,指着正在收拾客人碗筷的小姑娘破口大骂:“动作那么慢,屁股还翘那么高,你勾引谁呢?以为人家客人能看得上你啊!赶紧干完活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小姑娘眼眶一直是红的,看来是被她骂了许久了。沈黛看着她,就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也是这么战战兢兢在老板娘肮脏的辱骂下小心地工作。可无论她怎么努力,老板娘还是能挑出毛病来。
但对于店里的男员工,老板娘就完全是另一副嘴脸。她对他们总是很客气关怀,就算男员工做不完工作她也完全不会说什么,平日里还经常买些水果零食给他们吃。如果男员工长得稍微帅一点,她就更是两眼放光。
而冉昭就是曾被她重点关怀的人。
他人长得帅,学历好,性格又温文儒雅,那段时间简直成了老板娘的掌中宝,又是送他衣服又是给他发奖金。而冉昭也从来没拒绝过。
那个时候沈黛天真地以为冉昭是因为人太温柔善良了,所以不懂得拒绝,可是直到她发现他手机中的真相后,才明白他本就是个靠吸女人血来活命的人。
曾经的他汲取老板娘身上的养分,现在的他则是汲取她沈黛身上的养分,而目的从来都没变过,全都是为了养活另一个女人。
这么一说,沈黛倒突然觉得自己和眼前这低俗泼辣的老板娘没什么区别了,因为她们都很可悲。
在发现手机的事情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沈黛都不明白冉昭为什么会选定了自己。毕竟那时她一穷二白,连老板娘都不如,身上根本没有油水给他榨取。
可人总会在知道真相后慢慢变得清明,沈黛努力地回忆,终于想起她刚刚来饭店工作时,脖子上挂着一条几万块的项链,是韩傲以前买给她的。老板娘不懂什么牌子,但看出这项链好像不似凡品,便诬陷是沈黛偷了她的。
正当沈黛百口莫辩焦急地快哭出来时,是冉昭出头为她解了围。那是她第一次注意到他。当时她心中全是感激,现在心底却全是嘲讽。
他一定是认出了项链的牌子,所以觉得沈黛可能是个有价值的潜力股吧。
于是他就投资了,这不,几年后果真开花结果,沈黛那有钱的前男友回来了,她靠着韩傲的人脉赚了些小钱,冉昭也跟着平步青云,最后甚至和沈黛一起开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