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书店,是大阪市最大的书店之一,其中还有一些珍稀的古籍。

远远看着,巨大的人群长龙在涌动,李清看着这一幕暗自咂舌,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东华人民太有钱了,二是东华人民闲时间太多了。

在后门停下了车,李清进入了书店,从后门向着前面走去。

“是你,你也来了!”

李清眼睛一动,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丁思雨。

“你怎么来了?”

李清说道。

“我自然要来了,我是来采风的!”丁思雨笑道。

“稍后再聊!”李清说道,告别了丁思雨,向着远处走去。

到了书店前面,立刻看大了一个个书友,一个个粉丝,李清轻轻咳嗽了,说道:“大家好,欢迎前来……”

“什么,他就是鱼神,长得太帅了!”

“鱼神不愧是一代大神,长得出众了,看着他,我能想象到潘安宋玉的样子!”

“大神的眼睛闪动着灵性,傲骨而有侠气,那双眼睛太迷人了!”

“他身上有一股成熟的魅力,似乎有文人的文气,看着他好似看到了唐伯虎,看到柳永,看到了苏东坡!”

“这才是真正的大神,文如其人,从他的书看到了他的性格,冷酷而高傲,执着而疯狂!”

李清一出场,很多人都是为之倾倒,似乎从他身上,看到了何为才子,何为文人,何为男人魅力,何为侠气,何为傲骨,一下子引动了诸多精神细胞,无数人欢呼起来,一朵朵鲜花抛了上去,顿时之间书店门口,漫天的鲜花乱飞。

“这就是我曾经的男朋友吗?”

而在人群之中,有一女子,正是曾经的女友许倩。

曾经有过一年的恋人人关系,许倩对这位前男友,很是熟悉,在记忆中,李清很是平凡,沉默寡言,很少说话,即便是说话,也多是谈及一些金融知识,一些历史等等,不会哄女孩子欢心,也不会说笑话。

那时,这位男友平凡至极,平凡的行走在路上,很容易被忽略掉。

可这一刻,站在了舞台上,李清却是气质出众,fēng_liú才子,引得无数的女子欢呼惊叫。

…………

“书友太疯狂了!”

站在舞台之上,李清看着一个个额书友,一个个粉丝的表情,却是微微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不喜。

他是一个孤僻之人,喜欢独处,不喜欢凑热闹。

他是寂寞之人,喜欢安安静静写作,不喜欢各种花哨抄作。

他一点也不喜欢签售会,乱哄哄的场景,可是美女老板要求,他不得不来。

李清一扭头,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正是许倩,正是曾经的女友,眼神一动,下意识的偏离开来,说道:“大家好,欢迎来参加,签售会现在开始!”

“鱼神!”

这时,已经排成队,一个二十三岁的男子,率先走上台子,递过去了书籍。

“你叫什么?”李清问道

“王道一!”

“知行合一,方为大道!”李清说着,取出了毛笔,一笔一画,仔细的写了起来。

在书页上写道,“希望王道一,永远快乐,幸福永远!”

写完之后,李清只感到手心微微冒汗,还是有些紧张。

“谢谢!”

这个,书友下去了。

接着,第二个书友上来了,这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我叫楚菲菲!”

“祝愿菲菲同学,学习快乐!”

接着一个又一个书友上来了,而李清慢条斯理的写着,一点也着急,一边写着,一边询问着一些问题。

签售会,不仅仅是签个名,就是结束了;也不只是打广告,提升知名度;还是要与书友及时互动,及时的进行市场调查,对书友的年龄分成,职业结构,还有喜欢看书的原因等等,皆是有了一定的认识。

而签售会场面之火爆,似乎有些出乎李清的预料。

原本李清的估计中,参加签售会的,多是一些十七八岁到二十五之间,多是青少年为主,而一般上了年纪的很少前来。

可是竟然出现了一位位大三十多岁,四十多岁的大叔。

人群很多,可是李清依旧是慢悠悠的挥动着毛笔字写着,一点也不在乎,中间觉得渴了,喝点水,滋润一下喉咙。一边签名着,一边向读书友们询问着,直到下午四点,才宣告结束。

很快到了结束环节,而此时还有大量的书友,未能签名。

看着一个个书友,李清怪有些不好意思的。

于是,原计划只是持续一天的签售会,接着延续到第二天。

第二天,依旧是无聊,乏味的签售会。

可无聊又如何,李清还的忍耐着,脸上还不能露出愁容,还得露出笑容,一副幸福的样子。

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中间没有一丝停息,不能吃饭,肚子饿了,也是咬牙坚持着,最多就是喝一口水,滋润一下喉咙而已。

连续三天,签售会才结束。

而李清也是结束了煎熬。

看着一个个书友,一个个粉丝,李清不得不说,东华人民太有钱了,东华人民闲时间太多了,东华人民太有激情了。

签售会结束了,还有一个书友与作者互动的节目。

“鱼神,请问你的笔名,为何叫多余的人?”

一个书友问道。

“笔名叫多余的人,只因为我曾经写了一本书叫《红楼梦》,可惜扑街至极,其中讲述了一个神话故事,女娲补天用了很多


状态提示:第65章签售会--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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