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集》创作于1913年,是泰戈尔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杰出的诗集之一。
《飞鸟集》乍眼看来,内容似乎包罗万象,涉及的面也比较广,白昼和黑夜、溪流和海洋、自由和背叛,都在泰戈尔的笔下合二为一。然而,就是在这种对自然、对人生的点点思绪的抒发之中,诗人以抒情的彩笔,写下了他对自然、宇宙和人生的哲理思索,引领世人探寻真理和智慧的源泉。他的诗像珍珠一般闪耀着深邃的哲理光芒,不仅唤起对大自然、对人类、对世界上一切美好事物的爱心,而且也启示着人们如何执著于现实人生的理想追求,让整个人生充满欢乐与光明。泰戈尔在他的诗歌创作中,以一颗赤子之心,讴歌的是对人民的真挚的爱,抒发出对整个大自然、整个人类,以及整个宇宙间的美好事物的赞颂。
泰戈尔在《飞鸟集》中十分注重对自然的描写,一只鸟儿、一朵花、一颗星、一个雨滴、也都具有人性与生命力。他热爱整个大自然。他认为人类情感和自然力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或自然融入人类的感情,或人类的感情融入自然。只有融入自然才能净化自己的生命。自然不仅提供了暗示的形象,而且还积极的协助我们抹去人类生活中一切分离的痕迹;情人可能会分离,而这种分离将淹没与在阳光里欢笑的绿草和繁花之下。读了他的作品,便令人觉得宇宙的活动和人生的变化是有意义的,是快乐的,便给人以无穷的勇气。
在诗里他还赋予了“晨的意义”。“每日清晨的到来,并不是一件以无休止的单调重复着的琐碎小事,而是一种永恒的惊奇。因为它在光明战胜黑暗,自由战胜束缚的生命的戏剧中是一支重要的插曲。如第325首“不要说‘这是早晨’,并以昨天的名义将它打发掉,象初次看到的一个新生的,尚未取名的婴孩那样看待它吧。”又如第32首“神自己的清晨,在他自己看来也是新奇的。”
诗人并不是为了自然而写自然,这里的自然是和人相契合的。抒写广阔博大的自然世界实际上是为了给人性极大的自由。鸟儿在天上地飞行,这就暗示这人类理想望却又不可企及的巨大的自由。然而暮色中归巢飞鸟的翅膀,又使诗人想起人类情爱的不可阻挡的力量。“星星也是自由,爱情和欢乐地象征;它们就像天庭盛开地花朵,它们又似乎在默诵着神自己地美妙乐章。”
《飞鸟集》基本题材多为极其常见植物,不外乎小草,流萤,落叶,飞鸟,山水,河流等等。读这些小诗时就像在暴雨后初夏的早晨,推开卧房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亮的晨。平时孱弱的小溪无端的雄壮起来,加快了前行的脚步,哼唱着嘹亮的歌;阳光撒落在挂着水珠的树叶上,那水珠显得特别的明亮,这明亮把树叶衬托成一种透明的色彩;平坦的草地像是吸足了油彩,当心那跳跃着的小松鼠是否也会染上这亮绿的油彩;天边有几朵白云在倘翔,似乎在回味昨夜的狂欢;一切都是那样地清新,亮丽,可是其中韵味却很厚实,耐人寻味。用轻松的语句却道出了深沉的哲理,这正是《飞鸟集》吸引人的原因。[3]
《飞鸟集》中表现了深层的精神追求——爱与和谐的宇宙终极原则或神,描绘自然万物的灵性相通,有机一体,展现人与自然、爱与神的亲密无间、交互融溶,歌赞生命的自由、平等、博爱——从而生成了丰富隽永的人生哲理。在这里神、自然、人与爱的界限已经模糊不清了。诗人追求人与神的合一、爱与神的关系、以及神与自然的统一,渴望与神“完全合一的形象显现”,也就是要达到有限生命与无限生命的统一,就是要达到人的最高的理想境界。为此,诗中揭示,人必须完善自己的人格,要在“思想中摒除虚伪”,要驱走心中“一切的丑恶”,并且只能在“爱”中,在“爱的服务”中与神结合。诗人在诗篇中表达了生命的运动,生命的欢乐,人生的奉献与人生意义的追求,使诗篇充满着生机,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由于诗人的生命哲学并不完善,在有限的生命与无限的生命最终统一问题上,显得无能为力,只好用道德的自我完善和“泛爱论”来求得统一,求得人生的圆满,求得社会理想的实现。读《飞鸟集》时,就会产生你是一只飞鸟遨游蓝天的感觉,尽情享受海洋般天空的自由辽阔,又从大地中撷英咀华,品尝着造物主的精美,人生的真谛。诗人对人类最美情感、最高理想的不懈探索与执著的追求。[4]
《飞鸟集》的译者郑振铎在译完泰戈尔的这部散文诗集后,曾深情地称它“包含着深邃的大道理”,并形象地指出,泰戈尔的这部散文诗集“像山坡草地上的一丛丛的野花,在早晨的太阳光下,纷纷地伸出头来。随你喜爱什么吧,那颜色和香味是多种多样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