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青春校园>民国老兵志怪谈异>【第二百七十六章】鬼压床(7)
知道了,所以自己不露面,而是让二孬子想要劝我们罢手不管,就凭这一点,它就远比那个异僧谨慎高明!

到了老族长家,刘老大心平气和地与老族长一家聊了起来,简要地把我们前往乱坟岗子的事,掐头去尾的讲了一遍。

一提起遇鬼沟的二孬子,老族长立即半张着嘴巴愣在了那里,喃喃自语着说,难道是他?难道是他在作怪害人?

刘老大连忙追问说,当年是不是因为二孬子在偷东西的时候,误伤了令孙,然后你们把他给点天灯了?

老族长默默地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但老族长却说道,当初之所以众怒难平,是因为两个村子之间,为了采药越界的事儿,发生了摩擦,这本是山村里司空见惯的事儿,也不是一天两天﹑一次两次了。

没有想到,就这么一点小事,他二孬子竟然夜里前来行凶,而且耻的不敢对付大人,反而对小孩痛下毒手,所以我们王家楼的老少爷们,当然义愤填膺﹑怒气冲天,一时冲动之下,对他实行了酷刑。

“也就是说,王家楼的老百姓们,那次之所以没有按照常规以命抵命的老规矩,而是把他给点天灯了,全是因为大家认为二孬子并不是来偷东西的,就是专门来对王家楼的小孩子下毒手的啦?”小李插嘴问道。

“是啊,你说两个村里的大人之间发生了冲突﹑起了点摩擦,又没有出什么人命之事,毕竟也不算是什么大事,他怎么能够对小孩痛下杀手呢?这样的人还算是人吗?对没有人性的东西用点酷刑,我现在看来也认为是没什么大不了的!”老族长肯定地说。

“那么,我只是假设说,如果他二孬子真的不是故意前来对小孩下毒手,而真是想来偷些东西,后来碰到起夜的小孩叫喊有贼,他为了避免被人抓住,本想把小孩打晕逃跑,结果失手打死了小孩子,像这种情况,你们这儿会怎么处理呢?”我问。

“要真是像你说的那样,属于误伤人命的话,那就按老规矩处理,以命抵命,他怎么打死小孩的,也怎么打死他;或者交给官府,由官府砍头问斩。”老族长说,“不过,他那种情况,肯定不是误伤,而是白天两个村子冲突时,因为没占便宜吃了点亏儿,所以专门是来找小孩报复的!对那种没有人性的东西,我们当然是按照老风俗习惯,用点天灯的办法对付他,这个办法也是约定俗成的----对伤尽天良﹑罪孽深重的人,就是要酷刑伺候﹑以儆效尤!”。

老族长如此一说,我们几个人都明白了。

那就是,二孬子正好赶在他们两个村发生冲突的晚上,前来偷东西,误伤小孩致死后,王家楼的老百姓们认为,这纯是白天吃亏﹑晚上报复,而且专对小孩下手,真是令人发指﹑罪孽深重,所以才一致高呼,对那个没有人性的二孬子实施点天灯的酷刑。

而二孬子则认为,他绝非是故意前来杀害那个小孩的,而是在被对方发现后,失手误伤致死。按照他们当地的老习惯,就像老族长所说的那样,怎么害人怎么处理,他用棍子打死人家,自然也就应该用同样的方法以命抵命。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当时群情激愤﹑怒气冲天,而又没有将二孬子扭送官府﹑堂过问,看看他到底是属误伤还是故意;头脑简单的老百姓们想当然地认为,两个村子白天刚刚发生了冲突摩擦,晚上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当然是对方故意前来行凶报复,所以就把他按照罪大恶极﹑伤尽天良之徒,给点天灯了

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恐怕已经实难搞清。

但是,现在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二孬子认为王家楼的百姓们对其处罚太过份,所以一心报复;而王家楼的百姓们认为,二孬子打杀小孩﹑伤尽天良,对他严惩理所应当。

“哈哈,其实这个问题还是能够搞清楚的!”刘老大沉默不语了片刻,突然笑着向老族长问道:“老族长啊,当年那个二孬子,他确实是用棍子打到您孙子的?”

“是啊,就那么大的孩子,他竟然狠心用棍子把孩子活活打死,我现在还认为点他的天灯,一点也不为过!”提起当年的事,老族长仍是愤愤不平。

“嗯,老族长说的对,要是他真的存心故意,专门是来找小孩子下手报复的,点他天灯确实并不为过,”刘老大接着说,“对了,当初他打小孩子的那根棍子,是您家墙角放的棍子吗?也就是说,那根棍子是您家的﹑而不是他自己带来的,对?”

“是啊,那根棍子是我家的不错,但棍子是死的﹑人是活的,要不是他个小兔崽子没有人性,对小孩子痛下毒手,难道那根棍子自己会砸小孩子的头不成!”

听他们两个说到这儿,我和小李相视一笑,顿时明白过来了---看来二孬子所言不假,他确实是有心做贼﹑心杀人的,也就是说,当年王家楼的百姓们确实是误判了!

“好,老族长,既然你还记得那根棍子确实是你家的﹑而不是二孬子自己带的,那么我告诉你,当年你们确实愤怒之下,失去理智了!也就是说,那个二孬子确实不是像你们想的那样,是专门故意拿小孩报复大人的!”刘老大平静而肯定地说。

“你说什么?你怎么老是相信死人而不相信活人的呢?老夫我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从来没有说过瞎话!你怎么知道他不是故意打杀小孩的呢?”老族长显得有些激动。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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