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很快又重新启程。为了防止再被红鞋子的人追上,叶归程驾着马车,一会儿走小路,突然又拐到官道,并且特意换了匹快马,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尽管中途追杀不绝,竟在第二天凌晨的时候便回到了酒馆。

杜叔仿佛猜到他们会这会儿回来似的,一进去,就闻到了甜甜的早点香气。

本来一路被快马颠的脸都快绿了的楚歌一闻到这熟悉的味道,立刻满血复活,蹦跶着便要去吃饭。

叶归程一路赶车也累得够呛,不过他觉得有些事还是得跟杜叔说一说,尤其是招惹到红鞋子的事。

杜叔比他俩谁都淡定,听了事情经过后,道:“哦。我早餐做了金丝卷和黑米糕,叶小哥快去吃饭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哦。”叶归程莫名也淡定了下来,抻了抻腰腿,溜溜哒哒走去吃饭。

吃完饭后,杜叔送来一沓子信函,有给楚歌的,也有给叶归程的。两人都有点疑惑,打开一瞧,原来是他们各自认识的人听说他们惹上红鞋子后,纷纷来信询问是否需要帮什么忙。阎老板更是因为离得近,立刻打发府内身手不错的护卫过来保护酒馆。

看着信末风格各不相和叶归程都还是挺感动的,毕竟他们来这里没多久,听说他们有难就纷纷援手,不管需不需要,这份情他们总归是要承下的。

不过楚歌那天忽悠走了红鞋子,倒确实不是为叶归程,而是为了接下来的好戏。

好戏很快便紧锣密鼓地上演了。

原本江湖上传说叶归程杀害了红鞋子的首领,被整个红鞋子组织追杀,他新结交的朋友们还正担心着,剧情突然就大反转了——

原来红鞋子首领就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公孙大娘,同时她的多个马甲也全都被扒了出来,一时间江湖人人唾骂,连她的几个姐妹也备受指点,若非她没有家人亲戚,怕是更难以逃脱,不说别的,光死在熊姥姥的栗子下的人都不知有几许。

不过这人并不是叶归程所杀。虽然她将有毒的栗子卖给了楚小老板,令人叶公子十分生气,不过楚小老板毕竟没有吃,所以叶公子只是重伤了她,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对此江湖人对叶归程但是大肆夸赞,“藏剑公子”本就名气不小,这下又火了一把。

不说叶公子,继续说凶手。这个凶手的身份实在是让人想不到,竟然是红鞋子的二首领,也是公孙兰的二妹。她因为亏空红鞋子组织的钱财,怕被公孙兰发现,便趁她重伤将其击毙。这个真相一出,一时之间众人万分感慨。

顺带一提,因为楚歌的暗中推动,#我再也不敢正视闺蜜这个词了#成了年度流行语。

话继续说回来,红鞋子的二娘怎么会亏空那么多呢?

嗨,又不知道了吧?二娘的情人可是六扇门总捕头金九龄哪!那可是惯会享受的,喝的那酒,穿的那衣服,把的那妹子,哪一个不是顶好顶好的?光凭他那俸禄过得起这好日子?哦,你说他会相马鉴宝啊?啧,这天下都太平多久啦,宝马宝物早就被懂得人收藏了,一年也不见得有几件需要他去掌眼的。

金九龄一时成了吃软饭的小白脸,人品坏透了,就连六扇门都待不下去,估计之后的绣花大盗也不会出现了,而二娘,更多的被当成反面教材教育自家混江湖的姑娘们,找情人要擦亮眼睛啊,爱上个人渣这辈子就完啦!

啧啧啧,多么精彩的一出戏。

叶归程看着楚歌听这故事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无奈地摇摇头,起身给新来的客人送酒。

没错,为了更好地了解事情的发展,楚歌把镇上一家茶馆的说书先生请了来,然后她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听这故事的各种反转,简直畅快。虽然请说书先生挺贵的,不过这故事对普通的平民百姓还是挺有吸引力的,所以小酒馆几乎每天都是满座,酒水钱也赚到不少。

故事听完了,说书先生也结了账回去了原本的茶馆,楚歌留下杜叔和叶归程看店,自己拿了这几日的账本和算盘回去后院算账。

这几天店里的收益和支出基本持平,好在有花家阎家这样的大客户,一次性买的都是好酒,量也大,看起来利润还挺可观,就是店里酒水的产出速度不太够。说起来她酿的酒也终于可以喝了,味道还不错,看来家庭遗传的不错,自动点亮了酿酒技能。

叶归程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楚歌单手托腮,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宽大的袖子垂下来,露出藕节似的一段小臂。叶归程走过去,帮她把袖子拉上去。

楚歌一下子惊醒过来,回过神,干脆放下胳膊,笑道:“前头客人不多了,让你有空到后面躲闲?”

叶归程本来打算说完事就走,听到这话,干脆坐下来,给自己倒了杯茶水,又吃了块点心,真来躲闲了。

楚歌瞪大眼睛,立刻把点心碟子端走,护在怀里:“这点心是杜叔特意给我做的,你想吃自己去跟杜叔要啊!”

叶归程砸吧砸吧嘴,摇头,嫌弃脸:“啧,不够甜,不好吃。”

“你吃的甜点心能齁死人好么。”楚歌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放心地放回点心碟子,一边想着叶归程这家伙真是太能吃甜食了,一边问道:“你来后院到底是干嘛?”

叶归程吃掉最后一口点心,这才从怀里掏出一张信封,递过来。

楚歌一接,挑了挑眉,还挺厚,再一瞧上头的花押,是陆小凤的。有点奇怪,打开一看,立刻惊呆了——里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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