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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菲斯是疯子,他不仅杀别人,也杀自己人。
王屯屯对于格里菲斯的认识又深刻了一层,这让他感觉不舒服。但好消息是,梁国死了,这个石室之内只剩下了他和格里菲斯两个。
这格里菲斯神经有问题,他之前扔飞刀的那种手段能轻松杀死王屯屯一百次,但她还是个孩子。王屯屯像是在大海中漂浮着等待救援的人,他用手掌奋力摸索着,突然像是摸到了一块浮木。
在绝望中,某种东西裂开了,发出希望的光来。对方……是个孩子……
格里菲斯这个时间又开始有些心不在焉起来,他像王一样坐着,如老人般回忆着。王屯屯小心翼翼的将一把餐刀藏入袖口,随即佯装有事询问站起身来。
“你的决断非常英明,梁国死有余辜,我打你是我不对,我也死有余辜。”王屯屯一点点向着格里菲斯挪动着身子,他身体有些紧绷,但表情却在尽力吸引着对方,他做的不错,格里菲斯抬着圆脑袋兴味盎然,于是,他接着说道:
“但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甚明白,梁国作为你得力的手下,可以为你效死力,你让忠心耿耿的手下为我这种小人物陪葬,值得……你去死!”
王屯屯的语速不快,但脚下的移速却恒定平稳,当他说到‘为我这种小人物陪葬’的时候,已经踱步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而当时,对方正双手托着下巴,一脸认真的倾听着。
于是王屯屯从袖管拿出凶器,一边喊着‘你去死’一边疯狂的将手中的银制叉子捅入格里菲斯的眼睛里面。这男孩子沉浸在王屯屯的故事中,全然未有想到对方的果然、凶狠——这或许正是其身为小孩子的阅历和智慧的局限性。于是这人前一刻还在笑,下一秒便被从眼睛里插入了叉子而阿阿大叫起来。
那刀叉具擦入眼睛极深,似乎快要贯入脑子里面,不一会儿,红色的血液开始沿着亮银色刀柄喷洒、滴落起来。
“啊啊啊……,眼睛被刺瞎了!”脑袋并不正常的男孩子仰着面痛苦哀嚎。他的双手和身体在空中狂乱挥舞,打翻了餐桌。王屯屯慌张的退开两步,看着格里菲斯的状态随即狂喜起来。
“这样严重的伤势很快就要死了吧,”他这样想着,心跳加速,脸色苍白,却又不动声色的退开了两步。
山洞被粗重的**和格里菲斯凄凉的惨嚎声充斥着,液体喷涌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某种粘稠的自来水,这让王屯屯即害怕又兴奋。
“你去死!你去死啊……”
名叫格里菲斯的少年仰着脸顺着桌子,一路上打翻了各种的瓶瓶罐罐。他血流满面,红色的液体和玉色皮肤交相辉映,分外凄美妖娆。
“好痛苦呀,好痛苦呀,快要死了,快要死掉了……”大妖手舞足蹈这样喊叫着,他慌乱中将脸上的叉子拔了下来,却因为刀具擦入太深而将整个眼珠子都带了下来。
一时间血流如注,王屯屯喘着粗气兴奋起来,他大叫着‘你活该’,‘疼死你,疼死你’,‘疼死你个畜生’!
血液像是喷泉一样持续着,地面上渐渐有了粘稠的红色积水。过了一会儿,王屯屯兴奋的叫喊声渐渐弱下来,他看着眼前乱七八糟正在挥动着肢体的少年人,觉得对方的血液流的似乎太多了些。